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王弼的理《易》及其对朱熹的影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宇宙职业选手、斗罗大陆V重生唐三、星门、弃宇宙、夜的命名术、剑道第一仙、雪中悍刀行、剑来、一剑独尊
一秒记住【三六中文网 www.36zw.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应”、“比”、“险”、“正”等词讲该爻的处境“柔”、“刚”、“信”等词讲该爻之品德“处”、“履”、“居”、“得”等词讲该爻之行动,认为“圣人”当初作易,根据该爻的品德和处境制作了爻辞,后人读易,则应当设身处地地权衡自己的处境,审视自己的品德,以符应爻辞。应特别注意的是,王弼完全从坎卦结构和六四爻自身特点出发解释爻辞,没有到坎卦之外寻找任何根据,这是他和郑玄的重要区别。换言之,王弼“全释人事”的实质,是认为易卦的根据在其自身,不在天上,这样的易学即可称为具有内在性的易学。 从郑玄到王弼,反映着儒学特质的一次根本性的变革,关于这一点,王葆玹先生说:“严格说来,儒学之有内在性,不过是始于曹魏正始时期。在正始玄学家王弼等人著书以前,儒学的性格似主要是外在的。”即是说,王弼的条例义理化的、形上本体化的、具有内在性的易学,实际上创立了易学中的性理派。在王弼身后,程颐完整继承了这一学派的三种特质,而朱熹则对作为形上本体的太极有浓厚兴致,作了纵深一路的挖掘。俯瞰三家易学,在儒道之辨、象数义理之辨的表层湍流之下,静静地徜徉着王、程、朱易学一以贯之的深沉的性理传统,在这性理传统之下“整个程朱理学都可说是王弼易学影响下的产物” 王弼去世后,伴随玄学文化的兴盛,其易学受到愈来愈多的重视。南北朝之际,北方流行郑玄易,南方流行王弼易,到隋代,王弼易逐渐取得独尊地位。隋书经籍志于易云:“梁、陈,郑玄、王弼二注列于国学。齐代,唯尊郑义。至隋,王注盛行,郑学浸微。”唐太宗贞观十二年(638),国子祭酒孔颖达(574648)受诏撰五经正义,于诸家易说中独尊王弼周易注,确立了王弼易学的独尊地位。他在周易正义序中写道:“若夫龙出于河,则八卦宣其象,麟伤于泽,则十翼彰其用。业资凡圣,时历三古。及秦亡金镜,未坠斯文,汉理殊囊,重兴儒雅。其传易者,西都则有丁、孟、京、田,东都则有荀、刘、马、郑,大体更相祖述,非有绝伦,唯魏世王辅嗣之注,独冠古今。所以江左诸儒,并传其学,河北学者,罕能及之。”当时,江南为王弼周易注作义疏者十有余家,孔颖达认为它们“皆辞尚虚玄”“义多浮诞”于是“去其华而取其实”归本于王弼原注,为之从新撰写义疏,成周易正义。孔颖达对易学史的一些宏观问题,例如“易之意义”、“重卦之人”、“三易时代”、“上下经分篇依据”等方面有不少发明,而在具体经义的疏解和诠释方面,则确定“疏不驳注”的原则,不欲辩驳王弼注文。这意味着周易正义乃是王弼周易注的发展和完备。 五经正义包括周易正义、尚书正义、毛诗正义、礼记正义、春秋左传正义,在唐高宗永徽四年(653)颁于天下官学,独尊数百年之久。北宋建国,官学科举沿用唐代旧制,没有大的变化。太宗端拱年间(988989),以五经正义诏国子监镂板刊行,校勘精审,至真宗咸平二年(999),前后用了十年时间始竣其功。到咸平四年(1001),又先后校定或增修春秋公羊传、春秋谷梁传、仪礼、周礼、孝经、论语、尔雅注疏,镂板颁于国学,从此国家不但有官学,而且有了官书。