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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6章 狗中项羽,犬中霸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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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知生的计划第一步,就是要塑个像。

    也就是塑个偶像。

    偶像这个词,最早的的本意就是指用泥土或者木头雕塑而成的类人形象。

    而这些偶像的主要作用,就是作为‘神’在人间的具象化形象,然后用于祭祀,用于祭奠,用于忌惮。

    后来随着社会结构的发展,神权向王权的转变过程中,偶像的作用被赋予了具有标志性作用的‘人性符号’。

    例如忠诚,博爱,宽容这些正面符号,作为炬火指引人类走向道德,成为楷模。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

    这是最早先秦《诗经·小雅·车辖》中对偶像的定义。

    所以最初的偶像,就是人类所有敬畏和尊重的某种文化符号的化身。

    和最原始的自然宗教,会将自然现象,山川河流拟人化变成信仰是差不多的道理。

    所以人类对于偶像或者标杆,是有基因情怀的。

    直到近代,隔壁岛国把现代娱乐工业化产物,借用偶像定义,来商业落俗化,所以让这个词越来越廉价,不受人待见。

    但是不管如何落俗或者污名化,基因情怀中对于偶像的文化符号是一直存在的,只不过后来慢慢演化成更加细分的英雄主义,体现在文化娱乐作品之中。

    因为大多数都是愚昧的,需要有一个标杆,告诉他们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

    也是因为这些文化符号的共同性,所以会引起所有人的共鸣以及共情。

    而传播学,就是借助这些‘符号’特质,作为传播信息的媒介,只要是能够获得多数人关注的新闻内容,基本都逃不出这些符号特质。

    王世风为什么能够经常上热搜,就是因为他对这些符号的认知和运用更精妙。

    他知道如何制造一个话题,会放大某些符号的特质,来引起人们的共鸣和讨论,当然,前提是要先将自己泥塑成偶。

    也就是俗称的包装人设。

    不过王世风的人设不是自己包装出来的,是在各种极限作死中被大众自然赋予的,所以有时候连他自己也很难把握好尺度。

    所以在和魏知生琢磨如何营造【心复】品牌代言人时,王世风觉得自己并不算太适合。

    绝对不是因为他不愿意背锅。

    所以他需要在蒋宵凡和陆平之中选一个人,打造成‘公益系偶像’。

    而光靠人的形象,在爱心人士这个群体的号召力是不够的,所以还需要一个‘动物系偶像’。

    本来是想用五花肉的,毕竟现在它的热度已经快追上二线明星了,而且自带光环和话题。

    但也恰恰因为这些优势,五花肉并不适合作为【心复】的代言人,因为它身上的光环,不太容易让人产生同情和怜悯的共鸣。

    所以王世风必须重新打造一个,能够让大多数人心疼和同情的狗设或者猫设。

    于是他一下子就想到了,昨天在废弃工厂的那群野狗中的狗王。

    简直是一个完美形象。

    即便那只狗王它肮脏,它凶残,它咬人而且面目可憎,但它是一只好狗勾。

    或许它的形象会吓到很多人,彪悍的气质也不会让人同情可怜,但这些在塑像中反而会是加分项。

    因为它是一只带领流浪狗群残喘生存至今的狗王!

    不需要太多故事烘托,只需要浅浅了解一下它的生存背景,就足以一下子打动所有人。

    因为这只狗王,几乎可以满足人类最推崇的那种偶像符号,美强惨式悲剧英雄。

    在所有英雄主义当中,个人主义是外面标杆,集体主义属于大夏,在这方面的矛盾,几乎不太可调和了。

    但是还有一种悲剧英雄主义,是所有人都认可的。

    而且这种悲剧英雄,能力越强大,结局越惨烈,越是能够引起所有人的共鸣。

    提几个名字,大概就能一下子明白这个共鸣到底是什么东西了。

    扶苏,项羽,诸葛亮,郭嘉,岳飞,辛弃疾,于谦。

    非战之罪。

    四个字就能诠释这些被宿命论裹挟的人物悲壮。

    试问,谁不会被拥有这种特质符号,自带悲凉遗憾底色的‘偶像’打动呢?

    同理,那只狗王身上具有这些特质,所以即便它看起来没有那么落魄,不怎么讨人心软,但是只要把它身上自带的特质放大。

    那就是狗中项羽,犬中霸王!

