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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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顿时大为兴奋,但是却不敢马上钻了下水道逃走,因为只要我不再住上扬土,他们立刻就会追过来。
我又爬了上来,想要把尸体埋进坑里面,奸藉机跟着下坑。
但是推车里面,还有一个真正的白大挂。我想了想,便将整个车子一起推了下去,然后人也跟着下去,便要钻进下水道逃跑。
谁知我刚刚逃出两步,脑子里面的恶魔显示器就开始尖叫,而且闪着红光,显然在提醒我此时的行为是错误的。
我先是不解,接着便明白了。啃塔上的人只要见到我没有上来,只怕一会儿便追了过来,在下水道中我肯定逃不了多远,不用多久就会被抓住。
我脑子拚命地转,一边还要用铁锹往上扬土,好让他们不起疑心。
我脑袋都想得疼了,终于想出了一个法子。
我把那个真正的白大褂拖了出来,用最快的速度脱下我身上的白大褂和口罩,穿戴在他的身上,然后抱着白大褂跳下下水道,一直拚命沿着下水道往前跑,尽管要弯着腰跑,但是为了活命,我的速度竟然也极快。
果真,只跑了不到一会儿,上面便傅来刺耳的枪声,很显然他们已经追过来了。
我又跑了几十公尺,便将真的白大褂丢下,让他的脑袋狠狠撞在石头上,然后俯面躺在水中,几乎半个身子都被水淹没,整个口鼻都被水浸着。
我依旧飞快的往前跑,一边跑一边找。我在找一处水尤其深的地方,能够将人的整个身体都淹住的。
终于,在两百多公尺前有一处水深的地方,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将整个身体全部滑进水里面。
“真的很恶心。”我几乎要呕吐出来,下水道本来就是最脏的地方了,这里的下水道尤其的脏,红通通的都是血水,还有一些腐烂后变质的红水,但是为了活命也顾不了那么多。
我踩过的水刚刚安静下来,下水道又吵杂起来。一群人踩着水飞快地跑了过来,整个下水道都是水溅的声音,听得人心惊胆颤。
他们追上来了。
这群人很快就发现躺在水里的白大挂,其中一个人说了一句英文。
然后所有的人都停下了脚步。
“砰!砰!砰!”这群人竟然问都不问,直接开枪射杀,而且足足开了好几枪,只怕人都打烂了。
那个白大褂本来也不知道有死没死,这会儿肯定真的死透了。
“老板对新来的人就不应该信任,尤其还是一个胆小的医生。”其中一个人说的是中文,然后吐了一口痰,道:“带他回去向老板报告,这个鬼地方我可不愿意多待。”
接着,几个人拖着白大褂的尸体往回走。
一直等到没有丝毫脚步声之后,我才敢从脏水里面出来,尽管我差不多都快窒息了。
坐起身子后,我也没有立刻逃跑,而是休息了一会儿,因为我不敢保证他们是不是就在洞口处,万一跑的时候发出声音惊动他们就不妙了。
足足休息了半个多小时后,我才开始沿着下水道的方向,一直往外跑。
也不知道跑了几千公尺,我看见一些光亮,不由得加快了速度,猛地冲了过去。
“扑通!”我脚下一空,身体顿时往下摔,竟然整个人从半空中掉了下去。
顿时我吓得魂飞魄散,连忙往下一看。
还好,下面是一条河,还顶深的。
我猛地掉进河里,也不忙上岸,先将全身上下洗得干干净净。
老子终于逃出来了!我立刻想要大声喊叫发泄。
声音刚刚到了喉咙口又赶紧咽了下去,说不定杀人俱乐部的人就在不远处,我叫得大声了,只怕将他们招惹来了,坏了自己的性命。
于是,我又赶紧钻下水底,往河的下游划水,内心中愤怒道:“他奶奶的!总有一天我会来端了这个变态的俱乐部,那个性戚发骚的大洋马,我一定先奸后杀,再奸再杀!”
