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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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周后,人潮汹涌的嘉义火车站。

    老天!这是什么烂天气嘛!

    沈绛雪咕哝着,随即步出月台。

    面对着眼前川流不息的人群,她开始意识到要找石苍辉显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虽然是十二月的大冷天,但是为了让石苍辉惊艳,她仍然穿了一条能衬托出修长双腿的窄裙前来,而那双三寸半的白色高跟鞋则把她原本就匀称的小腿修饰得更加完美。

    当她准备走出车站大厅时,一阵扩音器的声音让她及时止住步伐一

    沈绛雪小姐,你的朋友正在服务台等你。

    她连忙回过身,往刚才步出月台时看见的服务台走去。

    直觉告诉她,那个斜倚在服务台右边,穿着褪色靛蓝牛仔裤的高大、黝黑的男子就是石苍辉。

    他静静地看着她走近,不发一言。

    不一会儿,她已停在他面前。而他却若无其事地侧过脸,眼神继续在人潮中搜寻。

    绛雪颇为纳闷——会不会是搞错了?但是,服务台方圆两公尺之内,明明只有他一个人啊!

    逼不得已,她只好冒着出糗的危险,鼓起勇气问:“请问是石先生吗?”

    那个人回过头,上下打量了她一番,接着皱了一下眉,露出难以置信的目光。

    “你是一”他仍然不相信眼前这个典雅的女子就是自己正在等待的人。

    “沈绛雪。”她绽出一朵甜美的笑容,极有修养地伸出她纤长的手。“我们终于见面了。”声音清脆宛转。

    当他粗糙的大手握住她柔细的纤手时,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油然而手——想当年,余彩霏也有这样一双娇嫩无比的玉手,但这又代表什么呢?当下,他就知道绛雪绝对无法承受自己想要的类型,但如果立即拒绝,似乎又太不给她面子。想来想去,他只好说服自己当一天免费的山中导游,带她到处逛逛了。

    “没想到你这么漂亮。”他说。

    他还真直接!但是,他的直接让人觉得诚恳,而不是都会男人那种有“目的性”的,造作的直接。

    “谢谢。”她如实接受他的赞美,完全没有一般女子的不好意思或忸怩作态。

    “走吧!我们还有一大段路要赶。”说着,他已低头拎起行李往前走去。

    她跟在他身侧,边走边同:“你自己开车来吗?”

    “你马上就会知道了。”

    半晌,他们停在一辆老旧的中型发财车前,石苍辉把行李塞进座后,自己则坐在驾驶座上,观察沈绛雪是否会被这辆土里土气的发财车吓跑。

    只见沈绛雪眼睛眨也不眨,轻松自在地打开蓝色车门,待要上车时,她才发现那是一件不太容易的事——因为窄裙和高跟鞋。

    没办法,她只有弯身脱去高跟鞋,当她用高中暑假当送报生所学来的“投报”技巧准确无误地把高跟鞋投入车窗时,就像报纸偶尔会失误地砸到人家院子里的狗而爆出一串刺耳的吠叫声一样,这一次,她听到了石苍辉的哀嚎声。

    “啊,对不起、对不起”

    她的头从敞开的车门边冒出来,满脸歉意。

    “唔,好痛”他捂着后脑勺,忍着剧痛,说出那个三违背良心的字:“没关系”

    唉,这个可怜虫一定是被鞋跟咂中了。“真的没关系?”她关心地问。

    “嗯。下次要丢东西前,麻烦先提醒一下,或许我们还可以玩个躲避球游戏的新版”他仍搓揉着后脑勺,等着头顶上方的星星消失。

    她机灵地接了下去。“躲避鞋’?”

