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第 6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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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为防盗章  锦西随口问道:“你们织的这是什么毛线?”

    她注意到其他人织的毛线都很粗,只有宋世晴手里的是细软的毛线, 且她手里的毛线颜色很鲜艳, 一看就比较高档。

    “我家不是刚生了小子吗?我婆婆特地托人从申城给我弄了一斤毛线, 给我儿子织毛衣用, 是马海毛的,锦西你摸摸,是不是比其他的毛线软和?”

    宋世晴刚生了儿子,腰杆也硬了,说话底气十足,走路都带风, 看起来不像从前那么唯唯诺诺的, 锦西有时候想不明白, 为什么生了个儿子就有这么大的改变。

    锦西伸手摸了下马海毛,她对毛线不太懂,只记得自己幼时穿过的毛衣都是粗线的,哪怕有细线也是那种带样貌的,这种马海毛的她虽然见过, 但没有穿过马海毛的毛衣, 可见这种毛线价格贵, 成本偏高。

    在一堆粗毛线中, 马海毛确实一眼就看得出, 不仅摸起来柔软舒适, 而且颜色亮丽, 比其他毛线都出挑, 一眼就能注意到。

    锦西笑问:“这种毛线多少钱一斤?”

    “一百多呢,还是从申城买来的,怎么样?好看吧?”

    锦西笑着点头,确实很好看,试想一下,孩子穿这种好看的毛线衣往人群中一看,那种和别人不一样的自豪感是发自内心的,就跟幼儿园所有人都有水彩笔,别人是6色、12色的,但你的水彩笔有72色,这种感觉就不一样。

    “真好看。”

    “还是锦西你有眼光,要么我总说咱们锦西这气质,一看就不像咱农村人,像是要做大事的。”自从托芝麻金口生出儿子以后,宋世晴对锦西的态度特别好,说话也中听。

    其他人也夸了锦西几句,眼下锦西家有电视,很多人都去锦西家看过,锦西这人很大方,为人随和,孩子们去看电视她不仅不吝啬电费,还总是拿出点好吃的招待孩子,大家都是为人母亲的,见别人对自家孩子客客气气的,自然心里舒坦。

    锦西笑了笑,又和其他人聊了几句,大家边聊天边织毛衣,过了会,又有几个女人加入织毛衣的队伍里,十点多时,织毛衣的队伍已经发展到二十多人,好像谁看到大部队,都能回家拿出一个装毛线衣的塑料袋,真是一件神奇的事!比后世的广场舞要好使啊。

    锦西观察过,这农村所有眼睛能看得见的女人,都是要织毛衣的,听她们说,城里也这样,特殊的年代造就了这种全民性的活动,使得每家每户的女人都要自己织毛衣,锦西一直在找市场大的项目,目前为止,毛线是她见过市场最大的了,毕竟再也没有任何东西能像毛线这样,走进每家每户,是所有人的必需品。

    可是她连毛线品种都认不全面,不知道不同毛线的区别,不知道哪种毛线好卖,不知道不同毛线能织什么样的衣服,她似乎对此一无所知。

    锦西想到这,便有些失落,来到书里的这个年代,抱着大展拳脚的信念,到头来却发现,自己看似对什么都懂,知道这个时代的走向,知道很多经济方面的知识,可理论终归是理论,一旦实践起来,跟想象的总有出入,就像现在,哪怕她觉得毛线赚钱,却一点头绪也没有,根本不知道怎么入行,隔行如隔山,前人说的果然没错。

    临近中午,所有老娘们都回家做饭吃了,小南村的习俗是吃午晚饭,这顿饭忙活到下午,在天黑之前把饭吃完,然后全家人围在一起,打牌嗑瓜子看电视什么的,也有老爷们去别人家打牌的,但大部分人都会在半夜前回家守岁。

    事实上就连赌钱的人也很少通宵,这年头大家都心疼电费,总觉得夜晚就是属于睡眠的。

    锦西也帮梁素云忙活,她俩忙着炒菜,林巧珍忙着做饼和和面,初一早上的习俗是吃饺子吃元宵,现在要把面活好了,她还做了些糖饼,说是给孩子吃。

    之前方家经济状况不好,吃喝上都显得拮据,有了停车场以后,林巧珍的手头宽裕一些,对孩子也大方了,放在从前,有饼吃就不错了,还糖饼?糖可是要钱的,谁舍得?

    中午有鸡有鸭有鱼,各种菜摆满了圆桌,方家所有人围着圆桌吃饭,吃饭前,方淮山按照惯例给祖宗敬了酒,锦西看向祖宗的画像,心里想着,她一直不信鬼神,可她却真正穿越到这个陌生的世界,有时候人心怀敬畏并没有坏处。

    一顿饭吃下来,最高兴的就属孩子了,穿了新衣服看了新书,吃了平常吃不到的菜,每个人的喜悦都浮在脸上,挡都挡不住,孩子高兴,席间的气氛就好。

    芝麻和团子正是闹的年纪,一会嚷嚷着要自己吃饭,一会跳来跳去,一会要看电视,把锦西闹得头大,他们闹了俩个小时,锦西好不容易把他们喂饱了,送他们去看电视,回头却发现菜早就凉了,而她好像也不饿了,没什么胃口。

    锦西失笑,当妈的是不是都这样?光顾着孩子总是想不到自己,她前世一个人过真是太潇洒了,没受过这些苦,所以来这个世界历练了?