    被幼时因疾病被人类抛弃,流浪在街头遭人白眼,露宿在垃圾堆中苟活残喘。

    即使在一次次被人类的驱逐和攻击中,也没有磨灭它那颗对爱憧憬的心脏。

    在流浪的过程中,它遇见更多的同类,都是被人类抛弃的,有些是因为生病,有些是因为性格,有些是因为失去价值,它收留了这些几乎没有生存能力的同类。

    将本来就不富余的食物让给它们,但是流浪的同类太多,大家都吃不饱饭,它不得不铤而走险,试图再次得到人类的帮助。

    但是因为它凶恶的外貌,被人类当成野狗,差点被杀死。

    它在阴寒的深沟里游走,躲避人类的追杀,最后回到自己的老窝,看着奄奄一息的伙伴们,它最终决定带着它们离开人类的城市。

    于是它们一路向北走,试图能够找到一个容身之所,不求安逸,只求果腹避雨的小地方。

    当它们终于在京华郊区找到了一片人烟罕见的废旧工厂时,身边的伙伴依旧少了许多,它们永远的留在了人类的领地,临死前还奢望人类能够救它们一条狗命。

    “呜呜呜,别说了!我眼睛都要哭肿了,不过最后这句是不是有些煞风景了!”

    王清清揉着红肿的眼睛,打断了王世风的叙述。

    今天是她带着姐妹来‘还债’的日子。

    之前和王世风打赌输了,只能再次出卖姐妹们过来给王世风干活儿。

    虽然名义上是白女票。

    但是这夏视六仙女其实也挺愿意找王世风玩儿的。

    虽然每次都是义务劳动,但是收获的人气确实实打实的。

    而且还能够光明正大的旷工,不会被记过的那种。

    本来高高兴兴的过来摸鱼。

    没想到一过来就被王世风拉着听了这么悲惨的一个故事。

    这故事甚至比《忠犬八筒》的剧本还要好哭!

    “最后一句救我狗命,有什么问题吗?哪里煞风景了。”王世风抿了口茶水,疑惑的问道。

    “虽然合乎理,但是并不太合乎情,而且因为语境关系还会有一丝喜感,在整个悲剧内核的故事表达中,显得有些突兀。”

    一身旗袍贵气逼人的御姐洛莘擦了擦眼角的泪花,出声解释道。

    “是嘛,那我再斟酌斟酌。”王世风认真的点点头。

    “这只狗王还在带着伙伴流浪吗?”同样眼眶红肿的沐舒问道。

    “它们已经在废弃工厂定居了,虽然看起来有些营养不良,不过应该没有太大的生命安全问题。”王世风柔声笑道。

    “王老师,我们给狗王和它的伙伴捐点儿钱吧,虽然不多,也算是献一份爱心。”章悦提议道。

    王世风深深的看了眼章悦,因为夏视六仙女中,除了王清清,就这个姑娘给他留下的印象最深刻。

    因为这位明明年纪最小,但是长相却是最成熟的女孩。

    说真的,很奇怪,一个二十岁的妙龄少女,为什么从长相到气质,举手投足由内而外都散发着少妇韵味。

    姨系少女是吧?

    不过她这个提议弄的王世风也有些不好意思。

    本来就是让人家过来义务工作的。

    不给钱就算了,还要收人家点儿钱。

    这种丧良心的事情,王世风怎么做得出来。

    不过还不等王世风婉言谢绝,王清清就扔掉擤鼻涕的纸巾,瞪着红彤彤的眼睛说道

    “不行,我觉得其中有诈,捐款可以,但一定要亲眼看看狗王和它的小伙伴。”

    大概是被忽悠的有经验了。

    王清清现在的警惕性极高,再也不是当初听风就是雨的小可爱了。

    王世风皱眉摇摇头,不悦道“你这是在质疑我的人品?”

    “谈不上质疑,就是单纯的鄙视。”王清清吸了吸鼻子。

    “这太伤害我们的师徒情谊了。”王世风叹息道。

    “呸,谁是你师父啊,快快快,带我们去看看。”王清清轻啐道。

    “清清别闹,等工作完再说吧,别忘了我们今天是有正事儿的。”

    六仙女中另外一位小萝莉尹晓莹开口道。

    别看这位小萝莉身高不到一米六,长得像是个未成年,却是六仙女中年龄最大,资历最深的大姐。

    她一发话,所有人都会遵从。

    “那行,就听尹姐的,拍完后我带你们去看看狗王。”王世风起身笑道,同时把桌子上的人物脚本递给她们

    “戏份不多,也不要求什么演技,各位正常发挥,台词念对就行。”

    台词对于这几位夏视小花来说,确实不是问题。

    她们基本上都有过配音经验,可能演技差了点,但是台词功底绝对过硬。

    为了合理将预算花到刀把上,王世风特意给六仙女的戏份增加了一些,而且都是专门为了呼应她们真实人设增加的。

    因为后面还需要和夏视有长久的合作。

    如果这波能够大大提升她们几个的知名度,那相比后面的合作会更加顺利。

    做事情嘛,就是要把朋友搞得多多的,敌人搞得少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