    “没错。”

    “我保证下次绝对不会如此袭击你。”她开玩笑地说,边把另一只鞋搁在座位下,然后,她一手抓住门边的铁条,一脚高高踩上门底的踏板,但是窄裙绷得她的双腿无法自由伸展,于是她只好把窄裙往上撩,露出一截洁白的大腿。

    他瞥了一眼,心跳倏地加剧,但他连忙别过脸,不让自己的目光停遛在那双撩人的腿上。

    但即使窄裙已往上撩了五公分,仍然没有使情况好转,她的裙子还是太紧,所以无法迈开腿爬上车座。

    “女人就是爱虚荣。”她幽了自己一默,开始把裙摆向上拉。“我穿这件裙子是因为我想好看一点,但是聪明的人就会穿长裤。”

    石苍辉的喉咙梗住,视线再也无法从她愈露愈多的大腿移开。就在她再拉高一寸他就受不了的念头才闪过脑际进,下一秒钟他的手已经闪过来扣住她的腰,一把将她举至座位。

    她惊叫一声,本能地抓住他的上臂撑住身体。

    “沈小姐,请别再撩起裙子,除非你想考验我的意志力。”他咕哝地说。

    她仍然抓着他的上臂,感觉到他臂上的热气,钢铁般的肌肉鼓胀在她的手指下。她的心不禁为之一颤。

    “抱歉,我不是有意我是说,我没想到——”

    “我知道,没关系。”他自作聪明的抢白道,低头看她的腿,裙子仍然半撩在大腿上,他的手竟不自觉地握紧她的纤腰,然后才依依不任地松开。

    没关系个鬼!他全身的肌肉都已绷得紧紧的,为自己反射性的“动作”懊悔不已。

    “呃,石先生,我想你可能误会我的意思了。”她则为自己方才未说完的话耿耿于怀。

    “哦?”他扬眉看了她一眼。

    “嗯,我刚才的意思是一我没想到南部男人的意志力竞如此薄弱。”

    石苍辉微微一笑“沈小姐,台北来的女生都像你一样伶牙俐齿吗?”简直令人招架不住。

    “你说呢?”哈!这下好玩了,看到他那张严肃的脸,她就忍不住想逗逗他。

    “你肚子饿了吗?”他的国语带有明显的山地腔,仍是一本正经。

    “不饿。谢谢。”想到要和这样的一个陌生而粗犷的大男人共处,她好奇得连食欲都没了。“对了,从这里到你住的地方还有多远?”

    “八十公里,大约两个半小时车程。”

    “那来回要开五个小时呢,真是麻烦你了。”

    “不会啦,反正难得下山一趟,可以顺便办点事。”转个弯,他的发财车已经爬上蜿蜒的山路,山风迎面扑来,带着凛冽的寒意。

    看着石苍辉专心开车的侧脸,她愈发觉得那是一张纯粹男性的脸,线条刚硬的轮廓在黝黑的肤色上散发一股丰沛的原始的生命力,因长期耕作而强健的肌肉则表现出他和土地的亲密关系,而那双迥异于平地人的深邃、晶亮的黑眸里,闪着一抹让人难以抗拒的灵澈光彩,仿若是生自苍翠山林的纯净之泉

    终于,她忍不住开口问道:“你可是邹族人?”

    他朝她微微一笑。“怎么,是我的山地腔国语泄漏了我的身分,还是我和长相?”

    “都有。”这是她第一次看见他笑,而且,意外的是那样粗犷的大男人竟然有小孩般的纯真笑面。

    “不过,你只猜对一半。”

    “你是指——”

    “汉邹混血。我妈妈是平地人。”

    “真的呀?你是我第一个认识的汉邹混血儿呢!”虽然早已猜到几分,绛雪的语气中仍有掩不住的惊奇。

    “不过,因为我的长相遗传爸爸,又在山上长大,所以和一般族人并没有两样——”讲到这里,他顿了顿,不得不想起弱势族群面对汉族优势权威时所产生的文化差异,甚至是种族歧视的问题。

    “怎么了?”面对他突然止住话题,她颇感不解。

    “你——会不会有上当的感觉?”

    “上当?为什么?”她更不解了。

    “因为征婚的对象居然是个山地人。”他突然想起第二个应征者邱爱月——那个保母——在知道他是“番仔”之后,连忙表示不想做进一步交往。

    “原住民也是人啊!而且我觉得种族区分是天底下最愚蠢的事。”她说。

    他不觉又看了她一眼,只觉得她和他以前所知道的城市女人不大一样。“很高兴你有这种想法。要是每个人都能像你这样,族人就不会在平地受欺负、受剥削了。”

    随着海拔递升,山雾也愈来愈浓,而绛雪只觉得昏沉沉的,胃部一阵翻扰,整个人仿佛是踩在大浪里。

    “对了,七年前我曾参加过邹族的丰年祭,印象还很深刻呢!”她打起精神说话,试着把自己拉出晕车的恶梦。

    “明年也有啊!二月十五日在特富野,欢迎你再来,到时候我可以教你喝‘玛亚士比’(mayagvi)祭典歌”

    他要说他们坐在一起参加许多个丰祭,但是常识阻止了他。他甚至连这次祭典都不能参与——她不会是他选为妻子的女人。

    “一定要教我唱哦呃——”说着,她忍不住打个嗝,恶心感愈加愈剧烈。

    “沈小姐,你——”

    未等他说完,她已集中力气喊出四个字:“靠边停车!”

