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灵叶又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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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老爷子保佑,给我来个合适的,你笔下的个个人物我都爱的不行,我对你的敬仰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有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
李昂嘴里头低声念叨,将注意力放在了脑海里武侠奇书上,却没发觉哪一叶灵叶又发出淡淡的白光。(看过上本书的人知道,这灵叶是金老爷子作为神主的时候发出来的)
书中带言,此灵叶非比寻常,虽然被前任主人稍作改造,但是其中神妙不减半分,此刻李昂口诵神主别称,竟然不知不觉间引动种种异变,当然,李昂现在并不知道。
等到祈祷完毕,李昂这才谨慎的引动武侠奇书的穿越异能。
而这一次,李昂眼前不似往昔一页页的画卷翻动,而是蓦然现出一副对联。
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
十四个大字,化作十四个光球,李昂还来不及惊讶为何此次忽然有此异变,这十四个光球,却又合在一处相互连接,化作一片光幕,又似一挂长河,李昂刚刚回过神来,身子已经承受一股澎湃巨力不由自主的投入其中。
“靠!”
这是李昂最后的念头,本以为这破书用了几次应该不会再坑,没想到啊,没想到,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玩意果然就是个坑爹货!
...........
不知过了多久,李昂悠悠转醒过来,却见自己躺在密林之中,身上的财物倒是无损,想来是因为此处偏僻,甚少有人来往的缘故,李昂撇了撇嘴,虽然《十三种如是观想》已经到了刀枪不入的地步,但是若是有人趁着他昏睡盗走银两衣物,自己可就难堪了,难不成要裸奔于世,咦,这莫名其妙的失落感是怎么回事,李昂忙甩甩脑袋将奇怪的想法抛诸脑后。
不过随后察觉到了脑海中传来的信息,李昂的表情又变得奇怪起来。
“化为一体,相互关联..........这,这都什么呀?”
却是灵叶传来一股信息,金老爷子笔下各书所代表的的位面,现在已经如他所见连在一起,化作一挂长河,而武侠奇书的效果则由自由进出改成了选择时间进入,虽然没有明言,但是上游必然可以影响下游!
还没等李昂弄清楚这后头到底有什么妙处,肚子却忽的响了起来,李昂这才想起来,之前为了帮小晴找印章,等他回去天色已晚,又想着巡风使的事宜,一时忘了晚饭,此刻腹中饥饿也是必然。
“唉,天大地大没有我的五脏庙大,先找个地方吃点东西,顺便看看我现在到底是在什么地方。”李昂拍了拍身上的灰尘,算是打定主意,顺着官道就悠然向前走去。
要说偏僻,这一次给这破书给李昂安排的初始地点着实有些差劲,荒郊野岭,以李昂的脚程都足足走了大半个时辰才听见除了他脚步声音之外的活人动静。
一支利箭嗖的一声从眼前射过,以李昂的眼力自然瞧的出这箭射不着自己,是以动也不动,况且以他的体质,纵使这箭射到身上,也不痛不痒,自然懒得闪开,但落在其他人眼里却是吓的一动不敢动了。
“那小子好像吓傻了,动也不敢动咧!”一个苍劲声音响起。
随后是一阵哄笑声,李昂眉头微微一皱,脸色自然不太好看。
“我们险些吓着人家,是我们的不对才是,怎么还好意思笑他,这位小兄弟,我代他们向你陪个不是。”
一个朗朗清音,带着几分呵斥意味响了起来,随后一匹神俊白马驮着一个鞍上一个锦衣青年,约莫十八九岁年纪,左肩上停着一头猎鹰,腰悬宝剑,背负长弓,泼喇喇纵马疾驰。身后跟随四骑,骑者一色青布短衣。
青年下马来在李昂身前,轻轻抱拳,脸上带着不好意思的神色,说道:“我只知道这里人迹罕至,少有人来,今天出来打猎,没想到不小心惊扰这位小兄弟,对不住了!”
李昂见他虽然衣着华丽,但是谈吐温和,也无半分仗势欺人的意思,反倒是对自己彬彬有礼,心中带了几分好感,对他们哄笑之事也就不放在心上,拱手还礼,算是原谅。
牵着白马的少年又说道:“不知阁下怎么会在此地呢?”
