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章 讨价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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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安就像一只任人宰割的小羊,浑身软绵绵的,没有一点力气,怎么都逃不了。
只能扯着嗓子讨价还价。
“呵呵!”
某男笑了,原来她以为他要上她。
“在前面吧,反正咱们不是第一次了,我觉着还是在前面比较好,后面疼。”
说完,沈安慌忙的翻身,摆出一个大字。
见状,某人笑得更开怀了。
她用花粉搓他脸,害的他变成猪头,本来他想惩罚她的。
但是看到她这可爱又乖乖摆好姿势的小模样,算了。
而且,因为刚才过敏,顺利帮他打消艾德华对他的怀疑,她也算将功折罪了。
艾德华为什么来中国,他已经调查清楚了。
又是为了暗夜而来。
暗夜,一个神秘的组织。
外人都称暗夜现在的头领为老头子,除了老爷子外,还有二把手和三把手,分别是:李雄和艾德华。
老头子要隐退,艾德华身为三把手自然也眼红一把手的位置。
因此,他主动出击,赶到中国,想除掉老爷子最赏识的一名大将,就是仇杀面具。
仇杀面具在暗夜里面,没有排名,但却是无冕之王。而且传闻,老头子有意向退位于他,所以一场继承,引来一场暗杀。还是很头疼的,他
庄宇琛得知这个消息后,也是十分头疼,他不屑什么权利和地位,尤其暗夜不是一般人可以掌控的。
他也从未想过要当暗夜的继承人,看来得找机会和老头子谈一谈。
“你想要就快点,别弓着腰,在这里吓唬人行吗?。”
沈安焦急的抓着床单,一副视死如归的看着他。
“女人,你这种表情让我很倒胃口。”
说完,庄宇琛起身,向一旁走去,抬手关了灯,从抽屉里拿出一只蜡烛点燃。
蜡烛?
本来还昏昏沉沉的女人,一下子清醒了大半。
“庄总,你想干什么?”
庄宇琛只是想营造点浪漫的感觉,没想到这女人反应这么过激。
其实不怪沈安反应过激,而是今天经历的事情已经超出她所承受的范围,从早上到现在,发生的事情没有一件是她能想明白的。
当看到庄宇琛手里拿着蜡烛的时候,她脑海首先冒出滴蜡。
“不要,不要。”
沈安吓得从床上向后躲,庄宇琛根本就不理会她,径直将蜡烛放在烛台上。
沈安顺着烛台看去,顿时慌了,她看到烛台旁还放着一根皮鞭,老天,他今天想玩这么刺激的吗。
其实皮鞭是庄宇琛平时训狗时用的,只是凑巧和烛台放在一起而已。
可惜某女并不知道。
“庄总,我们是中华好儿女,我们应该提倡传统,我保证乖乖配合。”说完,她乖乖平躺,双腿还微微分开。
呃?
庄宇琛站在烛台跟前,看着平日里张牙舞爪的某人现在乖巧得如鹌鹑,一下子起了兴致,准备吓她一吓。
他重新拿起蜡烛,朝着大床走去,他将蜡烛在沈安腿上轻轻晃了晃,微微倾泻,啪----一地蜡油滴在白皙的腿上,沈安顿时像炸毛的小野猫蹭的一下从床上坐起来。
只是,她跳起来的一刻,一脚踹歪了庄宇琛手上的蜡烛。
嘶!
蜡烛倒在某男夸下,烧到某处。
要说蜡烛能烧到某处,全怪某男不穿内内。
当沈安看到这一幕,她也愣住了,怔怔的看向某男那里。
“庄总,玩火自焚了吧!”
说完,她做出无比同情的表情。
某男自认为很好看的森林地带瞬间被一把火毁掉,毫无美感可言,头发烧焦的味道袭来。
“庄总,还好只是烧掉一撮毛,这要是闻到烤肉的味道,你这玩意可就费了。”
听到她这么说,某人气得脸黑的堪比外面的黑夜,让人莫名的害怕。
“不准笑。”
庄宇琛看到沈安努力憋笑的模样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噗……
在庄宇琛说不准笑的时候,沈安终于憋不住了,倒在大床上,哈哈大笑起来。
活该。
今天她差点被鸟吃了,这会儿她又被这只假鸟欺负,鸟巢失火了吧,嘿嘿。
早晚她会将外面那只想吃她的大鸟逮住,然后带回去给儿子当宠物。
想到这里,她默默做了一个决定。
“女人,你给我等着。”
庄宇琛转身向浴室走去,回来的时候,他手里拿着一个剃须刀,他鸟巢失火,他非得将沈安的丛林也砍伐了,这样才公平。
沈安见状。
拔腿就跑,她朝着楼梯跑去,庄宇琛并未追她,外面狗队正在巡逻,谅她也不敢出去。
的确,沈安不敢。
她躲在门内,向外面瞄,看到外面那几只大狗时,她吓得缩回脖子,悄悄的将门关好,并且上锁。
转身,吓得她差点叫出声。
雄鹰?
