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章 对不起 我很爱你(孙志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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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章对不起我很爱你(孙志扬番外)
我叫孙志扬,从小生活在一个富裕的家庭,爸爸是一家上市公司的继承人,妈妈温柔贤淑,是爸爸的贤内助。而我是家里的独生子,唯一的宝贝。
从小在大学里当教授的外公就喜欢经常教训我,总是吹胡子瞪眼的想拿着外婆的拐棍敲我的脑袋,都被我机灵的躲过去了。之后,外婆都要好几天不理睬外公,抱着我亲亲,总怕外公打着我哪里,其实什么都没有。
10岁生日那天,我独自一个人坐在游泳池泡脚,不知道怎么的就掉进水去了。据张妈讲等大人发现我的时候,已经脸色发白,四肢冰凉,气息都断了。妈妈当场哭晕过去,爸爸雷霆大怒,全场来参加我生日派对的人全都被警察一个个盘问,天亮才回去。
之后我是在医院醒过来,只有妈妈和外公、外婆在这里,独缺了爸爸。后来才知道正是因为这次我掉入水里面,爸爸雷厉风行的从公司里将大伯和二伯赶出了公司,对外宣称永不在录用,才导致了我们一家的悲剧。说起来,这一切都是我的错。
风波过去之后,我无忧无虑的过着我富家子弟的生活。我是一个洁身自好的人,虽说整天和一群不务正业的人混在一起,我也没有因此颓废,因为这是爸爸对我的最大底线。希望我能够接触多种多样的人,能抵得住诱惑。
可惜世界上有一种毒药叫“一见钟情”,一旦中了此毒,深入你的骨髓、你的血液、甚至是你的每一根发丝。从此你的眼睛只能容的下她一人,生活彻底被她打乱,吃着她喜欢吃的食物,走过她每天路过的花坛,只希望可惜寻找到她留下的一丝气息。即使...即使...即使她还不曾认识我...她还不曾认识我。呵呵~呵呵~
那一年的秋天,高中新生开学。我手插着口袋走在红叶大道上,逃了老巫婆的一节课,正打算回宿舍睡觉的时候,我遇见了我一生的劫。
一身勾勒着茉莉花边的白色齐膝短袖裙,贴身的勾勒出女孩发育良好的身材,双腿笔直修长晃瞎了我的眼。一席瀑布似的的乌发垂直到腰,发尾由于天生自然翘起,纯洁中更增添三分妩媚。皮肤犹如新鲜剥开的荔枝,嫩的能掐出水来。明明是和别人一样的五官,在她的脸上独加几分精致,黛眉,琼鼻,朱唇,耳垂更是珠圆玉润,挂着两颗白色米粒大小的珍珠。睫毛浓密,向上翘起,水汪汪的眼睛里波光淋漓。甜甜对着自己一笑,“同学,你也是这个学校的学生吗?”
自此以后,我的脑海中就只留下她站在漫天红叶中,一身白裙,对着自己莞尔一笑。我就像是着魔一般,拼命的央求着别人替我打听那天女孩的姓名。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在一个星期之后找到了她,可是那又有什么用呢。
我在校门口的餐馆里喝着北京二锅头,刀子般的划过我的喉咙,火热了我的全身,声音沙哑的对坐在我身边的人说,“打听到了那个陪在她身边的人了吗。”
“打听到了。那人叫刘鹏,是和你同一届的学生,家里住在秦村。从小与她青梅竹马,两人的家长甚至是给他们订了娃娃亲,说长大后就在一起。现在,他们似乎也是在谈对象,好像说好要一起考上大学。”来人看着我默不作声,小心翼翼的试探说,“你看上她了?”