    沈绛雪忙不迭地打开车门,只想“一吐为快”踩出车门后,她脚步一滑,踉踉跄跄跌坐在草地上,竟然就吐起来了。

    “哇一”半晌,把胃里的食物掏尽之后,她深深呼出一口气。

    “好点了没?”苍辉蹲在她身旁,细心地递上一小叠卫生纸。

    她低头接过卫生纸,不敢迎视他的目光——天啊!太糗了!

    到底沈绛雪也是一个优雅、有教养的都会女性,竟在一个初次见面的人面前如此失态,真是太丢脸了,当下,她恨不得跳崖而死。

    她边擦嘴边说:“这山路简直比九弯十八拐还可怕——哈啾!”一个喷嚏打出来,她才意识到山上的低温。

    “很冷吧?”说着他已脱下夹克,披在她身上。

    “谢谢。”低头拉紧夹克衣领时,她赫然发现自己的双腿呈“人”字状往两边直直叉开,毫无形象可言;她的脸霎时一阵火热,连忙把腿并拢——该死!为什么老在石苍辉面前出丑呢?

    他忍不住笑开来,想起她那大刺刺丢高跟鞋的姿势和方才的坐姿。“其实,有时候很像族里的女孩呢!”

    叭——

    喇叭声突然自他们身后传来。不一会儿,一圣相貌酷似的男女已跳出发财车,正笑吟吟地迎向他们。

    “苍辉,又换新人啦?”方盟一手搭上苍辉的肩,笑着调侃他。

    苍辉一阵苦笑。“没办法喽!前面两个都无疾而终嘛!”

    方盟仔细看了坐在草地上的绛雪一眼,又转向苍辉,随即慎重地闭上眼睛。

    方盟的妹妹方薇在一旁格格笑个不停,绛雪和苍辉则一脸茫然地看着他们。

    十秒钟后,苍辉忍不住轻推了方盟一把。“要睡觉回家去睡啦!你当心着凉了你”“嘘,别吵,你注意听——”方盟的声音轻得像风,如细丝般在空中飘移。

    空气中除了风声、树叶的沙沙声、嘟嘟的鸟鸣和远方山道细小的车声外,再也听不出其他声音。

    “是华雀,声音宏亮的华雀。”方盟继续说,语气中布满神秘之情。

    苍辉这才恍然大悟。“你在作‘鸟占’?”他想起华雀是邹族占卜的神鸟。

    “嗯,鸟声愉快有节奏者为吉——我预见这个女子,”他指着草地上的绛雪,严肃地说:“将会成为你的妻子。”

    “是吗?”绛雪杏眼圆睁,颇觉不可思议。

    一旁的方薇早巳抑不住隐忍多时的笑意,轰然笑开来。“哈哈哈你们你们别被我哥骗了啦”

    苍辉梦初醒,狠狠瞪着方盟。“好哇!你竟拿我开玩笑,看我今天不好好修理你一番才怪!”说着他已举起手臂抡向方盟。

    方盟敏捷地躲到绛雪身后,大叫:“姑娘救命啊!”绛雪看着两个大男人还像小孩般玩耍,心情不觉随着他们的兜转而昂扬起来,潜藏在内心深处的童心仿佛再次被唤醒了。

    年龄,在他们灵活矫健的身影里仿佛已毫无意义。

    “好了啦!你们不累,我的眼珠子转得都累了!”绛雪笑着阻止。

    方盟气喘吁吁、把眼光停在绛雪身上。“感谢姑娘舍身相救,大恩大德大恩大行”

    “然后呢?”绛雪问。

    方盟灵机一动,斜眼睁向苍辉“大恩大德请石苍辉代为相报。”

    本以为一切已风平浪静的石苍辉再次暴跳起来。“我?方盟!你少把责任往别人身上推!”