李昂不好意思的摸了摸下巴,说道:“说来惭愧,我却是迷失了方向,在这里打了许久的转,眼下你们来的正好,不知能不能为我指点方向,感激不尽!”
少年身后又有私语声,少年只笑道:“那好,时候不早了我们也打算回程,兄弟不妨和我们一块。”
“那真是再好不过了!”李昂面有喜色,此刻腹中饥饿,若有人指引,早些去到集市,喂饱自己这张嘴,那是再好不过了!
“少镖头,此人来历不明,是不是...........”少年身后一人面色微变,说道“欠了妥当........”
“无妨,我们福威镖局向来广交同道,既然这位兄弟一时迷失道路,咱们带他回去便是,就是我爹知道了,也只会夸我做得好啊!”少年却全不在乎,只对着李昂笑了笑,算是应承下来。
李昂却眉毛一抬,有些惊讶的说道:“福威镖局?是福州那个福威镖局吗?”
少年颇为自豪的抬起头来,说道:“除了这个福威镖局,还有那个福威镖局!”
他身后的四人也是与有荣焉的表情,李昂立刻知晓自己此刻身在笑傲江湖之中,看来这少年就是林平之了。
李昂这才多打量几眼这林平之,此刻一身锦衣,一股富贵气息,但是腰间长剑,身后弯弓,又带威武气质,一眼看去果然是一表人才,加之他行事有礼,很难让人讨厌,虽然也有几分藏得很深的骄傲,不过这年纪这家境,能有这样教养,可见他爹娘也是下了功夫。
既然现在林平之还是少镖头,可见那灭门惨案还没发生,剧情并未开始嘛,李昂心中盘算。
“那就多谢了!”李昂又一抱拳。
“史镖头,你就带着这位兄弟一起走吧,我们先去老蔡那把野味吃了,晚些回去也不迟,正好让这位兄弟尝尝这新鲜野味,喝上几杯,对了,兄弟,怎么称呼啊?”少年随口问道。
“我姓李。”李昂微笑回答一句,随后哪位史镖头便带着李昂一同骑马,虽然李昂不是很乐意和一个糙汉子一块,但是人家让一块去就不错了,不好驳了人家面子,也就同意了,你别说,这老司机就是稳当,骑术高明,虽然多带了一个人,但是李昂却坐的稳稳当当,感觉不到颠簸。
行了不远,只见前面路旁挑出一个酒招子。
“老蔡,怎么不出来牵马呐!”另一位镖头老郑叫道,白二、陈七拉开长凳,用衣袖拂去灰尘,请休平之坐了。史郑二位镖头在下首相陪,李昂则坐在林平之对面,两个趟子手另坐一席。
内堂里咳嗽声响,走出一个白发老人来,说道:“客官请坐,喝酒么?”
说的是北方口音。郑镖头道:“不喝酒,难道还喝茶?先打三斤竹叶青上来。老蔡哪里去啦?怎么?这酒店换了老板么?”
那老人道:“是,是,宛儿,打三斤竹叶青。不瞒众位客官说,小老儿姓萨,原是本地人氏,自幼在外做生意,儿子媳妇都死了,心想树高千丈,叶落归根,这才带了这孙女儿回故乡来。哪知道离家四十多年,家乡的亲戚朋友一个都不在了。刚好这家酒店的老蔡不想干了,三十两银子卖了给小老儿。唉,总算回到故乡啦,听着人人说这家乡话,心里就说不出的受用,惭愧得紧,小老儿自己可都不会说啦。”
那青衣少女低头托着一只木盘,在林平之等人面前放了杯筷,将几壶酒放在桌上,又低着头走了开去,始终不敢向客人瞧上一眼。
林平之见这少女身形婀娜,肤色却黑黝黝地甚是粗糙,脸上似有不少痘瘢,容貌甚丑,想是她初做这卖酒勾当,举止甚是生硬,当下也不在意。
李昂却多看了几眼,心知这应该就是劳德诺和岳不群的女儿岳灵珊,也不知这老岳怎么想的,明知道劳德诺是嵩山的卧底,还安心的把女儿派出来给他带着,不知是为了彰显自己对他的信任还是自信劳德诺不会忽然绑了他女儿溜了。
“金老爷子保佑,给我来个合适的,你笔下的个个人物我都爱的不行,我对你的敬仰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有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
李昂嘴里头低声念叨,将注意力放在了脑海里武侠奇书上,却没发觉哪一叶灵叶又发出淡淡的白光。(看过上本书的人知道,这灵叶是金老爷子作为神主的时候发出来的)
书中带言,此灵叶非比寻常,虽然被前任主人稍作改造,但是其中神妙不减半分,此刻李昂口诵神主别称,竟然不知不觉间引动种种异变,当然,李昂现在并不知道。
等到祈祷完毕,李昂这才谨慎的引动武侠奇书的穿越异能。
而这一次,李昂眼前不似往昔一页页的画卷翻动,而是蓦然现出一副对联。
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
十四个大字,化作十四个光球,李昂还来不及惊讶为何此次忽然有此异变,这十四个光球,却又合在一处相互连接,化作一片光幕,又似一挂长河,李昂刚刚回过神来,身子已经承受一股澎湃巨力不由自主的投入其中。
“靠!”