只见雄鹰的翅膀被人包扎过,她发现左边的翅膀少了一片毛。
“你、你想干什么?”
看到雄鹰站在客厅里,沈安顿时感觉不妙,这臭鸟八成是来找她报仇的,她拔了它的毛。
“不怪我拔你的毛,都怪你想吃我,你也不好好看看,就你还想吃我,我不拔光你的毛就算客气的。”
说完,她举起拳头,做了一个要挟的手势。
其实,这只鸟是庄宇琛招进来的,他知道雄鹰破了一块皮,准备给它擦药,这只雄鹰训练有素,听得懂人话,也护主,在它眼里,庄宇琛是唯一的主人。
沈安看到雄鹰盯着她,她转身向一旁跑去,想去厨房找武器,只是她还没有跑到厨房,就被雄鹰扑倒,雄鹰的两只爪子按住她的肩膀,逼着她趴在地上。
“臭鸟,我和你拼了。”
她抓住雄鹰的一只爪子,用力向前一甩,雄鹰被甩在地上,她并未放手,接着连甩,羽毛在空中飞落,雄鹰仰声惨叫。
“咦?晕了?”
太好了,沈安看到雄鹰晕过去了,快速跑到厨房,找到胶带,将雄鹰的嘴巴缠起来,又将它的两只爪子缠起来。
翻来翻去找到一个包包,快速将雄鹰装进包包里。
“你招惹谁不好,非得招惹我,我这人很记仇的,你今天要吃我,姑奶奶侥幸从你嘴边逃生,不吃了你,我寝食难安,所以我要把你带回去,给我儿子炖肉吃。”
刚收拾利索,庄宇琛从楼上走下来。
“小安子,我们得回去了。”
“怎么?”
之前她要走,这个混蛋不让她走,现在这个家伙急匆匆的走下来,肯定出事了。
“你手里拎的什么?”
庄宇琛看到沈安手里拎着一个黑色的包包,一边问一边去换鞋子。
“那个……我看到你冰箱里有大雁,我拿了一只回去给我儿子炖肉吃。”
沈安眼神四处飘忽,一本正经的撒谎道。
“嗯。”
庄宇琛不疑有他,冰箱里却是有几只大雁。
“庄总,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
“我明天一早有个约会,早上赶回去恐怕来不及,咱们现在回去。”
听到庄宇琛火急火燎的赶回去竟然是为了约会,沈安听了莫名觉得闹心,没好气的朝着手里的包包踹了一脚,不能对主子动手还能踹宠物出气。
约会?
和谁?
沈安就像一只任人宰割的小羊,浑身软绵绵的,没有一点力气,怎么都逃不了。
只能扯着嗓子讨价还价。
“呵呵!”
某男笑了,原来她以为他要上她。
“在前面吧,反正咱们不是第一次了,我觉着还是在前面比较好,后面疼。”
说完,沈安慌忙的翻身,摆出一个大字。
见状,某人笑得更开怀了。
她用花粉搓他脸,害的他变成猪头,本来他想惩罚她的。
但是看到她这可爱又乖乖摆好姿势的小模样,算了。
而且,因为刚才过敏,顺利帮他打消艾德华对他的怀疑,她也算将功折罪了。
艾德华为什么来中国,他已经调查清楚了。
又是为了暗夜而来。
暗夜,一个神秘的组织。
外人都称暗夜现在的头领为老头子,除了老爷子外,还有二把手和三把手,分别是:李雄和艾德华。
老头子要隐退,艾德华身为三把手自然也眼红一把手的位置。
因此,他主动出击,赶到中国,想除掉老爷子最赏识的一名大将,就是仇杀面具。
仇杀面具在暗夜里面,没有排名,但却是无冕之王。而且传闻,老头子有意向退位于他,所以一场继承,引来一场暗杀。还是很头疼的,他
庄宇琛得知这个消息后,也是十分头疼,他不屑什么权利和地位,尤其暗夜不是一般人可以掌控的。
他也从未想过要当暗夜的继承人,看来得找机会和老头子谈一谈。
“你想要就快点,别弓着腰,在这里吓唬人行吗?。”
沈安焦急的抓着床单,一副视死如归的看着他。
“女人,你这种表情让我很倒胃口。”
说完,庄宇琛起身,向一旁走去,抬手关了灯,从抽屉里拿出一只蜡烛点燃。
蜡烛?
本来还昏昏沉沉的女人,一下子清醒了大半。
“庄总,你想干什么?”
庄宇琛只是想营造点浪漫的感觉,没想到这女人反应这么过激。
其实不怪沈安反应过激,而是今天经历的事情已经超出她所承受的范围,从早上到现在,发生的事情没有一件是她能想明白的。
当看到庄宇琛手里拿着蜡烛的时候,她脑海首先冒出滴蜡。
“不要,不要。”
沈安吓得从床上向后躲,庄宇琛根本就不理会她,径直将蜡烛放在烛台上。
沈安顺着烛台看去,顿时慌了,她看到烛台旁还放着一根皮鞭,老天,他今天想玩这么刺激的吗。
其实皮鞭是庄宇琛平时训狗时用的,只是凑巧和烛台放在一起而已。
可惜某女并不知道。
“庄总,我们是中华好儿女,我们应该提倡传统,我保证乖乖配合。”说完,她乖乖平躺,双腿还微微分开。
呃?