    “哎呀!兄弟一场嘛!何必这么小气呢?再说,娶了她不正了却你的心愿吗?”

    “你是指以结婚来‘回报’?”石苍辉微微皱眉。

    “嘿!我可不是商品,谁答应要让你们‘回报’的?”绛雪咕哝着,已恨现苍辉表情有异。

    “对嘛!都什么时代了,还这么大男人主义,也不怕将来邹族的女人都被你们这两只沙猪吓跑。”方薇补充道,两名女子随后交换一个会心的微笑。

    “是是是,妹妹大人教训得是。”方盟嘻皮笔脸地说,随即转向苍辉。“你还没介绍这位漂亮的小姐给我们认识呢?是不是怕我抢走她啊?”

    苍辉白了他一眼,拿这个年轻人一点办法也没有。

    “你放一百二十个心啦,虽然美芸在嘉义工儿,但是我还是对她很‘死忠’的啦!”方盟说话时仍习惯夹杂一些以前在平地念书时所学不的台语,混成一种奇特的国台语山地腔。

    “你好,我叫沈绛雪,很高兴认识你。”绛雪大方地自我介绍。

    “降雪?你妈妈是在玉山生下你的吗?”在方盟的印象里,他只见过玉山上的雪。

    “是大红色那个‘绛’。”绛雪纠正他。

    “哦——那就是红色的雪喽?嗯,红色的雪没看过!”方盟的动作由犹疑的皱眉转为肯定的摇头。

    “哥,你别老土了啦!人家的名字讲求的是意境。”方薇轻扯他的衣袖,想起前几天国文老师说过苏东坡的“水调歌头”挺有意境。

    “天天和山上的泥巴混在一起,不老土也老土了,对不对?苍辉。”方盟嘀咕着。

    苍辉微微一笑。“你们兄妹两个再这样闲扯淡下去,只怕到太阳落山也讲不完,你还是先介绍自己吧!”

    “对了,差点就忘了——我叫方盟啦,方正的方,海誓山盟的盟,是苍辉的邻居兼死党。”

    “我叫方薇,今年十七岁,还在念高二——对了,我可以叫你雪姊吗?我觉得我们应该会成为发朋友。”方薇眨着一双山地民族特有的大眼睛,清丽动人。

    “当然可以。”绛雪难得遇上这么诚恳、直接的女孩,自然满口答应。

    “太好了!”方薇的笑如涟漪般在脸上扩散。

    “哦!”方盟看了看表“时候不早了,再不回家,奶奶要担心了。”

    “好吧,那我们一道走。”雾气渐重,苍辉也不想在山道上耽搁太久。

    一个钟头后,两部车陆续驶向玉山和阿里山山脉间的纵谷,也就是曾文溪上游流域,进入北邹(即阿里山邹)最古老的部落——特富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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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苍辉的发财车在一幢灰色的大宅前停下,宅子建在一座平台上,四周群山环绕,视野极佳。

    长久以来,苍辉不曾用陌生人的眼光打量他的家,但是当他将车停在大屋旁边时,他突然深觉羞耻。屋子的汕漆剥落得厉害,附属的建筑更糟,尤其是他那曾经引以为傲,在阳光下会闪着一层洁净的光泽的白墙,现在只是灰点斑驳的旧墙。过去三年中他不曾添加任何新设备,坏了东西也不曾替换,因为照顾农场比整理家园更为重要。为了求生存,他已无暇他顾。他采取了必须的方式,但那并不表示他喜欢它现在的样子。

    绛雪看到剥落的油漆并不以为意,毕竟,那不过是花点功夫再加几梭油漆就能改善的。抓住她注意力的是正门边的白色拱形大窗——厚实、优雅,而且圆弧形的线条让窗户挣脱出传统的方形框架,充满了个性。她一直梦想拥有一扇这样的窗户。

    他打开车门,趁她还没滑下地前就绕过来搂住她的腰,抱她下车。“我不要冒险应付那条裙子。”他面无表情地说。

    他探进车时拿起她的旅行袋后,随即领她入屋。

    “啊!”她被门后赫然闪出的大黑狗吓一大跳。

    “别怕,它是我养的狗。”他对她说,随即弯身摸摸它的头,哄小孩似的说:“小黑,乖。”

    她张大了嘴,双眉纠结在一起。“这么大的狗,还叫‘小’黑?”