仁宗庆历(10421048)以后,宋学兴起,学者解经竞标新义,然未见官书有何改动。神宗熙宁年间(10681077),王安石改革贡举制度,颁尚书、毛诗、周礼之三经新义于学官,官书始有变改。这变改是否波及易书方面呢?我们来看晁公武郡斋读书志的记载:“王介甫易义二十卷,龚原注易二十卷,耿南仲注易二十卷。右皇朝王安石介甫撰。介甫三经义皆颁学官,独易解自谓少作未善,不专以取士。故绍圣后复有龚原、耿南仲注易,三书偕行于场屋。”从“不专以取士”、“偕行于场屋”等语,可知王安石、龚原、耿南仲三人的易注虽流行一时,却始终没有取代周易正义的官书地位。也就是说,两宋之交,官书仍以周易正义为主,王弼易仍统治着官方易学。朱熹是在这个时期出生,并在这个时期学习周易的。二、朱熹少年攻习王弼易 历代考述朱熹生平的著作,谈到朱熹少年时期,都重视他对儒学基本精神的天然契悟和厉志圣贤之学的心路历程,对其举业则以“于举子业初不经意”等语淡笔带过,例如黄榦的朱文公行状、脱脱等的宋史朱熹传、黄宋羲等的宋元学案晦翁学案、王懋竑的朱子年谱都是如此。今人束景南先生著朱子大传和朱熹年谱长编,钩稽许多文献资料,让我们得以了解朱熹少年时期的生活状况,从这些情况看,朱熹青少年时期并非“于举子业初不经意”而是付出了极大的心力。 朱熹祖辈出自“吴郡朱氏”一支,该支后汉灵帝时由青州徙居丹阳。唐末,丹阳朱氏的后人朱古僚仕为婺源镇将,遂定居婺源,成为婺源朱氏的始祖。朱古僚资产殷富,但他的后人五世从事儒业,朱家逐渐由中等官僚沦落到小地主的境地,到第七世朱森即朱熹祖父时,家业已一蹶不振。朱森不事进取,一生潦倒不得志,晚年沉溺于佛典道书,而把家业复兴的希望寄托给后辈子弟,说:“吾家业儒,积德五世,后当有显者,却当勉励谨饬,以无坠先世之业。”朱熹父亲朱松曾描述自己家境说:“某少贱贫,进不能操十百之金贸易取赀,以长雄一乡;退不能求百亩之田于长山大谷之中,躬耕以为养。反顾其家,四壁萧然,沟壑之忧,近在朝夕,途穷势迫,计无所出,乃始挟书操笔,学为世俗所谓举子场屋之文者。”此言虽不免略带主观色彩,然举子业竟是朱松找到的摆贫困的唯一出路,当无疑问。朱松在北宋政和八年(1118)以同上舍出身授迪功郎、建州政和县尉,其后十多年宦途不顺,多数时间待次在家,在闽中四处寄食寓居,生下朱熹。绍兴四年(1134),朱松丁母忧,期间“尽室饥寒”朱熹的两个哥哥相继夭亡,由此不难想见当时生活之艰辛。这一年朱熹就傅,朱松为作送五二郎读书诗,诗云:“尔去事斋居,操持好在初。故乡无厚业,旧箧有残书。夜寝灯迟灭,晨兴发早梳。诗囊应令满,酒盏固宜疏。驀羁应似犬,龙化本由鱼。鼎荐缘中实,钟鸣应体虚。洞洞春天发,悠悠白日除。成家全赖汝,逝此莫踌躇。”此时家境较之以往更加清贫,朱松能为朱熹设计的安身立命之途,更只能有“学为场屋之文”这一条了。诗中的“鼎荐”、“龙化”、“成家全赖汝”说的都是举业,显然,少年朱熹生活和学习的主题当是举子业。 从绍兴七年(1137)起,朱松一度在朝任职,家境稍有好转,但是绍兴十三年(1143),朱松的病故,使这个家庭的前景顿时又变得黯然无光。朱松去世前把家事委托给在崇安五夫里奉祠家居的刘子羽,遗命朱熹:“籍溪胡原仲、白水刘致中、屏山刘彦冲,此三人者,吾友也,其学皆有渊源,吾所敬畏。吾即死,汝往父事之,而唯其言之听,则吾死不恨矣。”并致书三位崇安道学密友,请他们教育朱熹。刘氏家族是世代簪缨的大族著姓,在五夫里屏山下拥有巨大的刘氏庄园。刘氏有家塾,由刘子翚主持,刘勉之、胡宪都是刘氏家塾延聘执教的名士。