一直沿着河往下游的过程中,我开始想我接下来应该去哪里。因为大洋马只要一去囚室就会发现我不见了,也肯定会通知白马王子。白马王子已经与我撕破脸皮,一定会想尽办法置我于死地,他在得到我逃脱的消息后,肯定会大肆搜捕。
那么我之前的住处、楚楚家里,都变得非常的不安全了,就算是我向刘离租的那间旧房子,卫筠也是知道的。
尽管卫筠看来好像和我比较投缘,然而他未必不会将我那处藏身之地告诉白马王子。在梦中宁紫最后说的话,到现在都还让我有些心寒,因为卫筠毕竟是我同母异父的兄弟。
就连李博谦囚禁我的那个荒山密室,也不是安全的了,我已经将地址告诉了白马王子。
我就算狡兔三窟,现在也没有了去处,关键是我身上一毛钱都没有,几乎寸步难行。
想了好一会儿,我脑子里面顿时浮现前女友的身影,或许我可以去找她。
差不多游出了好几公里后,我又弯着腰,在河边的芦苇丛走了两个多小时,河岸上人烟渐渐多了起来,仿佛已经靠近城市的郊乡了。
我找了一个不是很陡的地方上了岸,此时身上的衣服在太阳的热晒下也差不多干了,不过我还是觉得穿着这身衣服非常不保险,目光四处一搜寻,想要找到一处没有人的人家,去拿几件衣服换上,最好是人家晒在外面的衣服。
眼前就有一个庭院,距离我几公尺处便是一堵围墙。
围墙不是很高,但是我翻不过去,还要去别处搬来一块大石头垫脚。
跳进的是这户人家的后院,我静静地听一会儿,没有听见人说话,也没有听见有看电视的声音。最好是没人,方便我进去拿衣衫穿。
从后院转到前院的时候,我也大致看了一下这幢房子,是一处建造得很一般的别墅。
不过好像还挺有钱,院子里面停着一辆好车,竟然是一辆宝马M6。
宝马M6?我顿时一惊,赶紧靠近了看,果然是宝马M6,和我的那辆样式一模一样,再看车牌,也一摸一样。
我浑身惊出冷汗,莫非这里便是我被抓的那栋房子?那天晚上和宁紫来这里的时候,天早已经黑了,也看不清楚。
再说,我上了宁紫后,还被她带回来过夜,根本没有闲工夫观察这里的环境,所以刚刚翻墙进来的时候,一点都没觉得不对劲。
此时再细细地看,真的有几分眼熟,可不就是那天宁紫骗我来的地方?
我第一个念头就是赶紧转身,赶紧跑。
白马王子要抓我,这里肯定是一个最重要盯防的地方。
于是,我赶紧找了一个地方躲起来,并不立即离开,而是躲在草丛里面观察,看这里有没有埋伏。
足足等了半个多小时,依旧没有听见任何声音,想必真的是没人了。
于是,我飞一般地跑进房子里面,上楼去宁紫的房间。
门竟然是锁的,我费了很大的劲,提心吊瞻的将门撬开了之后进入房间。我本来放在椅子上的衣服已经下见了,连同里面的钱包、信用卡等等都不见了,但是在抽屉里面,我找到了我车子的钥匙。
接着我便在宁紫的房间四处找,在衣柜里面找到一套女用衣衫,我索性换上了女人的衣衫,然后戴上墨镜,蒙上丝绸面纱。
我身材本来就偏瘦,只要遮上了脸,穿上女人的衣服也不显得非常的突兀,只是身材有些平板,不过东方女性身材平板的可多了。
停在院子里面的宝马车烬管让我很舍不得,但是我咬了咬牙,还是决定不开M6走,毕竟目标比人要大。
而且刚才在园子里面,我好像还看到了一辆女用的轻型摩托车,不知道是不是宁紫的。也可能不是,因为我从来都没见她骑过,她可能觉得以她的身材相貌,不屑于骑这样的轻型摩托车,所以我不敢保证这摩托车是不是她的。
四处翻找,结果还真让我找到了一把钥匙,正是摩托车的钥匙。
不过,钥匙旁边还有一片光碟,我好奇之下,便连光碟也一起拿走。
我本来还想找些钱在路上用,结果整个房间里面一毛钱都找不到。
回到院子,我发动了摩托车,朝前女友的住处骑去。
************
先将摩托车藏了起来后,我并没有直接上门找前女友,而是在她所住楼房前面的小树林里躲了起来。
因为,我看见了一样东西贴任墙上,是一张通缉令。
通缉令上的照片是我,罪名是杀人罪。那上面写着被杀的人正是李博谦,当然他还可以写上廖立方,不过杀一个人就足够判死罪了。
通缉令上对我的愚赏金额是三十万。而且把我形容成一价极度变态、极度危险的人物,让广大百姓发现后不要轻举妄动,而是通知警察部门。
不用说,这肯定是白马王子的手笔了,真是好快的动作啊!