“没有的事情,你先回去吧,我想呆着一会。”我猛烈的灌着二锅头,喉咙里早也感觉不知道任何的痛楚。一瓶一瓶的就拿酒当着白开水,不要命的往下灌。
“砰~”的一声碎酒瓶渣滓四处飞洒,来人怒气横生的提拽则着我的衣领,把我从桌子上拎起来。“**还要不要命了,不就一个没见过几次面的女人嘛。天下那么多喜欢你的,你不要,偏偏钟情于一个根本不可能的人。”
呵呵~你不懂!你还不明白,等你明白的时候,你就会体会我的痛楚。我扯开他的手,晃晃悠悠的拎起一瓶酒,踉跄的出了门。事实证明,我也没有说错,那时候他也正遇到和我一样的事情,不过他比我幸福很多。
一夜宿醉,我醒过来头疼欲裂,陌生的空气里充满着熟悉的茉莉花香味,身上的衣服明显不是自己的,干净整洁但小了一截。房间的布置也是明显是一个男生的风格,白色基调,只有一个书架,一张床,一张书桌。我站起身走到书桌前,书桌上照片两个人甜蜜的笑容,震醒了我的宿醉。这不是......
“你醒啦,快过来喝点粥吧。昨天你喝的很醉,是大鹏把你带过来的。”
一直存在**又一次的在现实中相见了,而且正笑颜如花的关心我。
“我...我...我叫孙志扬,你叫什么名字?”天知道我是花了多大的力气才将这句话说完整,脸都憋的通红,就想着能和她说一句话算一句话。
“噗嗤”女孩一声笑,纤纤玉指掩着朱唇,在阳光的照耀下特别晶透,“你真是个可爱的人。”
自此,我在她生命中从一个过路客开始成为原著居民。我默默无闻的搜集着与她有关的一切消息。在我的吩咐之下,高中三年她和他平稳的过去了,而我也开始慢慢融洽在两人之间。
我们就像是铁人三角一样,除了睡在一起,其余的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会看见三人的身影。人送雅称:“三剑客”。我当然不会理睬外面的疯言疯语,只要呆在她身边就好。可是这一切还是我的镜花水月。
那一天,我们三个人一起踏青,我忘记有东西要给她。和他们说一声我回亭子那边拿一下落在那边的东西。回来的时候就看见她满眼泪水的扯着那人的胳膊,解释着我和她的关系只不过是朋友,并没有什么特别。那人不信,质问为什么每次他们一起都要加上我,她喜欢吃什么,我都知道。这不是企图是什么!她无言以对,只能死死的抓着他,祈求他要相信她。
我终究是舍不得她这样的委屈求全。我是有私心的、卑鄙的,我无数次的幻想如果两个人分开,我就立刻登堂入室,安慰她。现实比幻想残酷,人终究还是要活在现实中的。
后来,我装作没有发现任何异样的拿着东西和他们打招呼。这是我们最后一才三个人在一起吃饭。
后来的后来,我渐渐疏远了他们。两人重归于好的又一起,一切又像是平常一样的进行。我收到过她的一封信。信得字迹娟秀,含蓄委婉的指出她只会喜欢刘鹏一个人,对其他的人没有任何想法。我是个好人,应该值得更好的女孩。奇怪的是,我看完这封信,心里竟然没有一丝想难过的*,也没有想去喝酒。
后来的后来的后来。我始终与两人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只是偶尔的约她出来陪我一起吃一顿饭。她也渐渐扯下对我的心防,慢慢的真正把我当做她的朋友。
就这样度过了高中,到了大学最后一年的毕业季。正当我以为一切都有条不紊的进行着,在过几年我就会放下她,回到公司接受爸爸的公司的时候,公司出事了。
当年爸爸强势的让大伯、二伯净身出户,却没有想到两走的时候带走了公司里的大部分股肱之臣。很多助手都来不及了解公司的事物,爸爸不得不大量吸取外界的力量,用赔约来挽回损失。可是公司的名誉已经被毁,生意已经大不如前。正当我即将毕业的时候,公司被爆出偷税漏水。这怎么可能!我赶回家的时候,妈妈已经住院,爸爸公司医院两头跑,40出头的年纪,被这件事着折磨的双鬓已经出现雪白。外婆急火攻心,忧虑过度,没有多少天过世了。出殡之后,外公在也没有说过一句话,这是收拾收拾外婆生前喜欢的东西,带着它们一起去外婆的墓,守候着外婆去了。
