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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琴酒今天又在做慈善_第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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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当他的眼神往右下方瞥,撞上小毛团期待中隐隐含着几分担忧的目光,仿佛只要他说“不喜欢”便会泪奔离开,离开前还会顺手砸掉身后的峡谷一般,他顿了顿,还是点头了。

    “喜欢。”

    小狐狸又开心地甩起了尾巴,黑豆眼里泛起些许骄傲。当然不是为琴酒昧着良心的“喜欢”而骄傲,是为它自己的无穷魅力而骄傲。

    某种程度上来说,它的确应该骄傲,因为这是琴酒生平说的第一句“喜欢”。

    ……莫名期待赤井秀一和安室透知道后的反应。

    看了好久的戏的书翁闻言,三两步走到琴酒身前,大天狗也仰头直勾勾盯着他,两妖异口同声地问:“那我呢?”

    琴酒脸色一沉,面无表情地说:“不喜欢。”

    大天狗眼睛瞪得溜圆,磨了磨犬牙,恨不得趴在他胸前咬他一口。所以刚才自己有一瞬间觉得人类还可以的想法,都是错觉吧?

    书翁则夸张地叹了口气,摸摸自己的侧脸,像个上了年纪的老头似的一脸惆怅感叹道:“没想到我的魅力还不如一只狐狸。”

    琴酒呵呵一笑,很想告诉他,你一个人形妖怪跟狐狸比,不觉得对不起那张比绝大部分人类俊美了一整个时代的脸吗?更何况,就算你比不过狐狸,和某只天狗相比……

    咦?他的天狗哪儿去了?

    琴酒低头一看,发现怀里空了一小块,大天狗不见了。但再一抬头,就看到他正漂浮在自己身前不远处,双手抱肩,下颚微扬,周身散发出一股霸道总裁的气质。

    “我想到更好的报复你的方法了,人类。”大天狗冷冷注视着琴酒,唇角轻挑起浅浅的弧度,似笑非笑道:“让你喜欢上你之前不喜欢的妖怪,再把它从你身边赶走。”

    诛心比伤身更能报复人类。虽然忘了这句话是从哪个妖怪口中听来,不过很有道理,用在琴酒身上再合适不过。

    人选的话……

    大天狗狠狠划掉心里的“自己”一词,从狐狸身上狠狠扫过,然后落在书翁身上——就他了!

    书翁:“?”

    琴酒:“……”这孩子怕不是个傻的。

    第30章愿我如星君如月(五)

    峡谷外的天地广阔苍茫,是一整片郁郁葱葱的森林,放眼望去,满目皆是深浅不一,层次分明的绿意。没有后世大规模开发后精致却冰冷的人工痕迹,充满了原始的清新自然气息,同时也危机四伏。

    当然后半句是对普通人类来说,在琴酒一行人身上并不适用。

    没有理会大天狗的中二发言,琴酒肩上扛着只莫名其妙出现的毛团,右手托着个绷紧小脸蛋的狗子,与书翁并肩走在杂草与荆棘并生的野径上,往据说酒吞童子每隔几年就会去一次的枫林行去。

    某华夏专业怼人不倦的大作家有云: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

    一路走来,琴酒披荆斩棘——琴酒用银链凝成光刃披荆斩棘,硬生生在丛林与荒草地之间开辟出一条可供三个成年男子并排行走的道路,临近出林时,他还感慨万千。自己的逼格从加入宇减基那天起,似乎便一降再降,从人见人怕的大魔头变成了救苦救难的活菩萨不说,现在还穿越异世界给土著们开路来了,真不知是他道德的扭曲还是宇减基人性的沦丧。

    “你在想什么?”书翁正拿笔和竹简记录着什么,一回头就见琴酒少有的陷入了哲学模式,素来冷得仿佛冰雪塑成的眼瞳漾开水波般的感叹,忍不住开口问道。

    “没什么。”琴酒果断收起这丢人现眼的思绪,“我们继续赶路吧,天黑之前要离开这片树林。”

    书翁若有所思地挑眉,倒也识趣地不继续追问。把笔和竹简放回书箱,他的目光在附近转了一圈,最终落到从五天前开始就一直在思考如何让琴酒爱上书翁的大天狗身上,勾唇浅笑,向琴酒伸出双臂。

    “不介意的话,请让我帮你抱一会儿吧,你已经抱了他五天了。”

    琴酒意外地眨眨眼,想了想并未立即答应,而是低头看仍在琢磨对付自己的战术的狗子,指尖戳戳他软乎乎的脸蛋:“你愿意吗?”

