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悲惨人生系统完结+番外_第1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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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夏芙一看就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听说她都和老大同居了,想要什么老大不会给,卖烤鱼估计也是突发奇想,觉得好玩就去做了,这样做出来的烤鱼,一定很难吃==
孟云看看安静如鸡的郑晴歌,觉得自己有必要为经验匮乏且完全不懂得怎么疼人的老大排忧解难,他建议道:“老大,要不我带几个弟兄过去,把夏小姐的烤鱼都买回来。”
省的夏芙连一条鱼都卖不出去,到时候惨遭打击。
郑晴歌听了他的建议,不知想到什么,她笑了一下,摇头道:“不用,你们太笨了,她肯定能看出来。”
……
说夏芙太聪明不好吗?为什么要用这么扎心的说法==
还没到十点,郑晴歌就独自溜达了过去,彼时长生正认真的看着烤架上的秋刀鱼,不时给鱼翻面。
郑晴歌过去,打开铝合金的门,新奇的看了一会儿这个小隔间里的各种设备,然后才坐到长生身边,等了一会儿,长生就把烤好的鱼递给她了。
“小心烫,拿这里。”
长生的动作小心翼翼,她捏着竹签的尾巴,怕郑晴歌碰到上面发烫的部分,她干脆脱下另一只手的手套,抓起郑晴歌的手,让她捏着自己刚刚捏住的部分,两人手指相碰,郑晴歌垂着眼睛,一直乖乖任她动作,直到长生松开手,继续去翻剩下的鱼。
望着自己手中这条已经被烤成金黄色、散发着鲜香的秋刀鱼,郑晴歌顿了顿,然后低头、咬下一口。
外酥里嫩,脆脆的、咸咸的,腌制的时间不长,佐料的味道没有覆盖鱼本身的鲜美,反而相得益彰。
长生托着下巴,期待的看着她,“好吃吗?”
郑晴歌没说话,又咬了一口,然后才笑着点点头,真的很好吃,完全出乎她的意料,而且除了好吃以外,她觉得这个味道还有点熟悉,好像以前吃过一样。
虽然现在人类的食物对她来说已经没用了,不过因为是长生做的,她还是很捧场的吃了两条,被香味吸引,渐渐有客人上门,长生熟练的烤鱼,没多久,一百条秋刀鱼就卖没了。
郑晴歌很惊讶,第一天就能有这样的成绩,已经很不错了。
长生比她还惊讶,在九天境烤着好吃是因为鱼本身就很好吃,换成寻常的秋刀鱼,她以为效果要大打折扣,没想到居然也这么受欢迎,那她攒本钱的过程应该会缩短不少吧?
她原本的计划就是先找个成本低的生意做着,慢慢攒本钱,然后带着本钱去做一个更大的生意,真正的开始经商。虽然郑晴歌说了不用她还钱,但她不想让郑晴歌吃亏,更不想一直靠着郑晴歌生活。
在九天境是没办法,她没身份、没根基,出去就会像唐僧肉一样被所有人盯上,好歹正道不对唐僧感兴趣,可不管在哪一道眼里,她都是一盘菜。如果不是不争一直护着她,她哪有平安长大的机会啊,要么被人吃了、要么被姒颜带回去,做一根沾满鲜血的魔草。
最初她跟着不争,是因为她觉得不争好看、令人心疼,所以她想跟着她,能一直看着她、心疼她,但结果却倒过来了。
长生从没跟不争说过这些,她觉得不争已经很累了,如果说了这些,她还要来安慰自己、想办法打消自己的疑虑,岂不是更累。她是棵懂事的草,已经学会了如何体贴别人,她的沉默,就是她的体贴。
但不说不代表她就忘了这件事,如今有机会再次把两人的角色调换过来,长生特别开心。
她跟个小老板娘一样,一边数着今天挣的钱,一边对郑晴歌说道:“等着吧,早晚我能把自己赎回来,然后再把你买过来。”
郑晴歌在生意场上是个说一不二的人,这种言论在原来的她看来,就是挑衅。但听了长生的话,她一点没觉得自己被挑衅了,甚至胸腔里有种被塞得满满的感觉。
她感受了一下这种从没体会过的感觉,然后才认真的回答:“嗯,我等着,也期待着。”
下午一点,长生收工了,今天她净赚了四百多,她准备明天多买点原材料,然后再看看情况。