不过,瞧这纸张的颜色,这通缉令应该贴了有几天了,可是我今天才刚刚从杀人俱乐部的囚室里面逃出来啊?
接着又想了想,我便明白了。这通缉令想必是几天之前就贴出来的,白马王子决定要杀死我。尽管他家权势极大,杀个普通人如同踩死蚂蚁一般,但是为了不留下任何把柄,还是做出了一份通缉令掩入耳目,日后就算占家的政敌想要利用我的死做文章,这份通缉令也有个说法,证明并不是占家草菅人命,而是我本身就犯了杀人罪。
我正冷笑间,忽然几个穿着制服的警察快步走了过来,我顿时一惊,连忙躲好。
这群警察四处搜索一番后,又掏出一张崭新的通缉令,覆盖在原来的旧通缉令上,上面的名字仍旧是我,但是悬赏金额提高到了三十五万。
这会儿,他们是真的想尽一切办法来抓我了,已经开始在整个城市布网。
一直到晚上,前女友的室友都回来了,而且一边走还一边聊着天:“我看老三的男朋友根本不像一个杀人犯,说不定又是一桩冤假错案,老三今天晚上还出去找吗?”
“肯定还要出去找的,老三那么死心眼。要嘛楚郁被抓住了,要嘛被杀了,要嘛被找到了,否则老三一定会一直找下去的,今天晚上轮到你和男友陪她出去找了,记得十一点之前,怎么都要拉她回来。”
我听明白了,她们在说我。她们住在一起感情好,便用年龄排了大小,前女友排行老三。
“呼!”我心中憋得有些难受,又有些热,便吐出一口气来。
在小树林里面漫无目的地走着,走到第九圈的时候,我直接走出小树林,朝外面走去。
我决定离开了,倒不是我有多么伟大。而是之前刚刚脱身的时候,我心中缺乏安全感,所以才想要找一个人依赖,听了前女友室友的话后,我感动了,也理智了。
我想来依赖前女友,但是她本身就很柔弱,我只会连累她。
我一直垂着头往外走,此时已经天黑了,所以也没有人看得出我的异常。
“啊!对不起!”我忽然撞在一具柔软的身体上,对方低呼一声,然后赶紧道歉。
我本想说没关系,但是想到自己是男的,却穿着女装,便不说话,继续往前走。
接着,我的脚步又停了片刻,因为我听出这声音是前女友的。
我只犹豫了几秒钟,又继续朝前走。
然而,此时在我身后的前女友反而停下了脚步,她犹豫一下,然后飞快地从后面追了上来。
她没有叫出声,只是跑到我的面前看了一眼后,还是没有出声,立即拉着我的手,飞快地朝旁边的小巷跑去。
走到小巷深处后,她先飞快的四处张望着,然后跑到小巷的各处角落看有没有人,接着跑回来,抬头望着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似乎想要哭,但是眼泪却不流下来。
“我终于见到你了,你竟然是来找我……”前女友语不成调,后面那半句话还流露出尤其的激动。我是来找她,而不是去找楚楚,或者其他女人。
当然,我并不是不想去找楚楚,是因为楚楚那里肯定早就被监视了,我过去只是自投罗网。
接着,我们两人竟然有些相对无语,不知道从哪句话说起。
她忽然又拉起我的手,道:“走,快跟我走。”
我被她拉着走,不由得问道:“去哪里?”
“我刚租下来的房子。”前女友道。
“你准备搬出去住?”我问道。
“不是,看到你的通缉令后,我立刻就去租了一处偏僻的房子,没有告诉任何人,只要你一来、就可以住进去。”前女友解释道。
我一下子说不出话来,之前总觉得前女友脑筋笨,现在看来大错特错了。她只是一看到我的通缉令,就立刻去租了房子做准备,免得我来找她的时候没有地方住。
顿时,我不由得多看了她几眼,她脸微微一红,侧了过去,道:“干什么?”