    “从小叫习惯了嘛,后来也懒得再改名字了,何况‘大黑’多难听。”

    “也对。”

    走过偌大的厅堂,穿过长廊后,他们转进长廊尽头一间宽敞明亮的房间。

    “大屋有七个房间,四个在楼上,三个在楼下。”他说。

    “哇。”她轻呼一口气。“你一个人住这么大的房子?”

    “这就是我想结婚的原因。”他说得好像在解释为什么要喝水。“我父母把这幢房子传给我,所以我想把它传给我的孩子。”

    她觉得有点喘不过气来——想到怀有他的孩子令她虚软。她随即瞳骂自己发神经,和他才初次见面,八字都还没一搬呢!什么生孩子?她-定想谈恋爱想疯了。

    他把她的袋子放在床上。“我不能休息一整天,”他说:“外头的杂活还没做完,因此我必须暂时把你留在这里,你可以休息或傲些别的事,想要清洗的话,浴室在右手边。一

    “我可以和你去吗?”她并不想-个人留下来喂蚊子。

    “你会觉得无聊,那是脏兮兮的工作。”

    她耸耸肩。“喂,你别看不起人啊!我也曾弄脏过的。”

    他注视她半晌,猜想当她那双昂贵的白色高跟鞋踩进泥泞里时会有什么不同的想法。

    “可以吗?”她又问。

    “好吧!”与其花费大把时间与她辩论,不如让她亲身体验一番。

    她笑眯了眼。“你给我三分钟。”

    “我在车里,你准备好了就出来。”他摇摇头。唉!这真是个不知好歹的女人,山上生活可不是玩办家家酒。

    “好!”一等他关上门,绛雪迅速脱光衣服跳进一条牛仔裤里,并且套上特别为这趟旅程带来的旧球鞋,毕竟穿高跟鞋不能好好逛农场,套上夹克后,她疾步走出大门,正巧迎上石苍辉的目光。

    他坐在驾驶座上,手支着下巴搁在窗台上,似笑非笑地说:“果然是整整三分钟——看来我要对台北的女人另眼相看了。”

    “并不是每个台北女人都喜欢把时间浪费在衣服上。”她拉开车门,帅劲十足地跳上座垫。

    他这才发现牛仔裤虽然把她的腿全包裹住,但是现在他知道它们究竟有多修长、匀称了。

    “你的农场应该在这附近吧?”

    “不是。这附近的土地全是政府的,私人根本不能拥有。”他慢慢发动引擎。

    “咦?你们的祖先不是世世代代都居住在这片山林里吗?照理说,应该是这里的主人啊”绛雪颇为不解。

    苍辉露出一丝苦笑。“虽然世世代代都居住在这里,但是土地的所有权仍归政府,族人只有使用权唉,不说也罢。”

    “真是搞不懂”绛雪仍然一头雾水。

    “不过,石家在低海拔山区的那片土地,可就不是国有地了。”他有点得意。

    “是我们现在要去的地方吗?”

    “没错。”

    四十分钟后,车子在“石氏金针试栽农场”的木制招牌前拐进一条狭小的碎石道。

    午后的雾更浓了,湿烟般白白茫茫地罩住整片翠绿的农场,仿若人间仙境。

    虽然已经失去了一半的土地,农场仍然非常广大。

    “金针开花的时候,一定很美吧?”她说着,眼睛又开始作梦。

    “嗯,整片橘红色的花海,好像要烧起来一样,非常壮观。”

    “啊,我一定要来看——它们是在七月开花吧?”