连续一个月,长生都在夜市里待着,从一开始的一天一百条,到最后变成了一天六百条,她的摊位是夜市里最火爆的,如果不是人手不够,她还能再多卖点。
如长生说的那样,郑晴歌自控力很好,别人的新生期需要三个月,到她这就两个半月,如果不是有事情刺激她,估计刚到两个月,她就能度过新生期了,然而,世事难料啊……
常市的雇佣兵公司不止郑晴歌一家,还有另外两家,他们互相是竞争对手,另外两家一家姓洪、一家姓薛,姓薛的处事圆滑、狡兔三窟,不得罪任何人,同时也不和任何人交好,比较低调,没什么好说的。姓洪的这位就不一样了,他是标准的社会大哥思想,不服就干,他看中什么,别人必须给,不愿意给也行,干一场,赢了就放过你。
洪老大今年三十多岁,膀大腰圆,左青龙右云kk裳k小k筑白虎,大金链和墨镜是标配,夏天光膀子冬天穿貂皮大衣,有时候大家都怀疑他是不是古惑仔电影看多了……
郑晴歌和洪老大一直不对付,从性格到审美再到生意,这俩人就没有一点能说得上话,每次见面,都得明里暗里的互怼一回,郑晴歌被夏芙狩猎那天,她要去见的内奸,从种种迹象推断,就是洪老大派来的。
原本出了这事,郑晴歌应该给洪老大一个下马威,可她突然被转化了,这事也就被搁置下了,后来长生一直盯着她,坚决不允许她和别人起冲突,她也只能不了了之,想着过了新生期再去清算。
结果她没上门,洪老大倒是上门了。
他还是穿着那一身黑的发亮的貂皮大衣,大金链挂脖子上,走到哪都用鼻孔看人,孟云在门口正好碰上他,一见他,他就觉得自己眼睛疼。
太辣眼了……
洪老大完全没有自觉,他一脚踢开玻璃门,摘下墨镜,傲气十足的对孟云道:“郑晴歌呢,让她出来!”
孟云揉了揉眼,“我们老大不在,您有什么事,就跟我说吧。”
“跟你说?你算老几,我要的那批货,在南美中转的时候,刚一落地就被当地的反政府武装势力给抢走了,这是你们干的好事吧?知道我赔了多少吗!赶紧把郑晴歌给我叫出来,就会背后阴人,敢不敢讲点江湖道义!”
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夏芙一看就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听说她都和老大同居了,想要什么老大不会给,卖烤鱼估计也是突发奇想,觉得好玩就去做了,这样做出来的烤鱼,一定很难吃==
孟云看看安静如鸡的郑晴歌,觉得自己有必要为经验匮乏且完全不懂得怎么疼人的老大排忧解难,他建议道:“老大,要不我带几个弟兄过去,把夏小姐的烤鱼都买回来。”
省的夏芙连一条鱼都卖不出去,到时候惨遭打击。
郑晴歌听了他的建议,不知想到什么,她笑了一下,摇头道:“不用,你们太笨了,她肯定能看出来。”
……
说夏芙太聪明不好吗?为什么要用这么扎心的说法==
还没到十点,郑晴歌就独自溜达了过去,彼时长生正认真的看着烤架上的秋刀鱼,不时给鱼翻面。
郑晴歌过去,打开铝合金的门,新奇的看了一会儿这个小隔间里的各种设备,然后才坐到长生身边,等了一会儿,长生就把烤好的鱼递给她了。
“小心烫,拿这里。”
长生的动作小心翼翼,她捏着竹签的尾巴,怕郑晴歌碰到上面发烫的部分,她干脆脱下另一只手的手套,抓起郑晴歌的手,让她捏着自己刚刚捏住的部分,两人手指相碰,郑晴歌垂着眼睛,一直乖乖任她动作,直到长生松开手,继续去翻剩下的鱼。
望着自己手中这条已经被烤成金黄色、散发着鲜香的秋刀鱼,郑晴歌顿了顿,然后低头、咬下一口。
外酥里嫩,脆脆的、咸咸的,腌制的时间不长,佐料的味道没有覆盖鱼本身的鲜美,反而相得益彰。
长生托着下巴,期待的看着她,“好吃吗?”
郑晴歌没说话,又咬了一口,然后才笑着点点头,真的很好吃,完全出乎她的意料,而且除了好吃以外,她觉得这个味道还有点熟悉,好像以前吃过一样。
虽然现在人类的食物对她来说已经没用了,不过因为是长生做的,她还是很捧场的吃了两条,被香味吸引,渐渐有客人上门,长生熟练的烤鱼,没多久,一百条秋刀鱼就卖没了。
郑晴歌很惊讶,第一天就能有这样的成绩,已经很不错了。
长生比她还惊讶,在九天境烤着好吃是因为鱼本身就很好吃,换成寻常的秋刀鱼,她以为效果要大打折扣,没想到居然也这么受欢迎,那她攒本钱的过程应该会缩短不少吧?