    饭后锦西帮着收拾,晚上全家人围在一起看了春晚,今年的春晚有很多老面孔,都是锦西熟悉的,很多人在二十年后还依旧活跃在舞台上,来这这么久,锦西一直没什么娱乐活动,眼下看了春晚,倒觉得有趣,和家人一起从头看到尾把春晚认认真真看完了。

    其实后世很多人都说春晚收视率变差,质量变差什么的,或许变差的不是春晚,只是后世选择性多了,大家对春晚的感情也就淡了。

    看完春晚,孩子都窝在锦西怀里睡着了,她抱着芝麻,梁素云抱着团子,俩人一起把孩子放在被窝里。

    梁素云低声道:“你也赶紧睡吧!”

    “知道了,嫂子。”锦西躺在床上,小团子和小芝麻似乎感觉到她,都往她身旁缩了缩,被窝有点冷,孩子蜷缩成一团,像个小虾米,锦西忍不住摸摸他们的小脸蛋,肉乎乎的真舒服。

    奇怪了,明明已经不喝奶,可孩子身上就是有种好闻的香味,锦西离他们很近,看着孩子的睡颜,忍不住想到前世。

    前世的她很少陪父母看春晚,其实长大以后她就不大愿意回家了,她跟父母的关系一直很僵,锦西记得自己小时候参加合唱团,她为此努力了几个月,可母亲听说这个消息,直接找到老师帮她取消了合唱机会,说是会耽误学习,还有一次她捡到一只小猫带回家,妈妈直接把猫扔了,说养猫会分散她的心力,再后来她跟一位男同学一起参加演讲比赛,妈妈直接找到男同学叫他别对她有别的心思,说她女儿不会谈恋爱,搞得男朋友后来看她的眼神一直很微妙。

    这一切让锦西和母亲的关系很僵,再加上父母关系不好,生活在那样家庭里的她从小对家庭关系有着本能的恐慌,她厌恶这种虚伪的夫妻关系,厌恶被父母安排的人生,大学后她离家很远,并再也不想回家,可父母却开始催促她谈恋爱结婚,知道她不愿意结婚后,妈妈很崩溃,骂她没用说她连个男人都找不到。

    从此后,母女俩的关系更僵,到锦西穿越来时,俩人已经好久没见过面。

    眼下锦西听着孩子平静的呼吸声,忍不住想,年轻时的母亲是否也曾注视着年幼的她,就在这样一个寻常却又月明的夜晚?

    也不知道父母在那边过得怎么样。

    -

    锦西胡思乱想了一夜,等醒来时天已大亮,孩子们正在一旁翻看着恐龙书籍,自从锦西买了这本书,俩人能自己看一个小时,完全不需要锦西讲解。

    “妈妈!”见锦西醒了,芝麻激动道:“给我们讲故事!”

    团子直接把书递给锦西,嚷嚷:“妈妈,dinosaur!”

    锦西勾唇,孩子的记性还真是好,教什么会什么,她忍不住摸摸孩子点头,笑笑:

    “好的,妈妈讲给你们听。”

    讲绘本不是件容易的事,一开始锦西一本书几分钟就能读完了,现在她故意跟孩子们互动,每页抛出一些问题,引孩子们去思考,还经常要孩子复述故事,这样一来,她既省心又省力,还能拉长每次讲故事的时间,一举多得。

    与此同时,京州市。

    秦宴刚进家门,就被廖海蓉念叨:

    “你怎么又一个人回来?”

    秦宴捏着眉心,无语失笑:“妈,我不一个人还要几个人?”

    “你说几个人?你同学家的孩子都要上小学了,就你到现在连个女朋友都没有,不是妈想催你,儿子啊,过年了,你又长一岁了,今年的你还是单身一人,连个对象都没有,你说跟去年比,你有什么进步?”

    秦宴没说话,他去申城投资之后,廖海蓉一年见不到他几次,每每见到总是要催婚的,这大院里同龄的孩子都婚了,只剩他孤家寡人,廖海蓉见了难免着急。

    “当然有!”

    “什么?”

    “资产翻了一倍。”

    廖海蓉唉声叹气:“连个老婆都没有要那么多钱有什么用?”

    秦宴只当没听到,大部分时候,廖海蓉都很好,至少比起同龄人的母亲,廖海蓉宽和又开明,很少为难孩子,更很少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孩子,唯独在结婚一事上,变回中国式父母,免不了俗喜欢催婚,常常让他哭笑不得。

    “就是因为没老婆才需要钱,要是连钱都没有,那不是更可怜?”

    秦宴说完,上楼换了身衣服,等他下楼时,正好看到一个远亲带着对双胞胎来家里做客,廖海蓉很喜欢孩子,见了这对双胞胎,喜不自禁:

    “看这双胞胎,多好玩,你说你,就不能生点孩子给妈带带?”