刘子羽收容朱熹母子,在刘氏庄园前修葺一座五开间的旧楼供他们居住。朱熹入刘氏家塾,受学于刘子翚、刘勉之、胡宪三君子,并执经问道于刘勉之的萧屯草堂、胡宪的籍溪山居。 崇安刘氏之家塾源远流长,世代左右地方教育。家塾除教授刘氏子弟,还广收乡邻俊秀。在刘子翚曾祖刘太素时,学生有百余人;至其祖父刘民先时,学生有数百人;刘子翚还于绍兴十四年(1144)进一步扩大了家塾的规模。后来,南宋淳祐二年(1242),宋理宗为褒扬刘子翚的教育功绩,敕命扩建为屏山书院。这样大规模的家塾,无疑是以教授举业为目的,且具经营性质的。朱松把朱熹托付给刘氏,其主要用意,当在于举业。朱熹入刘氏家塾,主要目的是攻习举业。刘氏家塾授学的地方在六经堂,朱熹在此恭听经学塾师传授经史,学做程文和诗赋,接受应试训练。 朱熹随母寄人篱下,虽受到多方照顾,然毕竟不是长久之计。他曾向远在湖州的三叔朱槔诉悲苦之情,又曾作寿母生朝诗,表达窘迫凄凉的心态,诗云:“秋风萧爽天气凉,此日何日升斯堂?堂中老人寿而康,红颜绿鬓双瞳方。家贫儿痴但深藏,五年不出门庭荒。灶陉十日九不炀,岂办甘脆陈壶觞?低头包羞汗如浆。”自朱森以来朱家的败落,至此可谓达到了最低点。少年朱熹承受着巨大的生活压力,而解决的途径却只有一个,即科举。不难想像,自称“少而鲁钝,百事不及人”的朱熹,在竞争激烈的科举考试中能以十九岁的小小年纪胜出,必定在举业上付出了极大的心力。 朱熹攻习举业,选择的入途是经义进士,攻治的主经是周易,南宋馆阁续录卷九记曰: 朱熹绍兴十八年王佐榜进士出身。治易。 这意味着少年朱熹曾用多年时间潜心研习周易,最保守的估计,在参加科举考试之前的数年间,周易当是他学习的焦点。 为应对举子业,朱熹不会忽略“偕行于场屋”的王安石、龚原、耿南仲三家易说,而对始终作为官学官书的周易正义,自然会更加重视。实际上,朱熹于周易正义所下的苦功,已超出了一般人的想像,这情况反映在朱熹集遗集卷二答汪次山书中。书云:“大凡治经之法,且先熟读正经,次则参考注疏。至于礼乐制度名数,注疏得之尤多,不知令郎曾如此下功夫否?若资质大段警悟,亦须著下三年工夫于此,自然精熟贯穿,何待他求?彼学成而名显者,岂必皆有异书乎?今人欲速,每事必求一捷径,不肯安心循序,下实工夫。为此所悟,一事不成者多矣。不可不自悟也。愚陋无所知,于此尝究心焉,颇见利病如此,敢以布闻,称塞厚意。”朱熹在中进士的隔年,即绍兴二十年(1150)的十二月,曾归徽州婺源扫墓,乡人歆羡他少年得志,多来问学。从婺源归崇安不久,乡人汪次山来信为自己的孩子求教治经之法,朱熹写此信作答复。信中强调了注疏的重要性,建议在注疏方面要多下苦功。引人兴味的是,朱熹顺便规定了攻治经传注疏的时限:“若资质大段警悟,亦须著下三年工夫于此。”而另一句话更值得玩味:“于此尝究心焉,颇见利病如此。”意思说自己曾在注疏方面下过三年以上的苦功。朱熹入刘氏家塾的时间是绍兴十三年或十四年,参加科举在绍兴十七年和十八年,则这三年以上的苦功,当是在刘氏家塾中作的。考虑到朱熹所治主经为周易,即可知道,他曾究心的“注疏”当指孔颖达周易正义。盖自北宋中期至南宋,义疏之体不复流行,终北宋一代,未见有人再写出有广泛影响的周易义疏。 朱熹在少年时代于周易正义下过数年苦功,说他深受王弼易学的影响,当不是过言。进一步,说他的易学接续了王弼和孔颖达之学脉,也不为无据。 宋代贡举有进士、明经、诸科。宋初,进士科承唐及五代之制,试诗、赋、论、策,贴试论语,应对春秋或礼记墨义,主要以诗赋取人。神宗熙宁年间(10681077),王安石改革贡举,罢诗赋、贴经、墨义,主要试经义和策论。