家里乱成了一团,大伯和二伯趁机上门,要求爸爸把公司转让给他们。爸爸经过此番波动已经身心俱伤,身边的人背叛他,一手培养的栋梁竟是他人的嫁衣。栽赃,嫁祸,如果不把公司交给他们,一家人最后不会有个好下场。最后爸爸妥协了,只有一个要求,要让他们送我出国留学,负责三年的学费。只要是能拿到公司,什么条件对于他们来说都不是问题。
那一年,我大学毕业了,将要出国。而她终究也要和他结婚了。我之告诉她我要出国了,临走的时候用自己多年来的继续给她办了最后一件事情,给她一个盛大的婚礼——即使那个新郎不是我。
结婚那天,我站在茉莉花扎成的花束旁,默默的看着她们进场,互换戒指,轻吻地方。沉稳的心跳渐渐没有了声音。原谅捧花的我盛装出席,却只是为了躲在一旁观看你,目送洁白婚纱路过我,对他说我愿意。
我最后还是走了,口袋里装着她的照片,乘着去美国的飞机走了。万万没想到,我这一去差点就与她在也见不了面。
大伯和二伯早已经在美国埋伏好杀手,就等着我过去直接处理。好在我上车的时候发现异常,九死一生的逃走了。身上伤痕累累,一分钱都没有,只能夜晚睡在大街上装作乞丐乞讨逃过追杀。偶然的一次机会,我被加入了一个帮派,我重新又燃起了斗志。我要回去,报复那些害的我颠沛流离,家不成家的人。
加入之后,每天过的就是刀口舔血的日子,一个不小心就会消失在这个世上。要想活的长久,就要比你的对手更狠,你没有朋友,只有敌人!依靠着她的照片,我花了五年的时间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帮众成为一片地区的堂主。其他的人都只会竖着大拇指对我说c国功夫果然不同凡响。稳定之后,我就尝试着开始和家里人开始联系。电话里的妈妈很是想念我,这么就都没有打电话回家。我只好安慰她说,在这边找了一份工作,有机会就会申请回国的,让她不要担心我,要照顾好爸爸。是儿子不孝,不能陪在她们身边。聊了很久之后,我还是写了一封信寄给了她。又过了大半年,我欣喜的收到了来信。堂里的人都嘲笑我,这么年轻不亲近任何女人,不会是有什么问题吧。只有我自己才知道是为了什么。信里的她过的很好,还有了一个女儿,留了一个号码给我,让我有时间就打过去。
之后,我们陆陆续续的保持联系了三年。第四年,我请求调回c国,组织上允许了。正好派给我一个任务要在那边完成。踏下飞机的那一刻,我终于回来了。
我用了一年的时间整垮了大伯和二伯的公司,重新建立了一个新的公司。可惜爸爸已经习惯了闲云野鹤的日子,只想留着陪妈妈。我就只能一个人打拼的时候,常常会忍不住看着我桌前的照片,那是我命人偷拍的。照片里的她还是依旧那么的漂亮,又更加成熟。
第五年,也就是我离开她的第十年,我准备去看她。意外的发现她的老公竟然有外遇,我还来不及阻止,她就已经发现了。
我只好陪着她一起安安静静的在一起。回去的时候,转弯的一辆车竟然撞过来,我下意识的就抱着她。天旋地转之后,世界安静下来了。
她惊恐的看着我,明澈的眼睛里倒映着我鲜血淋漓的脸,我怕来不及,我想告诉她,“对不来,我还没来的及告诉你,我爱你!”
灵魂升空的那一刻,我在心里默念:
如何让你遇见我
在我最美丽的时刻
为这
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
求佛让我们结一段尘缘
佛于是把我化做一棵树
长在你必经的路旁
阳光下
慎重地开满了花
朵朵都是我前世的盼望
当你走近
请你细听
那颤抖的叶
是我等待的热情
而当你终于无视地走过
在你身后落了一地的
朋友啊
那不是花瓣
是我凋零的心
如果有来世,我还要遇见你,在他之前!
