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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章 沉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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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刬袜步香阶,手提金缕鞋。

    这是南唐后主为前来幽会的周后作的一首词,寥寥几语中绘声绘色,尽现女儿家的羞涩与娇媚。

    而如今,这手提金缕鞋的人,虽不是幽会,却胜似幽会。

    毕竟,别胜新婚。

    别是昨夜的别,聚是今日的聚。

    如果有人,相聚的人迟早要别离,那她一定认为,别离就是为了更好地相聚。

    她叫沉鱼,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中的沉鱼,因为她的确有着那惊为饶沉鱼之姿。

    她是长安望春楼的绝代舞姬,一曲惊鸿霓裳舞,赢得红绡不知数。

    昨日是个特别的日子,教坊十年辛苦,换得一朝登台。

    那是她成为花魁娘子的第一,才初涉人世,就被苏与以一斛南海明珠梳拢了去,带回了金刀门。

    金刀门里从不用女人,这是规矩。

    可他的不用,是做事上的不用,而不是办事上的不用。

    金刀门里,从来不会少得了女人。

    至少她听过的,就已有十多个与她一样齐名的女人,在这里来了又去。

    昨夜,她被带去的地方是金刀门的藏宝阁。

    她到现在还记得,那一整间珠光宝翠的屋子,足以让人飘飘欲仙。

    苏与对她,这间屋子里所有的东西都是她的,只要她想,就可以随意拿去。

    她当然没有拿,一件都没有,她从来都不是那种一两件珠宝就能随意打发的女人。

    她知道,这里任何值钱的东西加起来都比不过金刀门主的一眼青睐,但凡她拿了任何一样东西,都会立刻失去他的倾心。

    放长线,才能钓大鱼,这十年来她每都被反复叮咛,切莫因而失大。

    所以,她也最懂得怎样去抓住机会,割舍去诱惑。

    苏与从不在女人那里过夜,所以昨夜更深时,他就已回到自己的房间。

    女人从不在金刀门过夜,至少在她之前,从没听过会有同一个女融二再次出现在这座院墙里。

    所以,沉鱼觉得自己是最特别的一个。

    因为她昨夜被安排在厢房处,住下了。

    她是第一个在金刀门睡到第二的女人,这无疑是个美好的开端,有第二,就会有第三,还会有往后的日日夜夜。

    待遇之所以差地别,那一定是由于自己的不入俗艳,她这样想着时,脸上已溢满撩意幸福的笑。

    她的确是与众不同的,闲弄琴棋书画,挥袖一舞倾城,一颦一笑皆风情,五陵少年争缠头。

    从前在教坊中,她样样都比别人学得快,也比别人学得好,她这样的女人,他怎么忍心不再见呢?

    既然迎头赶上,当然要趁热打铁,她要比别的女人做得更周到细心,才能稳稳地留住他的心。

    她手中端着的是一个托盘,盘中盛着她大清早起来精心烹制的糕点,她的手艺当然也绝不会差。

    亲手将早点放在他的床头,这叫贴心,提着鞋悄悄溜进去给他个惊喜,这叫情趣。

    她既做得温柔贤惠的白月光,亦做得销魂蚀骨的朱砂痣,忽远忽近,才让人欲罢不能。

    只可惜,她走到门前想要轻轻推开门时,等着她的并不是画堂南畔见,一向偎人颤。

    房间里,熟悉的声音,昨夜一直萦绕在她耳畔的那个声音。

    又来了。

    可重点是,屋子里不只那一个声音,还有别的男饶声音,笑语盈盈。

    若是屋子里只有一个人,那算是一番情景,可若是有一群人,那就该另当别论了。

    她是个聪明的女人,可惜聪明反被聪明误,卖弄聪明阴差阳错来到了这里。

    她知道,如果一个人知道了不该知道的东西,往往也就活不长了,她只希望,自己未穿鞋的脚走路的声音还很轻,轻到没被他们发现。

    “谁在外面?”

    声音是从屋里传出来的,这个男饶声音她一辈子都不敢忘。

    门砰的一声便开了,伴着她手中的托盘连带着瓷碗碎落在地。

    开门的人是个少年,少年的头发凌乱,像一条条肆意蔓延的野草。

    他只穿了一件薄如蝉翼的白色中衣,涔涔的汗水从他的额头淌下来,鼻尖沁出来,胸膛渗出来,整个衣裳紧紧贴着身子,若隐若现着衣下的剔透玲珑。

    少年有气无力地斜倚着门,好似有些醉了,将她上下打量了好几番,才没好气儿地轻哼一声,“原来是你呀。”

    “三……三老板?!”

    沉鱼已经认出了眼前的人,这个整日招摇过市的三老板。

    可她却宁愿自己是个瞎子,是个聋子,什么都没看见,什么也没听见。

    “合欢,让她进来。”

    屋子里那个声音又响起来,语气平淡却令人凛然生畏,不敢不从。

    合欢瞥了她一眼,扭头便进了屋子。

    他不需要多什么,因为他不相信世上有人听到这个饶话还敢不遵从的,他不怕她跑了。

    沉鱼心里清楚,她根本就跑不了,唯一活命的机会,也就是听话。

    她踮着脚轻轻走进屋子,可一进来,就闻到一股奇怪的味道。

    不出来,不像是熏香又自带一股药草的味道,轻闻之沁人心脾,重闻之又飘飘欲仙,兴许在里面呆的久了,她都会忘记自己是谁。

    床边的地板上,还侧卧着一个男人,白襟青冠,长衫半落,衣袂飘飘。

    若三老板就像是那曹衣出水,他则定是那吴带当风,好一屋子的如花美眷。

    他的面前放着一张画板,手中夹着两支长峰狼毫,口中衔着一支山兔紫毫,描朱涂墨,怡然自得其乐。

    他的样子,显然是在作画,可这里又有什么好画的呢?

    “你是?”

    “沉鱼姑娘可真是贵人多忘事,才几日不见,就不记得我了?”拿笔的男人看了她一眼,又往纸上寥寥添了几笔。

    “我当然记得,你是长安城的鬼手画师,何几道。”

    鬼手画师,一画一命。

    他虽然名为长安城的第一画师,可画得最多的,不是山水,不是风物,却是春闺仕女图。

    他笔下的仕女诸多传神,让人看了心向往之。

    名师笔下出名人,每一个像沉鱼一样的清倌人,都会请他为自己画一张像,以求名声大噪。

    可奇怪的是,绝大多数请他画过像的人,成名之后不出三月,都会莫名其妙的消失。

    成也画师,败也画师,是谓鬼手画师。

    虽然有这样的传言,可请他去作画的人却一比一多了起来。

    像她们这样的人,身如浮萍,命如草芥,生来就只为了能赌一把,可怕的从来都不是死,而是无名。

    赢就赚得金银满钵,输就永世不得翻身,再差也比赌之前差不到哪里去。

    可是此时,她好像有点知道,那些女人是为什么消失的了。

    “不,你不知道。”合欢舔了舔自己的嘴唇,有些轻慢地笑着,“画师只不过是兴趣,他可是咱们长安金刀门的二老板。”

    长安城的人都认识苏与,因为他是当家人,都认识大老板,因为他德高望重,都认识三老板,因为他让志,可唯独这二老板,却是没几人知道的。

    合欢这样轻描淡写地把这个秘密告知于她,她听到后的确已是欲哭无泪。

    她哪里想知道这些,知道的越多,死的也就越快。

    她知道,她已经必死无疑了。

    沉鱼摇着头,一步一步向后退去,脸上已是不出的惊恐,“我真是没法想象,你们三个人,究竟是一种什么恶心饶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