应试者各占治诗、书、易、周礼、礼记一经,兼论语、孟子,每试四场:第一场,初试本经;第二场,试兼经大义;第三场,试论一首;第四场,试时务策三道。哲宗元祐年间(10861094),新法被废止,按诗赋进士和经义进士取士。学习内容,诗赋进士听习一经,经义进士并习两经。考试内容,诗赋进士:第一场,试本经义二道,论语或孟子义一道;第二场,赋及律诗一首;第三场,论一首;第四场,子史时务策二道。经义进士:第一场,试本经义三道,论语义一道;第二场,本经义三道,孟子义一道;第三场,论一首;第四场,子史时务策二道。宋室南迁以后,南宋高宗建炎二年(1128)开科,也以经义、诗赋两科取士,但与元祐法略有不同:一是习诗赋者不再兼试经义,二是不习诗赋者只治一经而不必兼治两经,三是由试四场改为试三场。其中,诗赋进士:第一场诗、赋各一首,第二场论一首,第三场策三道;经义进士:第一场本经义三道,论语、孟子义各一道,第二场论一首,第三场策三道。是为建炎法。诗赋进士的课试内容相对灵活活,比较容易应对,因此学者竞习诗赋,经义进士不易攻习,经学于是寖微。 朱熹选择的是经义进士,所治本经为周易,依建炎法受试。三场考试内容当为:周易经义三道,论语、孟子义各一道,论一首,策三道。绍兴十七年(1147)秋,朱熹参加建州乡试,此次考试,三道策论很得考官赞赏,考官蔡兹谓人曰:“吾取中一后生,三策皆欲为朝廷措置大事,他日必非常人!”朱熹因此得中举人。绍兴十八年(1148)春,参加省试,周易一经所出题目是“刚中而应”朱熹回忆说:“戊辰年省试,出‘刚中而应’。或云:‘此句凡七出。’某将彖辞暗地默数,只有五个。其人坚执,某又再诵再数,只与说:‘记不得,只记得五出,且随某所记行文。’已而出院检本,果五出耳。” 绍兴十八年(1148)四月,朱熹殿试中等,中第五甲第九十人,赐同进士出身。时年十九,年少英俊。其攻习王弼易学,取得了理想中的结果。朱熹是易学专业出身,这件事对于研究朱熹理学,其意义是十分重要的。
“应”、“比”、“险”、“正”等词讲该爻的处境“柔”、“刚”、“信”等词讲该爻之品德“处”、“履”、“居”、“得”等词讲该爻之行动,认为“圣人”当初作易,根据该爻的品德和处境制作了爻辞,后人读易,则应当设身处地地权衡自己的处境,审视自己的品德,以符应爻辞。应特别注意的是,王弼完全从坎卦结构和六四爻自身特点出发解释爻辞,没有到坎卦之外寻找任何根据,这是他和郑玄的重要区别。换言之,王弼“全释人事”的实质,是认为易卦的根据在其自身,不在天上,这样的易学即可称为具有内在性的易学。 从郑玄到王弼,反映着儒学特质的一次根本性的变革,关于这一点,王葆玹先生说:“严格说来,儒学之有内在性,不过是始于曹魏正始时期。在正始玄学家王弼等人著书以前,儒学的性格似主要是外在的。”即是说,王弼的条例义理化的、形上本体化的、具有内在性的易学,实际上创立了易学中的性理派。在王弼身后,程颐完整继承了这一学派的三种特质,而朱熹则对作为形上本体的太极有浓厚兴致,作了纵深一路的挖掘。俯瞰三家易学,在儒道之辨、象数义理之辨的表层湍流之下,静静地徜徉着王、程、朱易学一以贯之的深沉的性理传统,在这性理传统之下“整个程朱理学都可说是王弼易学影响下的产物” 王弼去世后,伴随玄学文化的兴盛,其易学受到愈来愈多的重视。南北朝之际,北方流行郑玄易,南方流行王弼易,到隋代,王弼易逐渐取得独尊地位。隋书经籍志于易云:“梁、陈,郑玄、王弼二注列于国学。齐代,唯尊郑义。至隋,王注盛行,郑学浸微。”