..........
满满的4000+,一口气合成。写这个的时候,单曲循环了陈学冬的《不再见》三个小时,很符合这篇的意境,大家不妨去听听。看文的各位也要注意身体,早点休息
三十一章对不起我很爱你(孙志扬番外)
我叫孙志扬,从小生活在一个富裕的家庭,爸爸是一家上市公司的继承人,妈妈温柔贤淑,是爸爸的贤内助。而我是家里的独生子,唯一的宝贝。
从小在大学里当教授的外公就喜欢经常教训我,总是吹胡子瞪眼的想拿着外婆的拐棍敲我的脑袋,都被我机灵的躲过去了。之后,外婆都要好几天不理睬外公,抱着我亲亲,总怕外公打着我哪里,其实什么都没有。
10岁生日那天,我独自一个人坐在游泳池泡脚,不知道怎么的就掉进水去了。据张妈讲等大人发现我的时候,已经脸色发白,四肢冰凉,气息都断了。妈妈当场哭晕过去,爸爸雷霆大怒,全场来参加我生日派对的人全都被警察一个个盘问,天亮才回去。
之后我是在医院醒过来,只有妈妈和外公、外婆在这里,独缺了爸爸。后来才知道正是因为这次我掉入水里面,爸爸雷厉风行的从公司里将大伯和二伯赶出了公司,对外宣称永不在录用,才导致了我们一家的悲剧。说起来,这一切都是我的错。
风波过去之后,我无忧无虑的过着我富家子弟的生活。我是一个洁身自好的人,虽说整天和一群不务正业的人混在一起,我也没有因此颓废,因为这是爸爸对我的最大底线。希望我能够接触多种多样的人,能抵得住诱惑。
可惜世界上有一种毒药叫“一见钟情”,一旦中了此毒,深入你的骨髓、你的血液、甚至是你的每一根发丝。从此你的眼睛只能容的下她一人,生活彻底被她打乱,吃着她喜欢吃的食物,走过她每天路过的花坛,只希望可惜寻找到她留下的一丝气息。即使...即使...即使她还不曾认识我...她还不曾认识我。呵呵~呵呵~
那一年的秋天,高中新生开学。我手插着口袋走在红叶大道上,逃了老巫婆的一节课,正打算回宿舍睡觉的时候,我遇见了我一生的劫。
一身勾勒着茉莉花边的白色齐膝短袖裙,贴身的勾勒出女孩发育良好的身材,双腿笔直修长晃瞎了我的眼。一席瀑布似的的乌发垂直到腰,发尾由于天生自然翘起,纯洁中更增添三分妩媚。皮肤犹如新鲜剥开的荔枝,嫩的能掐出水来。明明是和别人一样的五官,在她的脸上独加几分精致,黛眉,琼鼻,朱唇,耳垂更是珠圆玉润,挂着两颗白色米粒大小的珍珠。睫毛浓密,向上翘起,水汪汪的眼睛里波光淋漓。甜甜对着自己一笑,“同学,你也是这个学校的学生吗?”
自此以后,我的脑海中就只留下她站在漫天红叶中,一身白裙,对着自己莞尔一笑。我就像是着魔一般,拼命的央求着别人替我打听那天女孩的姓名。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在一个星期之后找到了她,可是那又有什么用呢。
我在校门口的餐馆里喝着北京二锅头,刀子般的划过我的喉咙,火热了我的全身,声音沙哑的对坐在我身边的人说,“打听到了那个陪在她身边的人了吗。”
“打听到了。那人叫刘鹏,是和你同一届的学生,家里住在秦村。从小与她青梅竹马,两人的家长甚至是给他们订了娃娃亲,说长大后就在一起。现在,他们似乎也是在谈对象,好像说好要一起考上大学。”来人看着我默不作声,小心翼翼的试探说,“你看上她了?”
