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诗中鬼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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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门也叫归宁,女子出嫁后,首次回娘家探亲叫回门,与婿偕行者谓之“双回门”。
通常都是丈人在门口等女儿,但李牧是在门口等老娘,心情复杂,难以言说。其实整座逐鹿侯府的人,也就他一个人心里别扭,其他人都没觉得有什么,这种事情在唐初的社会中,是非常常见的事情,天底下又不是只有李牧一个嫁老娘。
终于,远远望见了莒国公府的马车,在马车前面,还有一位骑着骏马的白衣公子引路。婚礼那日李牧没有参加,不认得这白衣公子是何人,李知恩眼睛尖,道:“主人,引路的那位是唐府的小少爷唐观,长得俊秀吧。”
李牧耷拉着脸瞪过去,道:“俊秀个屁,小丫头片子懂什么?你给我记住了,他这个模样,叫做娘娘腔,这种男人是最靠不住的,以后给我离他远一点!”
“哦……”小丫头鼓了鼓嘴,趁着李牧不注意,吐了下舌头,躲到他身后去了。
说话的工夫,车马已经到了府门口。离得近了,李牧看得清楚,这个叫做唐观的小子,长得确实是挺帅,要是换上后世的衣服,完全就是一个所谓的‘小奶狗’的样板,李牧瘪了下嘴,对这小子的第一印象直线下降。
“兄长,初次见面,小弟唐观,请兄长多多指教。”白衣少年从马背上下来,一鞠到底,礼数做足,脸上的笑容也是如沐春风般,让人看着更来气了。
这种来气,倒不是说这个人有什么讨厌的地方。而是完全地出于嫉妒心理,就像后世很多女孩子,自己腰上有游泳圈减不下来,看到别人发马甲线的朋友圈,多半也会酸溜溜地说一句瘦有什么用……其实就是嫉妒。
李牧也是嫉妒,他也很想长成唐观这样,但是无奈这一世他出身边陲,日晒风吹,把他吹得黑不溜秋,现在还好些,他在突厥大营被俘的时候,脸都是爆皮的,更没法看。他与唐观之间的区别,差不多类似于后世务农的小伙和偶像男团成员,根本就不是一回事。
李牧按捺住心里的嫉妒感,也拱了拱手,道:“贤弟客气了,兄长我山野村夫出身,能指教你什么?愧不敢当,请进请进,就当自己家里一样,不必拘束。”
这时孙氏和唐俭也从马车上下来了,李牧赶紧过去见礼。孙氏年岁并不算大,再加上已经嫁给了唐俭,焕发出了第二春,容颜气色更胜往昔,加之锦衣华服的映衬,已经看不出在马邑时候的模样了。李牧不禁在心中感慨,这人靠衣装马靠鞍,确实不是说说而已啊。
酒宴早已备下,把一应人等迎入府中,即刻开席。
看得出孙氏在唐府过得很是舒心,眉梢眼角都是喜色。唐俭也是真心喜欢孙氏,吃饭的时候,眼睛都在她身上流连。李牧看在眼中,心里也替孙氏高兴。若按照门当户对来说,孙氏和唐俭怎么都不可能走到一起,但眼下俩人如胶似漆,不得不令人感慨因缘的奇妙。
“儿啊,娘想到一件事,想要跟你说说。”
酒过三巡,孙氏忽然开口。李牧赶紧放下碗筷,道:“娘,有什么事您就说,儿子照做就是了。”
“娘昨日跟观儿聊天,说起了他读书的事情。娘就想到了你,儿啊,你现在是县侯了,可你没读过书,大字不识一个,这怎么行啊。娘打算让你也去弘文馆念书,你意下如何?”
“我……这……”李牧张了张嘴,不知道说什么好。原来的李牧,确实是不认字。但现在的李牧,认字啊,还认得不少呢,常用字三千五,基本全认识啊,大学本科毕业,总不是白读的吧。虽然唐朝的字,有些繁体跟后世不太一样,但是看着猜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了,阅读起来也没障碍,怎么能说是不识字呢?顶多是不会用毛笔,写得难看而已!
可是这话又不能说,怎么解释?孙氏印象中的李牧,就是不认字啊!
见李牧说不出话来,众人都以为他是不好意思,尴尬了。唐俭赶紧帮忙圆场,道:“以前不识字,情有可原,学就是了,李牧这么聪敏的人,用不了一年半载,肯定把《千字文》背熟的。”
李牧听到这话,心里更是火大。唐俭所说的《千字文》,就是后世电视剧里面私塾里念的那个。南北朝时期梁朝散骑侍郎、给事中周兴嗣编纂、一千个汉字组成的韵文。隋末唐初之时,已经是少儿的启蒙读物了。唐俭看似是说了句好话,但却无形之中把李牧与黄口小儿列为同等了。
李牧咬牙道:“娘,您有所不知,这些日子以来,儿子已经自学了不少。现在除了字写还得难看些,大部分的字都已经认得了。”
“真的?”孙氏皱眉道:“娘不信,也没见你读过书啊,你跟谁学的?”