唐太宗贞观十二年(638),国子祭酒孔颖达(574648)受诏撰五经正义,于诸家易说中独尊王弼周易注,确立了王弼易学的独尊地位。他在周易正义序中写道:“若夫龙出于河,则八卦宣其象,麟伤于泽,则十翼彰其用。业资凡圣,时历三古。及秦亡金镜,未坠斯文,汉理殊囊,重兴儒雅。其传易者,西都则有丁、孟、京、田,东都则有荀、刘、马、郑,大体更相祖述,非有绝伦,唯魏世王辅嗣之注,独冠古今。所以江左诸儒,并传其学,河北学者,罕能及之。”当时,江南为王弼周易注作义疏者十有余家,孔颖达认为它们“皆辞尚虚玄”“义多浮诞”于是“去其华而取其实”归本于王弼原注,为之从新撰写义疏,成周易正义。孔颖达对易学史的一些宏观问题,例如“易之意义”、“重卦之人”、“三易时代”、“上下经分篇依据”等方面有不少发明,而在具体经义的疏解和诠释方面,则确定“疏不驳注”的原则,不欲辩驳王弼注文。这意味着周易正义乃是王弼周易注的发展和完备。 五经正义包括周易正义、尚书正义、毛诗正义、礼记正义、春秋左传正义,在唐高宗永徽四年(653)颁于天下官学,独尊数百年之久。北宋建国,官学科举沿用唐代旧制,没有大的变化。太宗端拱年间(988989),以五经正义诏国子监镂板刊行,校勘精审,至真宗咸平二年(999),前后用了十年时间始竣其功。到咸平四年(1001),又先后校定或增修春秋公羊传、春秋谷梁传、仪礼、周礼、孝经、论语、尔雅注疏,镂板颁于国学,从此国家不但有官学,而且有了官书。仁宗庆历(10421048)以后,宋学兴起,学者解经竞标新义,然未见官书有何改动。神宗熙宁年间(10681077),王安石改革贡举制度,颁尚书、毛诗、周礼之三经新义于学官,官书始有变改。这变改是否波及易书方面呢?我们来看晁公武郡斋读书志的记载:“王介甫易义二十卷,龚原注易二十卷,耿南仲注易二十卷。右皇朝王安石介甫撰。介甫三经义皆颁学官,独易解自谓少作未善,不专以取士。故绍圣后复有龚原、耿南仲注易,三书偕行于场屋。”从“不专以取士”、“偕行于场屋”等语,可知王安石、龚原、耿南仲三人的易注虽流行一时,却始终没有取代周易正义的官书地位。也就是说,两宋之交,官书仍以周易正义为主,王弼易仍统治着官方易学。朱熹是在这个时期出生,并在这个时期学习周易的。二、朱熹少年攻习王弼易 历代考述朱熹生平的著作,谈到朱熹少年时期,都重视他对儒学基本精神的天然契悟和厉志圣贤之学的心路历程,对其举业则以“于举子业初不经意”等语淡笔带过,例如黄榦的朱文公行状、脱脱等的宋史朱熹传、黄宋羲等的宋元学案晦翁学案、王懋竑的朱子年谱都是如此。今人束景南先生著朱子大传和朱熹年谱长编,钩稽许多文献资料,让我们得以了解朱熹少年时期的生活状况,从这些情况看,朱熹青少年时期并非“于举子业初不经意”而是付出了极大的心力。 朱熹祖辈出自“吴郡朱氏”一支,该支后汉灵帝时由青州徙居丹阳。唐末,丹阳朱氏的后人朱古僚仕为婺源镇将,遂定居婺源,成为婺源朱氏的始祖。朱古僚资产殷富,但他的后人五世从事儒业,朱家逐渐由中等官僚沦落到小地主的境地,到第七世朱森即朱熹祖父时,家业已一蹶不振。朱森不事进取,一生潦倒不得志,晚年沉溺于佛典道书,而把家业复兴的希望寄托给后辈子弟,说:“吾家业儒,积德五世,后当有显者,却当勉励谨饬,以无坠先世之业。”朱熹父亲朱松曾描述自己家境说:“某少贱贫,进不能操十百之金贸易取赀,以长雄一乡;退不能求百亩之田于长山大谷之中,躬耕以为养。反顾其家,四壁萧然,沟壑之忧,近在朝夕,途穷势迫,计无所出,乃始挟书操笔,学为世俗所谓举子场屋之文者。”此言虽不免略带主观色彩,然举子业竟是朱松找到的摆贫困的唯一出路,当无疑问。