“没有的事情,你先回去吧,我想呆着一会。”我猛烈的灌着二锅头,喉咙里早也感觉不知道任何的痛楚。一瓶一瓶的就拿酒当着白开水,不要命的往下灌。
“砰~”的一声碎酒瓶渣滓四处飞洒,来人怒气横生的提拽则着我的衣领,把我从桌子上拎起来。“**还要不要命了,不就一个没见过几次面的女人嘛。天下那么多喜欢你的,你不要,偏偏钟情于一个根本不可能的人。”
呵呵~你不懂!你还不明白,等你明白的时候,你就会体会我的痛楚。我扯开他的手,晃晃悠悠的拎起一瓶酒,踉跄的出了门。事实证明,我也没有说错,那时候他也正遇到和我一样的事情,不过他比我幸福很多。
一夜宿醉,我醒过来头疼欲裂,陌生的空气里充满着熟悉的茉莉花香味,身上的衣服明显不是自己的,干净整洁但小了一截。房间的布置也是明显是一个男生的风格,白色基调,只有一个书架,一张床,一张书桌。我站起身走到书桌前,书桌上照片两个人甜蜜的笑容,震醒了我的宿醉。这不是......
“你醒啦,快过来喝点粥吧。昨天你喝的很醉,是大鹏把你带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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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我叫孙志扬,你叫什么名字?”天知道我是花了多大的力气才将这句话说完整,脸都憋的通红,就想着能和她说一句话算一句话。
“噗嗤”女孩一声笑,纤纤玉指掩着朱唇,在阳光的照耀下特别晶透,“你真是个可爱的人。”
自此,我在她生命中从一个过路客开始成为原著居民。我默默无闻的搜集着与她有关的一切消息。在我的吩咐之下,高中三年她和他平稳的过去了,而我也开始慢慢融洽在两人之间。
我们就像是铁人三角一样,除了睡在一起,其余的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会看见三人的身影。人送雅称:“三剑客”。我当然不会理睬外面的疯言疯语,只要呆在她身边就好。可是这一切还是我的镜花水月。
那一天,我们三个人一起踏青,我忘记有东西要给她。和他们说一声我回亭子那边拿一下落在那边的东西。回来的时候就看见她满眼泪水的扯着那人的胳膊,解释着我和她的关系只不过是朋友,并没有什么特别。那人不信,质问为什么每次他们一起都要加上我,她喜欢吃什么,我都知道。这不是企图是什么!她无言以对,只能死死的抓着他,祈求他要相信她。
我终究是舍不得她这样的委屈求全。我是有私心的、卑鄙的,我无数次的幻想如果两个人分开,我就立刻登堂入室,安慰她。现实比幻想残酷,人终究还是要活在现实中的。
后来,我装作没有发现任何异样的拿着东西和他们打招呼。这是我们最后一才三个人在一起吃饭。
后来的后来,我渐渐疏远了他们。两人重归于好的又一起,一切又像是平常一样的进行。我收到过她的一封信。信得字迹娟秀,含蓄委婉的指出她只会喜欢刘鹏一个人,对其他的人没有任何想法。我是个好人,应该值得更好的女孩。奇怪的是,我看完这封信,心里竟然没有一丝想难过的*,也没有想去喝酒。
后来的后来的后来。我始终与两人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只是偶尔的约她出来陪我一起吃一顿饭。她也渐渐扯下对我的心防,慢慢的真正把我当做她的朋友。
就这样度过了高中,到了大学最后一年的毕业季。正当我以为一切都有条不紊的进行着,在过几年我就会放下她,回到公司接受爸爸的公司的时候,公司出事了。
当年爸爸强势的让大伯、二伯净身出户,却没有想到两走的时候带走了公司里的大部分股肱之臣。很多助手都来不及了解公司的事物,爸爸不得不大量吸取外界的力量,用赔约来挽回损失。可是公司的名誉已经被毁,生意已经大不如前。正当我即将毕业的时候,公司被爆出偷税漏水。这怎么可能!我赶回家的时候,妈妈已经住院,爸爸公司医院两头跑,40出头的年纪,被这件事着折磨的双鬓已经出现雪白。外婆急火攻心,忧虑过度,没有多少天过世了。出殡之后,外公在也没有说过一句话,这是收拾收拾外婆生前喜欢的东西,带着它们一起去外婆的墓,守候着外婆去了。