    “整个初夏都是花期,从五月一直开到七月。”

    “太好了!希望到时候你还愿意带我到农场来!”她望向他,眼睛闪闪发亮。

    “当然。”他低下头,眼中掠过一丝不忍。他知道他们一起看农场的了只剩下今天了,她甚至晚上就必须搭车回台北去。并不是了不喜欢绛雪,而是他知道娶一个台北来的娇娇女对自己并不会有任何帮助。他已经没有闲情逸致再和女人谈情说爱了。

    她不知道有哪些活必须做,因此她尽量不碍着他的路,只是默默观看,注意他对手中每件事所付出的关注,他仔细翻开植物的心叶部,不知道在检查些什么,从这一丛转到另一丛,有力的手臂及背脊肌肉随着他的动作而鼓动。

    “嘿!需要我帮忙吗?”她朝站在农场中央的苍辉大喊。

    “不了,都是一些小害虫,你会害怕的。”隔着大片农田,他也喊回来。

    须臾,她悄悄绕到他身后,学着他拨开心叶部,赫然看见几只小小的白虫在其间爬来爬去,就像外婆家门廊前的白蚁一样。她非但不怕,反而感到一种奇异的亲切感。

    带着恶作剧的心态,她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

    他回过头,吓了一跳。“你怎么跑进来了?”

    “体验农场的生活啊!”她笑嘻嘻地说,随即指向方才拨开的心叶中的几只白虫。“你是不是在找它们?”

    苍辉的眼睛一眯,唇瓣竟然牵出半抹笑意。“是啊!这些蚜虫真让人头疼,看来又要再施药了。”即使是如此细微的半抹微笑,绛詈仍然感觉到体内异常的激荡,她知道自己的理智正在逐分你秒迷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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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搭几点的车回去?”晚餐后,苍辉坐在檀木椅里,语气较白天轻松许多。

    “十一点二十分的末班车。”

    “扣掉这里的火车站的时间,我们还有三个小时。”语气仍是一贯的平和。

    “那这段时间你打算怎么打发?”绛雪双手交叠在胸前,闲闲地躺在另一张檀木椅上。

    “如果你怕无聊,村里有一家卡拉0k,设备虽然比不上台北,但是抒发情绪、排遣空闲的功能还是一样的。”

    绛雪撤撇嘴。“得了吧!要唱卡拉0k我在台北唱就好了。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们就待在这里好不好?奔波了一整天,我实在是累了。”她心想,大老远跑来这深山里,贪图的就是这里的清幽,若再到那种声光场所去,未免太杀风景。何况,她和他只剩下三个小时的时间了,她可不想白白浪费掉。

    他没想到她会拒绝,但是,话又说回来,他从早上五点就忙到现在,在家休息听起来就像是天堂。困难的是,有她在,他如何能休息?

    “你可以讲邹族的神话传说呀!我知道少数民族都有一些流传久远的故事。”她说。

    “你会感兴趣?”他皱了皱眉头,难以相信一个城市的女会对山地神话发生兴趣。

    “我知道排湾族是‘百步蛇’的传人,还知道赛夏族有个‘矮灵祭’”她迅速接口,阐明自己对少数民族并非一无所知。这证明前几期“世界地理杂志”所介绍的台湾原住民传辑,她并非只是随便翻翻而已。

    他再次打量她,接着靠进椅背,两腿搁上小木桌。“好吧!那我就来讲一个占卜之鸟的故事——”“鸟占’?”她立即反应过来,想起方盟在山路上所说过的话。

    他双眼不禁为之一亮。“你的记忆力倒是不错嘛!”

    她微微一笑,大言不惭地说:“那还用说?有趣的事总是让人印象深刻呀!”她记得方盟说过她将成为他的妻子。

    苍辉记得这个故事是祖父口传给他的。“从前,邹族人民还没有发明弓箭的时候,捉野兽都使用捕兽陷阱。”

    “是不是像那种长方形的捕鼠器?”她插嘴道。

    “那当然也是陷阱的一种,不过那时候可没有捕鼠器,通常都是挖地沿或削尖树枝做成机关。”

    “噢,对了,连弓箭都还没发明,一定没有捕鼠器嘛”她恍然大悟。

    他继续说下去“后来。有一个阿里山的孤儿发明了枪器,可以把鸟兽打倒,犀利如神。等到这位发明家老了,体力衰弱,不能够再入山打猎,于是,他告诉邹族的子民说:‘我死了之后会变成华雀,每当你们外出打猎时,必须注意它的鸣叫声。”说着,他低头啜了一口清茶。

    “然后呢?”她忍不住好奇地问。

    “老人家死了之后,身体就变成了华雀了呀!这就是邹族占卜的神鸟。”

    绛雪沉吟睁着骨碌碌的大眼问他:“你想方盟的预言会成真吗?”