朱松在北宋政和八年(1118)以同上舍出身授迪功郎、建州政和县尉,其后十多年宦途不顺,多数时间待次在家,在闽中四处寄食寓居,生下朱熹。绍兴四年(1134),朱松丁母忧,期间“尽室饥寒”朱熹的两个哥哥相继夭亡,由此不难想见当时生活之艰辛。这一年朱熹就傅,朱松为作送五二郎读书诗,诗云:“尔去事斋居,操持好在初。故乡无厚业,旧箧有残书。夜寝灯迟灭,晨兴发早梳。诗囊应令满,酒盏固宜疏。驀羁应似犬,龙化本由鱼。鼎荐缘中实,钟鸣应体虚。洞洞春天发,悠悠白日除。成家全赖汝,逝此莫踌躇。”此时家境较之以往更加清贫,朱松能为朱熹设计的安身立命之途,更只能有“学为场屋之文”这一条了。诗中的“鼎荐”、“龙化”、“成家全赖汝”说的都是举业,显然,少年朱熹生活和学习的主题当是举子业。 从绍兴七年(1137)起,朱松一度在朝任职,家境稍有好转,但是绍兴十三年(1143),朱松的病故,使这个家庭的前景顿时又变得黯然无光。朱松去世前把家事委托给在崇安五夫里奉祠家居的刘子羽,遗命朱熹:“籍溪胡原仲、白水刘致中、屏山刘彦冲,此三人者,吾友也,其学皆有渊源,吾所敬畏。吾即死,汝往父事之,而唯其言之听,则吾死不恨矣。”并致书三位崇安道学密友,请他们教育朱熹。刘氏家族是世代簪缨的大族著姓,在五夫里屏山下拥有巨大的刘氏庄园。刘氏有家塾,由刘子翚主持,刘勉之、胡宪都是刘氏家塾延聘执教的名士。刘子羽收容朱熹母子,在刘氏庄园前修葺一座五开间的旧楼供他们居住。朱熹入刘氏家塾,受学于刘子翚、刘勉之、胡宪三君子,并执经问道于刘勉之的萧屯草堂、胡宪的籍溪山居。 崇安刘氏之家塾源远流长,世代左右地方教育。家塾除教授刘氏子弟,还广收乡邻俊秀。在刘子翚曾祖刘太素时,学生有百余人;至其祖父刘民先时,学生有数百人;刘子翚还于绍兴十四年(1144)进一步扩大了家塾的规模。后来,南宋淳祐二年(1242),宋理宗为褒扬刘子翚的教育功绩,敕命扩建为屏山书院。这样大规模的家塾,无疑是以教授举业为目的,且具经营性质的。朱松把朱熹托付给刘氏,其主要用意,当在于举业。朱熹入刘氏家塾,主要目的是攻习举业。刘氏家塾授学的地方在六经堂,朱熹在此恭听经学塾师传授经史,学做程文和诗赋,接受应试训练。 朱熹随母寄人篱下,虽受到多方照顾,然毕竟不是长久之计。他曾向远在湖州的三叔朱槔诉悲苦之情,又曾作寿母生朝诗,表达窘迫凄凉的心态,诗云:“秋风萧爽天气凉,此日何日升斯堂?堂中老人寿而康,红颜绿鬓双瞳方。家贫儿痴但深藏,五年不出门庭荒。灶陉十日九不炀,岂办甘脆陈壶觞?低头包羞汗如浆。”自朱森以来朱家的败落,至此可谓达到了最低点。少年朱熹承受着巨大的生活压力,而解决的途径却只有一个,即科举。不难想像,自称“少而鲁钝,百事不及人”的朱熹,在竞争激烈的科举考试中能以十九岁的小小年纪胜出,必定在举业上付出了极大的心力。 朱熹攻习举业,选择的入途是经义进士,攻治的主经是周易,南宋馆阁续录卷九记曰: 朱熹绍兴十八年王佐榜进士出身。治易。 这意味着少年朱熹曾用多年时间潜心研习周易,最保守的估计,在参加科举考试之前的数年间,周易当是他学习的焦点。 为应对举子业,朱熹不会忽略“偕行于场屋”的王安石、龚原、耿南仲三家易说,而对始终作为官学官书的周易正义,自然会更加重视。实际上,朱熹于周易正义所下的苦功,已超出了一般人的想像,这情况反映在朱熹集遗集卷二答汪次山书中。书云:“大凡治经之法,且先熟读正经,次则参考注疏。至于礼乐制度名数,注疏得之尤多,不知令郎曾如此下功夫否?若资质大段警悟,亦须著下三年工夫于此,自然精熟贯穿,何待他求?