她原本的计划就是先找个成本低的生意做着,慢慢攒本钱,然后带着本钱去做一个更大的生意,真正的开始经商。虽然郑晴歌说了不用她还钱,但她不想让郑晴歌吃亏,更不想一直靠着郑晴歌生活。
在九天境是没办法,她没身份、没根基,出去就会像唐僧肉一样被所有人盯上,好歹正道不对唐僧感兴趣,可不管在哪一道眼里,她都是一盘菜。如果不是不争一直护着她,她哪有平安长大的机会啊,要么被人吃了、要么被姒颜带回去,做一根沾满鲜血的魔草。
最初她跟着不争,是因为她觉得不争好看、令人心疼,所以她想跟着她,能一直看着她、心疼她,但结果却倒过来了。
长生从没跟不争说过这些,她觉得不争已经很累了,如果说了这些,她还要来安慰自己、想办法打消自己的疑虑,岂不是更累。她是棵懂事的草,已经学会了如何体贴别人,她的沉默,就是她的体贴。
但不说不代表她就忘了这件事,如今有机会再次把两人的角色调换过来,长生特别开心。
她跟个小老板娘一样,一边数着今天挣的钱,一边对郑晴歌说道:“等着吧,早晚我能把自己赎回来,然后再把你买过来。”
郑晴歌在生意场上是个说一不二的人,这种言论在原来的她看来,就是挑衅。但听了长生的话,她一点没觉得自己被挑衅了,甚至胸腔里有种被塞得满满的感觉。
她感受了一下这种从没体会过的感觉,然后才认真的回答:“嗯,我等着,也期待着。”
下午一点,长生收工了,今天她净赚了四百多,她准备明天多买点原材料,然后再看看情况。
连续一个月,长生都在夜市里待着,从一开始的一天一百条,到最后变成了一天六百条,她的摊位是夜市里最火爆的,如果不是人手不够,她还能再多卖点。
如长生说的那样,郑晴歌自控力很好,别人的新生期需要三个月,到她这就两个半月,如果不是有事情刺激她,估计刚到两个月,她就能度过新生期了,然而,世事难料啊……
常市的雇佣兵公司不止郑晴歌一家,还有另外两家,他们互相是竞争对手,另外两家一家姓洪、一家姓薛,姓薛的处事圆滑、狡兔三窟,不得罪任何人,同时也不和任何人交好,比较低调,没什么好说的。姓洪的这位就不一样了,他是标准的社会大哥思想,不服就干,他看中什么,别人必须给,不愿意给也行,干一场,赢了就放过你。
洪老大今年三十多岁,膀大腰圆,左青龙右云kk裳k小k筑白虎,大金链和墨镜是标配,夏天光膀子冬天穿貂皮大衣,有时候大家都怀疑他是不是古惑仔电影看多了……
郑晴歌和洪老大一直不对付,从性格到审美再到生意,这俩人就没有一点能说得上话,每次见面,都得明里暗里的互怼一回,郑晴歌被夏芙狩猎那天,她要去见的内奸,从种种迹象推断,就是洪老大派来的。
原本出了这事,郑晴歌应该给洪老大一个下马威,可她突然被转化了,这事也就被搁置下了,后来长生一直盯着她,坚决不允许她和别人起冲突,她也只能不了了之,想着过了新生期再去清算。
结果她没上门,洪老大倒是上门了。
他还是穿着那一身黑的发亮的貂皮大衣,大金链挂脖子上,走到哪都用鼻孔看人,孟云在门口正好碰上他,一见他,他就觉得自己眼睛疼。
太辣眼了……
洪老大完全没有自觉,他一脚踢开玻璃门,摘下墨镜,傲气十足的对孟云道:“郑晴歌呢,让她出来!”
孟云揉了揉眼,“我们老大不在,您有什么事,就跟我说吧。”
“跟你说?你算老几,我要的那批货,在南美中转的时候,刚一落地就被当地的反政府武装势力给抢走了,这是你们干的好事吧?知道我赔了多少吗!赶紧把郑晴歌给我叫出来,就会背后阴人,敢不敢讲点江湖道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