这是李昂最后的念头,本以为这破书用了几次应该不会再坑,没想到啊,没想到,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玩意果然就是个坑爹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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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过了多久,李昂悠悠转醒过来,却见自己躺在密林之中,身上的财物倒是无损,想来是因为此处偏僻,甚少有人来往的缘故,李昂撇了撇嘴,虽然《十三种如是观想》已经到了刀枪不入的地步,但是若是有人趁着他昏睡盗走银两衣物,自己可就难堪了,难不成要裸奔于世,咦,这莫名其妙的失落感是怎么回事,李昂忙甩甩脑袋将奇怪的想法抛诸脑后。
不过随后察觉到了脑海中传来的信息,李昂的表情又变得奇怪起来。
“化为一体,相互关联..........这,这都什么呀?”
却是灵叶传来一股信息,金老爷子笔下各书所代表的的位面,现在已经如他所见连在一起,化作一挂长河,而武侠奇书的效果则由自由进出改成了选择时间进入,虽然没有明言,但是上游必然可以影响下游!
还没等李昂弄清楚这后头到底有什么妙处,肚子却忽的响了起来,李昂这才想起来,之前为了帮小晴找印章,等他回去天色已晚,又想着巡风使的事宜,一时忘了晚饭,此刻腹中饥饿也是必然。
“唉,天大地大没有我的五脏庙大,先找个地方吃点东西,顺便看看我现在到底是在什么地方。”李昂拍了拍身上的灰尘,算是打定主意,顺着官道就悠然向前走去。
要说偏僻,这一次给这破书给李昂安排的初始地点着实有些差劲,荒郊野岭,以李昂的脚程都足足走了大半个时辰才听见除了他脚步声音之外的活人动静。
一支利箭嗖的一声从眼前射过,以李昂的眼力自然瞧的出这箭射不着自己,是以动也不动,况且以他的体质,纵使这箭射到身上,也不痛不痒,自然懒得闪开,但落在其他人眼里却是吓的一动不敢动了。
“那小子好像吓傻了,动也不敢动咧!”一个苍劲声音响起。
随后是一阵哄笑声,李昂眉头微微一皱,脸色自然不太好看。
“我们险些吓着人家,是我们的不对才是,怎么还好意思笑他,这位小兄弟,我代他们向你陪个不是。”
一个朗朗清音,带着几分呵斥意味响了起来,随后一匹神俊白马驮着一个鞍上一个锦衣青年,约莫十八九岁年纪,左肩上停着一头猎鹰,腰悬宝剑,背负长弓,泼喇喇纵马疾驰。身后跟随四骑,骑者一色青布短衣。
青年下马来在李昂身前,轻轻抱拳,脸上带着不好意思的神色,说道:“我只知道这里人迹罕至,少有人来,今天出来打猎,没想到不小心惊扰这位小兄弟,对不住了!”
李昂见他虽然衣着华丽,但是谈吐温和,也无半分仗势欺人的意思,反倒是对自己彬彬有礼,心中带了几分好感,对他们哄笑之事也就不放在心上,拱手还礼,算是原谅。
牵着白马的少年又说道:“不知阁下怎么会在此地呢?”