彼学成而名显者,岂必皆有异书乎?今人欲速,每事必求一捷径,不肯安心循序,下实工夫。为此所悟,一事不成者多矣。不可不自悟也。愚陋无所知,于此尝究心焉,颇见利病如此,敢以布闻,称塞厚意。”朱熹在中进士的隔年,即绍兴二十年(1150)的十二月,曾归徽州婺源扫墓,乡人歆羡他少年得志,多来问学。从婺源归崇安不久,乡人汪次山来信为自己的孩子求教治经之法,朱熹写此信作答复。信中强调了注疏的重要性,建议在注疏方面要多下苦功。引人兴味的是,朱熹顺便规定了攻治经传注疏的时限:“若资质大段警悟,亦须著下三年工夫于此。”而另一句话更值得玩味:“于此尝究心焉,颇见利病如此。”意思说自己曾在注疏方面下过三年以上的苦功。朱熹入刘氏家塾的时间是绍兴十三年或十四年,参加科举在绍兴十七年和十八年,则这三年以上的苦功,当是在刘氏家塾中作的。考虑到朱熹所治主经为周易,即可知道,他曾究心的“注疏”当指孔颖达周易正义。盖自北宋中期至南宋,义疏之体不复流行,终北宋一代,未见有人再写出有广泛影响的周易义疏。 朱熹在少年时代于周易正义下过数年苦功,说他深受王弼易学的影响,当不是过言。进一步,说他的易学接续了王弼和孔颖达之学脉,也不为无据。 宋代贡举有进士、明经、诸科。宋初,进士科承唐及五代之制,试诗、赋、论、策,贴试论语,应对春秋或礼记墨义,主要以诗赋取人。神宗熙宁年间(10681077),王安石改革贡举,罢诗赋、贴经、墨义,主要试经义和策论。应试者各占治诗、书、易、周礼、礼记一经,兼论语、孟子,每试四场:第一场,初试本经;第二场,试兼经大义;第三场,试论一首;第四场,试时务策三道。哲宗元祐年间(10861094),新法被废止,按诗赋进士和经义进士取士。学习内容,诗赋进士听习一经,经义进士并习两经。考试内容,诗赋进士:第一场,试本经义二道,论语或孟子义一道;第二场,赋及律诗一首;第三场,论一首;第四场,子史时务策二道。经义进士:第一场,试本经义三道,论语义一道;第二场,本经义三道,孟子义一道;第三场,论一首;第四场,子史时务策二道。宋室南迁以后,南宋高宗建炎二年(1128)开科,也以经义、诗赋两科取士,但与元祐法略有不同:一是习诗赋者不再兼试经义,二是不习诗赋者只治一经而不必兼治两经,三是由试四场改为试三场。其中,诗赋进士:第一场诗、赋各一首,第二场论一首,第三场策三道;经义进士:第一场本经义三道,论语、孟子义各一道,第二场论一首,第三场策三道。是为建炎法。诗赋进士的课试内容相对灵活活,比较容易应对,因此学者竞习诗赋,经义进士不易攻习,经学于是寖微。 朱熹选择的是经义进士,所治本经为周易,依建炎法受试。三场考试内容当为:周易经义三道,论语、孟子义各一道,论一首,策三道。绍兴十七年(1147)秋,朱熹参加建州乡试,此次考试,三道策论很得考官赞赏,考官蔡兹谓人曰:“吾取中一后生,三策皆欲为朝廷措置大事,他日必非常人!”朱熹因此得中举人。绍兴十八年(1148)春,参加省试,周易一经所出题目是“刚中而应”朱熹回忆说:“戊辰年省试,出‘刚中而应’。或云:‘此句凡七出。’某将彖辞暗地默数,只有五个。其人坚执,某又再诵再数,只与说:‘记不得,只记得五出,且随某所记行文。’已而出院检本,果五出耳。” 绍兴十八年(1148)四月,朱熹殿试中等,中第五甲第九十人,赐同进士出身。时年十九,年少英俊。其攻习王弼易学,取得了理想中的结果。朱熹是易学专业出身,这件事对于研究朱熹理学,其意义是十分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