    他耸耸肩,故用不在乎。“谁知道?”他当然明白她指的是成为夫妻的事,但是,反正待会儿就要分开了,他也不想谈得太深入。

    “我也不知道。不过。今天待在这里的感觉真的很不错嘛!”她的眼神纯真得像天使。

    冬夜清凉、干净的风穿过窗户,吹乱了她额前几根发丝,天地一片静寂。如果在夏天。夜虫肯定也会照常演出这是她要的生活形态,一种接近自然的生活。

    “你为什么要来应征。”他粗哑低沉的声音,并没有扰乱夜色。

    “和你登广告的目的一样吧!”

    “结婚生子?”他抬头看了她一眼。

    “嗯。当然我承认也有好奇的成分存在。”

    “但是,在台北你一样可以做这些事。”

    “或许是我需要吧!”这可是肺腑之育。

    “难道你在台北没有朋友?”

    “有是有,但没有一个是我想嫁的。我不认为自己后半辈子还想住在那些方方正正的盒子里。这里好美。”

    “你只看到它最美的一面,当寒流来袭时可会冻死人,每个地方都有它的缺点——”

    “及它的优点。”她立即接口。“如果你不认为好处大过天坏处。你就不会待在这里。”

    “我在这里长大,我习惯这里——但是,你在都市长大,你只习惯都市。”

    绛雪偏过头,闭上了眼。从他预留的伏笔看来,她已看出他会怎么说,但是仍然祈祷他不要说出来。

    “绛雪,你不适合这里。”他还是说出来了。

    她仍闭着眼。“这么说来,这次的拜访是失败了?”

    “呃,可以这么说。”他迟疑了一下,但仍不想欺骗她。

    “可以请你解释我被拒绝的原因吗?”虽然极力掩饰。她的语气中仍有细微的颤抖。她的失望程度显然比想像中还大。

    突然间他站起来,起向大门,背倚着门板,双手交叠在胸前,望进茫茫的夜色里。

    “我结过婚,但只维持了两年,你在许多方面都和我前妻很像——都是台北人,以为农场生活就像电影上一样浪漫、惬意,直到她明白我大部分的时间都必须在田里工作时,就开始抱怨我留给她的时间太少我们第二年就像一场‘玫瑰战争’。”

    “石苍辉,不要用别人来判断我——你的前妻不习惯这里,并不意味着别人也不习惯这里。”她颇不以为然。

    “不能从错误中记取教训的是傻瓜。我再婚的对象一定会是个对农场生活有所了解的人,我不会再拿农场冒险。”

    “这是什么意思?”

    他抬起头放在门板上。她只看得见他的侧影,但是她仍然认得出他嘴角苦涩的线条,及声音中蕴藏的不满。余彩霏的家人很影响力。法官判定两年的婚姻生活使她有权得到我一半的财产。从那时起我就工作得像条狗,好维持这个地方,但是现在我又能赚钱了,所以我想要孩子,但这一次我不会再选错女人。”

    他的情况让她一时不之语塞,但是她仍然不死心。“那么爱情呢?它在你的计划里占有什么位置?”

    “没有位置。”他平板地说。

    “如果你的妻子想要的不只是这些呢?”

    “我会在一开始就让她明白所有的状况,但我绝对会是个好丈夫。”

    “一个有‘爱’的丈夫?”失望逼使她的语气转为嘲讽。

    “那并不是维紧婚姻的唯一因素。我不浪荡、不殴打女人、没有不良嗜好。我要的只是一个忠诚、健康的女人,就像我一样一”

    “而且愿意做传宗接代的母猎。”

    “那自然也是条件之一。”失望像利刃一般,再次刺透她的心扉。他不想要她。绛雪很想哭,但她极力克制住自己。“那么我祝你幸运,希望这一次你会有一个快乐的婚姻。”

    “我也希望如此。”他的声音平板而苦涩。

    绛雪的失望,比浓墨般的夜色更深、更沉。她倒吸一口气,努力绽出一朵笑容。“还有一点时间,你再讲个故事吧”

    虽然被拒绝是一件挺没面子的事,但好强的绛雪仍不愿让他看见自己的悲伤与失望。

    反正只是一场不重要的征婚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