庄宇琛站在烛台跟前,看着平日里张牙舞爪的某人现在乖巧得如鹌鹑,一下子起了兴致,准备吓她一吓。
他重新拿起蜡烛,朝着大床走去,他将蜡烛在沈安腿上轻轻晃了晃,微微倾泻,啪----一地蜡油滴在白皙的腿上,沈安顿时像炸毛的小野猫蹭的一下从床上坐起来。
只是,她跳起来的一刻,一脚踹歪了庄宇琛手上的蜡烛。
嘶!
蜡烛倒在某男夸下,烧到某处。
要说蜡烛能烧到某处,全怪某男不穿内内。
当沈安看到这一幕,她也愣住了,怔怔的看向某男那里。
“庄总,玩火自焚了吧!”
说完,她做出无比同情的表情。
某男自认为很好看的森林地带瞬间被一把火毁掉,毫无美感可言,头发烧焦的味道袭来。
“庄总,还好只是烧掉一撮毛,这要是闻到烤肉的味道,你这玩意可就费了。”
听到她这么说,某人气得脸黑的堪比外面的黑夜,让人莫名的害怕。
“不准笑。”
庄宇琛看到沈安努力憋笑的模样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噗……
在庄宇琛说不准笑的时候,沈安终于憋不住了,倒在大床上,哈哈大笑起来。
活该。
今天她差点被鸟吃了,这会儿她又被这只假鸟欺负,鸟巢失火了吧,嘿嘿。
早晚她会将外面那只想吃她的大鸟逮住,然后带回去给儿子当宠物。
想到这里,她默默做了一个决定。
“女人,你给我等着。”
庄宇琛转身向浴室走去,回来的时候,他手里拿着一个剃须刀,他鸟巢失火,他非得将沈安的丛林也砍伐了,这样才公平。
沈安见状。
拔腿就跑,她朝着楼梯跑去,庄宇琛并未追她,外面狗队正在巡逻,谅她也不敢出去。
的确,沈安不敢。
她躲在门内,向外面瞄,看到外面那几只大狗时,她吓得缩回脖子,悄悄的将门关好,并且上锁。
转身,吓得她差点叫出声。
雄鹰?
只见雄鹰的翅膀被人包扎过,她发现左边的翅膀少了一片毛。
“你、你想干什么?”
看到雄鹰站在客厅里,沈安顿时感觉不妙,这臭鸟八成是来找她报仇的,她拔了它的毛。
“不怪我拔你的毛,都怪你想吃我,你也不好好看看,就你还想吃我,我不拔光你的毛就算客气的。”
说完,她举起拳头,做了一个要挟的手势。
其实,这只鸟是庄宇琛招进来的,他知道雄鹰破了一块皮,准备给它擦药,这只雄鹰训练有素,听得懂人话,也护主,在它眼里,庄宇琛是唯一的主人。
沈安看到雄鹰盯着她,她转身向一旁跑去,想去厨房找武器,只是她还没有跑到厨房,就被雄鹰扑倒,雄鹰的两只爪子按住她的肩膀,逼着她趴在地上。
“臭鸟,我和你拼了。”
她抓住雄鹰的一只爪子,用力向前一甩,雄鹰被甩在地上,她并未放手,接着连甩,羽毛在空中飞落,雄鹰仰声惨叫。
“咦?晕了?”
太好了,沈安看到雄鹰晕过去了,快速跑到厨房,找到胶带,将雄鹰的嘴巴缠起来,又将它的两只爪子缠起来。
翻来翻去找到一个包包,快速将雄鹰装进包包里。
“你招惹谁不好,非得招惹我,我这人很记仇的,你今天要吃我,姑奶奶侥幸从你嘴边逃生,不吃了你,我寝食难安,所以我要把你带回去,给我儿子炖肉吃。”
刚收拾利索,庄宇琛从楼上走下来。
“小安子,我们得回去了。”
“怎么?”
之前她要走,这个混蛋不让她走,现在这个家伙急匆匆的走下来,肯定出事了。
“你手里拎的什么?”
庄宇琛看到沈安手里拎着一个黑色的包包,一边问一边去换鞋子。
“那个……我看到你冰箱里有大雁,我拿了一只回去给我儿子炖肉吃。”
沈安眼神四处飘忽,一本正经的撒谎道。
“嗯。”
庄宇琛不疑有他,冰箱里却是有几只大雁。
“庄总,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
“我明天一早有个约会,早上赶回去恐怕来不及,咱们现在回去。”
听到庄宇琛火急火燎的赶回去竟然是为了约会,沈安听了莫名觉得闹心,没好气的朝着手里的包包踹了一脚,不能对主子动手还能踹宠物出气。
约会?
和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