“你其实很聪明,或许你做什么事情都能做得好。”我忽然说道。
难得被我夸奖,前女友显得越发忸怩,拉着我的手,走路的速度又快了些。
我顿时大为兴奋,但是却不敢马上钻了下水道逃走,因为只要我不再住上扬土,他们立刻就会追过来。
我又爬了上来,想要把尸体埋进坑里面,奸藉机跟着下坑。
但是推车里面,还有一个真正的白大挂。我想了想,便将整个车子一起推了下去,然后人也跟着下去,便要钻进下水道逃跑。
谁知我刚刚逃出两步,脑子里面的恶魔显示器就开始尖叫,而且闪着红光,显然在提醒我此时的行为是错误的。
我先是不解,接着便明白了。啃塔上的人只要见到我没有上来,只怕一会儿便追了过来,在下水道中我肯定逃不了多远,不用多久就会被抓住。
我脑子拚命地转,一边还要用铁锹往上扬土,好让他们不起疑心。
我脑袋都想得疼了,终于想出了一个法子。
我把那个真正的白大褂拖了出来,用最快的速度脱下我身上的白大褂和口罩,穿戴在他的身上,然后抱着白大褂跳下下水道,一直拚命沿着下水道往前跑,尽管要弯着腰跑,但是为了活命,我的速度竟然也极快。
果真,只跑了不到一会儿,上面便傅来刺耳的枪声,很显然他们已经追过来了。
我又跑了几十公尺,便将真的白大褂丢下,让他的脑袋狠狠撞在石头上,然后俯面躺在水中,几乎半个身子都被水淹没,整个口鼻都被水浸着。
我依旧飞快的往前跑,一边跑一边找。我在找一处水尤其深的地方,能够将人的整个身体都淹住的。
终于,在两百多公尺前有一处水深的地方,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将整个身体全部滑进水里面。
“真的很恶心。”我几乎要呕吐出来,下水道本来就是最脏的地方了,这里的下水道尤其的脏,红通通的都是血水,还有一些腐烂后变质的红水,但是为了活命也顾不了那么多。
我踩过的水刚刚安静下来,下水道又吵杂起来。一群人踩着水飞快地跑了过来,整个下水道都是水溅的声音,听得人心惊胆颤。
他们追上来了。
这群人很快就发现躺在水里的白大挂,其中一个人说了一句英文。
然后所有的人都停下了脚步。
“砰!砰!砰!”这群人竟然问都不问,直接开枪射杀,而且足足开了好几枪,只怕人都打烂了。
那个白大褂本来也不知道有死没死,这会儿肯定真的死透了。
“老板对新来的人就不应该信任,尤其还是一个胆小的医生。”其中一个人说的是中文,然后吐了一口痰,道:“带他回去向老板报告,这个鬼地方我可不愿意多待。”
接着,几个人拖着白大褂的尸体往回走。
一直等到没有丝毫脚步声之后,我才敢从脏水里面出来,尽管我差不多都快窒息了。
坐起身子后,我也没有立刻逃跑,而是休息了一会儿,因为我不敢保证他们是不是就在洞口处,万一跑的时候发出声音惊动他们就不妙了。
足足休息了半个多小时后,我才开始沿着下水道的方向,一直往外跑。
也不知道跑了几千公尺,我看见一些光亮,不由得加快了速度,猛地冲了过去。
“扑通!”我脚下一空,身体顿时往下摔,竟然整个人从半空中掉了下去。
顿时我吓得魂飞魄散,连忙往下一看。
还好,下面是一条河,还顶深的。
我猛地掉进河里,也不忙上岸,先将全身上下洗得干干净净。
老子终于逃出来了!我立刻想要大声喊叫发泄。
声音刚刚到了喉咙口又赶紧咽了下去,说不定杀人俱乐部的人就在不远处,我叫得大声了,只怕将他们招惹来了,坏了自己的性命。
于是,我又赶紧钻下水底,往河的下游划水,内心中愤怒道:“他奶奶的!总有一天我会来端了这个变态的俱乐部,那个性戚发骚的大洋马,我一定先奸后杀,再奸再杀!”