李牧只好编瞎话,道:“我是跟思文学的,您不在跟前,怎么知道呢。”为了让孙氏打消想要送他去读书的念头,李牧又道:“儿子现在不但认字,还会作诗呢。”
“作诗?”一直没说话的唐观听到这两个字,忍不住出声,语气惊讶。他正在学习作诗呢,弘文馆的教授留了作业,要以‘边塞’为题,作一首诗。限七日工夫,已经过去了五日,四十来个学生只有两个人交卷,其他的都没作出来,这作诗是那么简单的事情么?李牧说自己识字也就罢了,竟敢说自己会作诗,这牛皮也吹得太大一点了。
唐观心里不服,有心让李牧出个丑,便道:“兄长既会作诗,正巧愚弟这里有个难题。弘文馆的教授留了作业,要以边塞为题作诗,愚弟斟酌数日也不得句,兄长既然会作诗,还请兄长赐教。”
他此时的心理,大概与李牧嫉妒他长得帅是一样的。李牧瞥了他一眼,心中气绝,这小子忒不识趣儿了,我这么一说,你就这么一听得了,跟着起什么哄啊!想跟我较劲?老子是八岁就能背诵唐诗三百首的人,还能让你吓唬住了?
李牧转身看向唐观,道:“边塞为题是吧?太过于简单了。张口就来,你听好了。”
唐观笑吟吟地,心中却断定李牧不会作诗,等着他出丑。
李牧清了下嗓子,朗声道:“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长风几万里,吹度玉门关。汉下白登道,胡窥青海湾。由来征战地,不见有人还。戍客望边邑,思归多苦颜。高楼当此夜,叹息未应闲!”
最后一句念完,白巧巧、孙氏等人还好些,因为她们听不懂。唐俭、唐观、还有站在白巧巧身后的李知恩,全都是一脸惊呆的表情,如此佳作,真的是一个刚识字不久的人作出的?
回门也叫归宁,女子出嫁后,首次回娘家探亲叫回门,与婿偕行者谓之“双回门”。
通常都是丈人在门口等女儿,但李牧是在门口等老娘,心情复杂,难以言说。其实整座逐鹿侯府的人,也就他一个人心里别扭,其他人都没觉得有什么,这种事情在唐初的社会中,是非常常见的事情,天底下又不是只有李牧一个嫁老娘。
终于,远远望见了莒国公府的马车,在马车前面,还有一位骑着骏马的白衣公子引路。婚礼那日李牧没有参加,不认得这白衣公子是何人,李知恩眼睛尖,道:“主人,引路的那位是唐府的小少爷唐观,长得俊秀吧。”
李牧耷拉着脸瞪过去,道:“俊秀个屁,小丫头片子懂什么?你给我记住了,他这个模样,叫做娘娘腔,这种男人是最靠不住的,以后给我离他远一点!”
“哦……”小丫头鼓了鼓嘴,趁着李牧不注意,吐了下舌头,躲到他身后去了。
说话的工夫,车马已经到了府门口。离得近了,李牧看得清楚,这个叫做唐观的小子,长得确实是挺帅,要是换上后世的衣服,完全就是一个所谓的‘小奶狗’的样板,李牧瘪了下嘴,对这小子的第一印象直线下降。
“兄长,初次见面,小弟唐观,请兄长多多指教。”白衣少年从马背上下来,一鞠到底,礼数做足,脸上的笑容也是如沐春风般,让人看着更来气了。
这种来气,倒不是说这个人有什么讨厌的地方。而是完全地出于嫉妒心理,就像后世很多女孩子,自己腰上有游泳圈减不下来,看到别人发马甲线的朋友圈,多半也会酸溜溜地说一句瘦有什么用……其实就是嫉妒。
李牧也是嫉妒,他也很想长成唐观这样,但是无奈这一世他出身边陲,日晒风吹,把他吹得黑不溜秋,现在还好些,他在突厥大营被俘的时候,脸都是爆皮的,更没法看。他与唐观之间的区别,差不多类似于后世务农的小伙和偶像男团成员,根本就不是一回事。
李牧按捺住心里的嫉妒感,也拱了拱手,道:“贤弟客气了,兄长我山野村夫出身,能指教你什么?愧不敢当,请进请进,就当自己家里一样,不必拘束。”
这时孙氏和唐俭也从马车上下来了,李牧赶紧过去见礼。孙氏年岁并不算大,再加上已经嫁给了唐俭,焕发出了第二春,容颜气色更胜往昔,加之锦衣华服的映衬,已经看不出在马邑时候的模样了。李牧不禁在心中感慨,这人靠衣装马靠鞍,确实不是说说而已啊。
酒宴早已备下,把一应人等迎入府中,即刻开席。
看得出孙氏在唐府过得很是舒心,眉梢眼角都是喜色。唐俭也是真心喜欢孙氏,吃饭的时候,眼睛都在她身上流连。李牧看在眼中,心里也替孙氏高兴。若按照门当户对来说,孙氏和唐俭怎么都不可能走到一起,但眼下俩人如胶似漆,不得不令人感慨因缘的奇妙。
“儿啊,娘想到一件事,想要跟你说说。”
酒过三巡,孙氏忽然开口。李牧赶紧放下碗筷,道:“娘,有什么事您就说,儿子照做就是了。”
“娘昨日跟观儿聊天,说起了他读书的事情。娘就想到了你,儿啊,你现在是县侯了,可你没读过书,大字不识一个,这怎么行啊。娘打算让你也去弘文馆念书,你意下如何?”