    大天狗掀起长睫,把眼睛瞪得圆圆的,虽未言语,潋潋风波般的眸光却已清晰表达了拒绝。

    “好吧。”被嫌弃的书翁收手,顺势摸摸鼻尖,状似无意道:“不是想让他喜欢上我吗?你天天赖在他身上,怎么让他喜欢我呢?”

    大天狗恍然:对哦!他怎么没想到这点?

    不过说句实在话,倒也不是大天狗非要赖着琴酒,而是赶路途中双方的妥协。

    五天前,在几人披星戴月连夜赶路进入森林深处时,一只力量强横而无智力的山魈冲了出来,险些将实力下降至仅存全盛时期三成水准的大天狗掳走。从那以后,琴酒就不让大天狗乱飞了,他可不希望自己任务失败是因为任务目标被其他妖怪吃掉这种人品爆表的理由。

    至于为什么说是双方的妥协,原因其实很简单。以琴酒冷酷的个性,愿意抱着大天狗赶路是一种莫大的妥协;而以大天狗的傲气,愿意被琴酒抱着赶路也无疑是一种妥协。简而言之,就是两个死傲娇自认为自己向对方妥协了。

    原本大天狗不喜欢他的碰触,不过接触多了也就习惯了,没觉得有哪里不对。但此时听书翁一提醒,后知后觉地回过味儿,自己居然成了琴酒和书翁之间的“电灯泡”。

    于是,他拍拍翅膀挣开琴酒的怀抱,跳到书翁的书箱上盘腿坐下,冷声道:“你过去。”

    书翁笑眯眯应了一声“好啊”,便走到琴酒右侧。没有了大天狗的“阻隔”,两人的距离果真近了不少,肩膀几乎挨到一起。

    见状,顺遂了心意的大天狗却并不觉得多高兴,反而看他们齐平的肩膀觉得碍眼得很。

    趴在琴酒左肩上的狐狸团子听见动静,懒懒地掀开眼皮瞥了又开始纠结疑惑的某狗子一眼,眼底浮出人性化的嘲弄笑意,就差张口来句“庸人自扰”的讽刺了。

    “呜呜……”毛团伸直前腿伸了个懒腰,依着琴酒侧颊蹭了蹭,好像在撒娇。

    随手揉揉它毛绒绒的耳尖,琴酒淡声问:“它想干什么?”

    “不想干什么,只是跟你撒撒娇。”书翁熟练地翻译着小狐狸的叫声。

    妖怪之间自有自己一套交流方式,不一定非要通过人类的语言,所以这几天书翁一直担任小狐狸的翻译,将它想表达的意思告诉琴酒。

    闻言,琴酒揉耳尖的动作顿时变成弹耳尖,面无表情道:“不许撒娇。”

    “呜?”无辜地眨眼,小狐狸歪头,似乎问他为什么不能撒娇。

    “不为什么,对我撒娇没用,浪费时间。”实用主义者加钢铁直男的琴酒无法领会撒娇的奥妙,不管对象是人还是妖,故而他不喜欢这项在某些生物身上生来就具备的技能。

    小狐狸赌气地哼哼两声,变本加厉地在他身上到处蹭起来。一会儿蹭肩窝,一会儿拿尾巴挠他后背,一会儿又扒着他的衣襟将一双萌萌哒黑豆眼凑近他,将与生俱来的卖萌天赋发挥了个十成十。

    大天狗一脸懵逼:还有这种操作?

    书翁则闷笑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