一直沿着河往下游的过程中,我开始想我接下来应该去哪里。因为大洋马只要一去囚室就会发现我不见了,也肯定会通知白马王子。白马王子已经与我撕破脸皮,一定会想尽办法置我于死地,他在得到我逃脱的消息后,肯定会大肆搜捕。
那么我之前的住处、楚楚家里,都变得非常的不安全了,就算是我向刘离租的那间旧房子,卫筠也是知道的。
尽管卫筠看来好像和我比较投缘,然而他未必不会将我那处藏身之地告诉白马王子。在梦中宁紫最后说的话,到现在都还让我有些心寒,因为卫筠毕竟是我同母异父的兄弟。
就连李博谦囚禁我的那个荒山密室,也不是安全的了,我已经将地址告诉了白马王子。
我就算狡兔三窟,现在也没有了去处,关键是我身上一毛钱都没有,几乎寸步难行。
想了好一会儿,我脑子里面顿时浮现前女友的身影,或许我可以去找她。
差不多游出了好几公里后,我又弯着腰,在河边的芦苇丛走了两个多小时,河岸上人烟渐渐多了起来,仿佛已经靠近城市的郊乡了。
我找了一个不是很陡的地方上了岸,此时身上的衣服在太阳的热晒下也差不多干了,不过我还是觉得穿着这身衣服非常不保险,目光四处一搜寻,想要找到一处没有人的人家,去拿几件衣服换上,最好是人家晒在外面的衣服。
眼前就有一个庭院,距离我几公尺处便是一堵围墙。
围墙不是很高,但是我翻不过去,还要去别处搬来一块大石头垫脚。
跳进的是这户人家的后院,我静静地听一会儿,没有听见人说话,也没有听见有看电视的声音。最好是没人,方便我进去拿衣衫穿。
从后院转到前院的时候,我也大致看了一下这幢房子,是一处建造得很一般的别墅。
不过好像还挺有钱,院子里面停着一辆好车,竟然是一辆宝马M6。
宝马M6?我顿时一惊,赶紧靠近了看,果然是宝马M6,和我的那辆样式一模一样,再看车牌,也一摸一样。
我浑身惊出冷汗,莫非这里便是我被抓的那栋房子?那天晚上和宁紫来这里的时候,天早已经黑了,也看不清楚。
再说,我上了宁紫后,还被她带回来过夜,根本没有闲工夫观察这里的环境,所以刚刚翻墙进来的时候,一点都没觉得不对劲。
此时再细细地看,真的有几分眼熟,可不就是那天宁紫骗我来的地方?
我第一个念头就是赶紧转身,赶紧跑。
白马王子要抓我,这里肯定是一个最重要盯防的地方。
于是,我赶紧找了一个地方躲起来,并不立即离开,而是躲在草丛里面观察,看这里有没有埋伏。
足足等了半个多小时,依旧没有听见任何声音,想必真的是没人了。
于是,我飞一般地跑进房子里面,上楼去宁紫的房间。
门竟然是锁的,我费了很大的劲,提心吊瞻的将门撬开了之后进入房间。我本来放在椅子上的衣服已经下见了,连同里面的钱包、信用卡等等都不见了,但是在抽屉里面,我找到了我车子的钥匙。
接着我便在宁紫的房间四处找,在衣柜里面找到一套女用衣衫,我索性换上了女人的衣衫,然后戴上墨镜,蒙上丝绸面纱。
我身材本来就偏瘦,只要遮上了脸,穿上女人的衣服也不显得非常的突兀,只是身材有些平板,不过东方女性身材平板的可多了。
停在院子里面的宝马车烬管让我很舍不得,但是我咬了咬牙,还是决定不开M6走,毕竟目标比人要大。
而且刚才在园子里面,我好像还看到了一辆女用的轻型摩托车,不知道是不是宁紫的。也可能不是,因为我从来都没见她骑过,她可能觉得以她的身材相貌,不屑于骑这样的轻型摩托车,所以我不敢保证这摩托车是不是她的。
四处翻找,结果还真让我找到了一把钥匙,正是摩托车的钥匙。
不过,钥匙旁边还有一片光碟,我好奇之下,便连光碟也一起拿走。
我本来还想找些钱在路上用,结果整个房间里面一毛钱都找不到。
回到院子,我发动了摩托车,朝前女友的住处骑去。
************
先将摩托车藏了起来后,我并没有直接上门找前女友,而是在她所住楼房前面的小树林里躲了起来。
因为,我看见了一样东西贴任墙上,是一张通缉令。
通缉令上的照片是我,罪名是杀人罪。那上面写着被杀的人正是李博谦,当然他还可以写上廖立方,不过杀一个人就足够判死罪了。
通缉令上对我的愚赏金额是三十万。而且把我形容成一价极度变态、极度危险的人物,让广大百姓发现后不要轻举妄动,而是通知警察部门。
不用说,这肯定是白马王子的手笔了,真是好快的动作啊!