“我……这……”李牧张了张嘴,不知道说什么好。原来的李牧,确实是不认字。但现在的李牧,认字啊,还认得不少呢,常用字三千五,基本全认识啊,大学本科毕业,总不是白读的吧。虽然唐朝的字,有些繁体跟后世不太一样,但是看着猜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了,阅读起来也没障碍,怎么能说是不识字呢?顶多是不会用毛笔,写得难看而已!
可是这话又不能说,怎么解释?孙氏印象中的李牧,就是不认字啊!
见李牧说不出话来,众人都以为他是不好意思,尴尬了。唐俭赶紧帮忙圆场,道:“以前不识字,情有可原,学就是了,李牧这么聪敏的人,用不了一年半载,肯定把《千字文》背熟的。”
李牧听到这话,心里更是火大。唐俭所说的《千字文》,就是后世电视剧里面私塾里念的那个。南北朝时期梁朝散骑侍郎、给事中周兴嗣编纂、一千个汉字组成的韵文。隋末唐初之时,已经是少儿的启蒙读物了。唐俭看似是说了句好话,但却无形之中把李牧与黄口小儿列为同等了。
李牧咬牙道:“娘,您有所不知,这些日子以来,儿子已经自学了不少。现在除了字写还得难看些,大部分的字都已经认得了。”
“真的?”孙氏皱眉道:“娘不信,也没见你读过书啊,你跟谁学的?”
李牧只好编瞎话,道:“我是跟思文学的,您不在跟前,怎么知道呢。”为了让孙氏打消想要送他去读书的念头,李牧又道:“儿子现在不但认字,还会作诗呢。”
“作诗?”一直没说话的唐观听到这两个字,忍不住出声,语气惊讶。他正在学习作诗呢,弘文馆的教授留了作业,要以‘边塞’为题,作一首诗。限七日工夫,已经过去了五日,四十来个学生只有两个人交卷,其他的都没作出来,这作诗是那么简单的事情么?李牧说自己识字也就罢了,竟敢说自己会作诗,这牛皮也吹得太大一点了。
唐观心里不服,有心让李牧出个丑,便道:“兄长既会作诗,正巧愚弟这里有个难题。弘文馆的教授留了作业,要以边塞为题作诗,愚弟斟酌数日也不得句,兄长既然会作诗,还请兄长赐教。”
他此时的心理,大概与李牧嫉妒他长得帅是一样的。李牧瞥了他一眼,心中气绝,这小子忒不识趣儿了,我这么一说,你就这么一听得了,跟着起什么哄啊!想跟我较劲?老子是八岁就能背诵唐诗三百首的人,还能让你吓唬住了?
李牧转身看向唐观,道:“边塞为题是吧?太过于简单了。张口就来,你听好了。”
唐观笑吟吟地,心中却断定李牧不会作诗,等着他出丑。
李牧清了下嗓子,朗声道:“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长风几万里,吹度玉门关。汉下白登道,胡窥青海湾。由来征战地,不见有人还。戍客望边邑,思归多苦颜。高楼当此夜,叹息未应闲!”
最后一句念完,白巧巧、孙氏等人还好些,因为她们听不懂。唐俭、唐观、还有站在白巧巧身后的李知恩,全都是一脸惊呆的表情,如此佳作,真的是一个刚识字不久的人作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