家里乱成了一团,大伯和二伯趁机上门,要求爸爸把公司转让给他们。爸爸经过此番波动已经身心俱伤,身边的人背叛他,一手培养的栋梁竟是他人的嫁衣。栽赃,嫁祸,如果不把公司交给他们,一家人最后不会有个好下场。最后爸爸妥协了,只有一个要求,要让他们送我出国留学,负责三年的学费。只要是能拿到公司,什么条件对于他们来说都不是问题。
那一年,我大学毕业了,将要出国。而她终究也要和他结婚了。我之告诉她我要出国了,临走的时候用自己多年来的继续给她办了最后一件事情,给她一个盛大的婚礼——即使那个新郎不是我。
结婚那天,我站在茉莉花扎成的花束旁,默默的看着她们进场,互换戒指,轻吻地方。沉稳的心跳渐渐没有了声音。原谅捧花的我盛装出席,却只是为了躲在一旁观看你,目送洁白婚纱路过我,对他说我愿意。
我最后还是走了,口袋里装着她的照片,乘着去美国的飞机走了。万万没想到,我这一去差点就与她在也见不了面。
大伯和二伯早已经在美国埋伏好杀手,就等着我过去直接处理。好在我上车的时候发现异常,九死一生的逃走了。身上伤痕累累,一分钱都没有,只能夜晚睡在大街上装作乞丐乞讨逃过追杀。偶然的一次机会,我被加入了一个帮派,我重新又燃起了斗志。我要回去,报复那些害的我颠沛流离,家不成家的人。
加入之后,每天过的就是刀口舔血的日子,一个不小心就会消失在这个世上。要想活的长久,就要比你的对手更狠,你没有朋友,只有敌人!依靠着她的照片,我花了五年的时间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帮众成为一片地区的堂主。其他的人都只会竖着大拇指对我说c国功夫果然不同凡响。稳定之后,我就尝试着开始和家里人开始联系。电话里的妈妈很是想念我,这么就都没有打电话回家。我只好安慰她说,在这边找了一份工作,有机会就会申请回国的,让她不要担心我,要照顾好爸爸。是儿子不孝,不能陪在她们身边。聊了很久之后,我还是写了一封信寄给了她。又过了大半年,我欣喜的收到了来信。堂里的人都嘲笑我,这么年轻不亲近任何女人,不会是有什么问题吧。只有我自己才知道是为了什么。信里的她过的很好,还有了一个女儿,留了一个号码给我,让我有时间就打过去。
之后,我们陆陆续续的保持联系了三年。第四年,我请求调回c国,组织上允许了。正好派给我一个任务要在那边完成。踏下飞机的那一刻,我终于回来了。
我用了一年的时间整垮了大伯和二伯的公司,重新建立了一个新的公司。可惜爸爸已经习惯了闲云野鹤的日子,只想留着陪妈妈。我就只能一个人打拼的时候,常常会忍不住看着我桌前的照片,那是我命人偷拍的。照片里的她还是依旧那么的漂亮,又更加成熟。
第五年,也就是我离开她的第十年,我准备去看她。意外的发现她的老公竟然有外遇,我还来不及阻止,她就已经发现了。
我只好陪着她一起安安静静的在一起。回去的时候,转弯的一辆车竟然撞过来,我下意识的就抱着她。天旋地转之后,世界安静下来了。
她惊恐的看着我,明澈的眼睛里倒映着我鲜血淋漓的脸,我怕来不及,我想告诉她,“对不来,我还没来的及告诉你,我爱你!”
灵魂升空的那一刻,我在心里默念:
如何让你遇见我
在我最美丽的时刻
为这
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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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啊
那不是花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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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来世,我还要遇见你,在他之前!
..........
满满的4000+,一口气合成。写这个的时候,单曲循环了陈学冬的《不再见》三个小时,很符合这篇的意境,大家不妨去听听。看文的各位也要注意身体,早点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