不过,瞧这纸张的颜色,这通缉令应该贴了有几天了,可是我今天才刚刚从杀人俱乐部的囚室里面逃出来啊?
接着又想了想,我便明白了。这通缉令想必是几天之前就贴出来的,白马王子决定要杀死我。尽管他家权势极大,杀个普通人如同踩死蚂蚁一般,但是为了不留下任何把柄,还是做出了一份通缉令掩入耳目,日后就算占家的政敌想要利用我的死做文章,这份通缉令也有个说法,证明并不是占家草菅人命,而是我本身就犯了杀人罪。
我正冷笑间,忽然几个穿着制服的警察快步走了过来,我顿时一惊,连忙躲好。
这群警察四处搜索一番后,又掏出一张崭新的通缉令,覆盖在原来的旧通缉令上,上面的名字仍旧是我,但是悬赏金额提高到了三十五万。
这会儿,他们是真的想尽一切办法来抓我了,已经开始在整个城市布网。
一直到晚上,前女友的室友都回来了,而且一边走还一边聊着天:“我看老三的男朋友根本不像一个杀人犯,说不定又是一桩冤假错案,老三今天晚上还出去找吗?”
“肯定还要出去找的,老三那么死心眼。要嘛楚郁被抓住了,要嘛被杀了,要嘛被找到了,否则老三一定会一直找下去的,今天晚上轮到你和男友陪她出去找了,记得十一点之前,怎么都要拉她回来。”
我听明白了,她们在说我。她们住在一起感情好,便用年龄排了大小,前女友排行老三。
“呼!”我心中憋得有些难受,又有些热,便吐出一口气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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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决定离开了,倒不是我有多么伟大。而是之前刚刚脱身的时候,我心中缺乏安全感,所以才想要找一个人依赖,听了前女友室友的话后,我感动了,也理智了。
我想来依赖前女友,但是她本身就很柔弱,我只会连累她。
我一直垂着头往外走,此时已经天黑了,所以也没有人看得出我的异常。
“啊!对不起!”我忽然撞在一具柔软的身体上,对方低呼一声,然后赶紧道歉。
我本想说没关系,但是想到自己是男的,却穿着女装,便不说话,继续往前走。
接着,我的脚步又停了片刻,因为我听出这声音是前女友的。
我只犹豫了几秒钟,又继续朝前走。
然而,此时在我身后的前女友反而停下了脚步,她犹豫一下,然后飞快地从后面追了上来。
她没有叫出声,只是跑到我的面前看了一眼后,还是没有出声,立即拉着我的手,飞快地朝旁边的小巷跑去。
走到小巷深处后,她先飞快的四处张望着,然后跑到小巷的各处角落看有没有人,接着跑回来,抬头望着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似乎想要哭,但是眼泪却不流下来。
“我终于见到你了,你竟然是来找我……”前女友语不成调,后面那半句话还流露出尤其的激动。我是来找她,而不是去找楚楚,或者其他女人。
当然,我并不是不想去找楚楚,是因为楚楚那里肯定早就被监视了,我过去只是自投罗网。
接着,我们两人竟然有些相对无语,不知道从哪句话说起。
她忽然又拉起我的手,道:“走,快跟我走。”
我被她拉着走,不由得问道:“去哪里?”
“我刚租下来的房子。”前女友道。
“你准备搬出去住?”我问道。
“不是,看到你的通缉令后,我立刻就去租了一处偏僻的房子,没有告诉任何人,只要你一来、就可以住进去。”前女友解释道。
我一下子说不出话来,之前总觉得前女友脑筋笨,现在看来大错特错了。她只是一看到我的通缉令,就立刻去租了房子做准备,免得我来找她的时候没有地方住。
顿时,我不由得多看了她几眼,她脸微微一红,侧了过去,道:“干什么?”
“你其实很聪明,或许你做什么事情都能做得好。”我忽然说道。
难得被我夸奖,前女友显得越发忸怩,拉着我的手,走路的速度又快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