李昂不好意思的摸了摸下巴,说道:“说来惭愧,我却是迷失了方向,在这里打了许久的转,眼下你们来的正好,不知能不能为我指点方向,感激不尽!”
少年身后又有私语声,少年只笑道:“那好,时候不早了我们也打算回程,兄弟不妨和我们一块。”
“那真是再好不过了!”李昂面有喜色,此刻腹中饥饿,若有人指引,早些去到集市,喂饱自己这张嘴,那是再好不过了!
“少镖头,此人来历不明,是不是...........”少年身后一人面色微变,说道“欠了妥当........”
“无妨,我们福威镖局向来广交同道,既然这位兄弟一时迷失道路,咱们带他回去便是,就是我爹知道了,也只会夸我做得好啊!”少年却全不在乎,只对着李昂笑了笑,算是应承下来。
李昂却眉毛一抬,有些惊讶的说道:“福威镖局?是福州那个福威镖局吗?”
少年颇为自豪的抬起头来,说道:“除了这个福威镖局,还有那个福威镖局!”
他身后的四人也是与有荣焉的表情,李昂立刻知晓自己此刻身在笑傲江湖之中,看来这少年就是林平之了。
李昂这才多打量几眼这林平之,此刻一身锦衣,一股富贵气息,但是腰间长剑,身后弯弓,又带威武气质,一眼看去果然是一表人才,加之他行事有礼,很难让人讨厌,虽然也有几分藏得很深的骄傲,不过这年纪这家境,能有这样教养,可见他爹娘也是下了功夫。
既然现在林平之还是少镖头,可见那灭门惨案还没发生,剧情并未开始嘛,李昂心中盘算。
“那就多谢了!”李昂又一抱拳。
“史镖头,你就带着这位兄弟一起走吧,我们先去老蔡那把野味吃了,晚些回去也不迟,正好让这位兄弟尝尝这新鲜野味,喝上几杯,对了,兄弟,怎么称呼啊?”少年随口问道。
“我姓李。”李昂微笑回答一句,随后哪位史镖头便带着李昂一同骑马,虽然李昂不是很乐意和一个糙汉子一块,但是人家让一块去就不错了,不好驳了人家面子,也就同意了,你别说,这老司机就是稳当,骑术高明,虽然多带了一个人,但是李昂却坐的稳稳当当,感觉不到颠簸。
行了不远,只见前面路旁挑出一个酒招子。
“老蔡,怎么不出来牵马呐!”另一位镖头老郑叫道,白二、陈七拉开长凳,用衣袖拂去灰尘,请休平之坐了。史郑二位镖头在下首相陪,李昂则坐在林平之对面,两个趟子手另坐一席。
内堂里咳嗽声响,走出一个白发老人来,说道:“客官请坐,喝酒么?”
说的是北方口音。郑镖头道:“不喝酒,难道还喝茶?先打三斤竹叶青上来。老蔡哪里去啦?怎么?这酒店换了老板么?”
那老人道:“是,是,宛儿,打三斤竹叶青。不瞒众位客官说,小老儿姓萨,原是本地人氏,自幼在外做生意,儿子媳妇都死了,心想树高千丈,叶落归根,这才带了这孙女儿回故乡来。哪知道离家四十多年,家乡的亲戚朋友一个都不在了。刚好这家酒店的老蔡不想干了,三十两银子卖了给小老儿。唉,总算回到故乡啦,听着人人说这家乡话,心里就说不出的受用,惭愧得紧,小老儿自己可都不会说啦。”
那青衣少女低头托着一只木盘,在林平之等人面前放了杯筷,将几壶酒放在桌上,又低着头走了开去,始终不敢向客人瞧上一眼。
林平之见这少女身形婀娜,肤色却黑黝黝地甚是粗糙,脸上似有不少痘瘢,容貌甚丑,想是她初做这卖酒勾当,举止甚是生硬,当下也不在意。
李昂却多看了几眼,心知这应该就是劳德诺和岳不群的女儿岳灵珊,也不知这老岳怎么想的,明知道劳德诺是嵩山的卧底,还安心的把女儿派出来给他带着,不知是为了彰显自己对他的信任还是自信劳德诺不会忽然绑了他女儿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