    这是对双胞胎男孩,两三岁的样子,俩孩子一个性格活泼一个沉稳,一动一静相互配合,很是可爱,不知怎的,秦宴忽而想起小南村停车场的那对龙凤胎,那对孩子比亲戚家的孩子好看许多,长相漂亮,性子活泼,聪明伶俐,嚷着要他堆雪人时,让他有种被依赖感,满足了他对父亲这一身份所有的设想。

    他要是生孩子就想要那样的。

    回神时,秦宴也觉得奇怪,怎么会想到他们?明明是不相干的路人,这辈子也不会再见第二次,可奇怪的是,脑海里关于他们的记忆却格外清晰。

    摇摇头,秦宴把这些记忆排出脑外。

    几天后,远在小南村的锦西开始收拾包裹,准备陪方锦南去城里治腿。

    锦西从小到大除了之前去外地打工,就没出过远门,这次去申城那么远的地方,还带着俩个孩子和方锦西这个腿脚不便的,怎么想都有点悬,大家都担心她应付不来。

    “你嫂子说的对,城里不比乡下,做什么事都要讲规矩的,你一个人去医院忙里忙外的,能行吗?”林巧珍也愁得慌。

    原本大家都想跟去的,想等方锦南做完手术再回来,可锦西说她一个人可以应付,还非得把俩个孩子带过去,这一个农村女人带着一个瘸腿的哥哥去大城市做手术,人生地不熟的,本来就不容易,还要带着龙凤胎去,那怎么能行?

    孩子们似乎感觉到什么,一人抱着锦西一条腿,死都不放开。

    “我要跟妈妈在一起!”

    “我也要妈妈!”

    锦西摸摸他们柔软的头顶,笑了笑,她当然知道事情不容易,可她也没有别的办法。

    穿越到书里,知道自己的儿子和女儿未来都不走正道,她这个当妈的哪怕自己过得再潇洒,可一想到这件事,就开心不起来。如今她要去申城,短期是不可能回来的,孩子在家里长期见不到妈妈肯定很忧虑,缺乏安全感,有分离焦虑,对孩子长远发展不是好事。

    再来,她也怕自己的到来无法改变这本书的主线剧情,孩子跟妈妈分开的事还会发生,万一被人拐跑了什么的,那可就糟糕了。

    如今家里开着停车场,每天车来车往,方家人都很忙,照看孩子肯定不周全,被拐的几率不是没有,锦西思来想去,这孩子还得自己带,再困难也得自己带。

    “等我哥做手术你们可以过去,眼下医院没找好,这么多人一起去实在不方便。”

    梁素云点头,她也想跟去,可家里有俩个孩子实在照看不过来。

    “赚钱是小事,就是我得带孩子,那锦西,等你那边稳定下来你捎个信回来,我们再过去看你,照顾二弟做手术。”

    “嗯。”锦西和方锦南一起应道。

    方家停车场很多来往申城的大巴,路上补张票很便宜,眼下刚过年,去申城的人不算多,锦西和方锦南运气好占了两个位置,俩人抱着孩子上了车,芝麻和团子迷迷糊糊的,还不知道自己要去哪,也不知道坐大巴意味着什么。

    “妈妈,姥姥要去吗?”

    “我要舅妈一起去!”

    “妈妈我们去哪?”

    “叮叮咚咚俩个哥哥一起去!”

    俩孩子一人一句,显然有点明白他们要和一直相处的家人离别了。

    锦西安慰道:“我们先带舅舅看腿,等我们稳定下来,姥姥和舅妈他们就会去申城看我们。”

    小芝麻闻言,眼泪一下子汪在了眼里,她扒着玻璃,不舍地看向所有人,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她一哭,林巧珍就跟着擦眼泪,梁素云心里也不是滋味,虽说孩子不是她肚子里出来的,可她看着这俩孩子长大,从月子里就开始伺候,说没感情是不可能的,从前孩子一直在自己身边,眼下第一次分开,谁都不舒服。

    团子也揉揉眼睛,哽咽道:“妈妈,我要哥哥一起去。”

    叮叮咚咚没心没肺地在那嚷嚷:“弟弟,去大城市要记得给哥哥们大礼物啊!”

    小团子很认真地点头:“带礼物给哥哥们!”

    小芝麻趴在锦西怀里,闷声哭着,这孩子平常虽然闹腾,可关键时候很懂事,或许她知道这不是耍赖就能解决的事,所以哪怕是哭,也比平时克制很多。

    锦西笑着跟大家挥手。

    客车缓缓前行,等停车场已经离开视线,小芝麻才回头看向家的方向,久久无法回神。

    “妈妈,我想姥姥姥爷。”

    小团子也瘪着嘴:“我想哥哥,想舅妈,想姥姥!想姥爷!想小舅舅!”

    “我想所有人!”

    小芝麻宣布道。

    锦西和方锦南对视一眼,随即摸了摸孩子的头,她一直以为俩岁的孩子是不懂事的,哪怕锦西经常以大人的口吻和他们讲道理,可她总认为他们似懂非懂,难以理解大人们的世界的,可才两岁的孩子,却有分离的焦虑,有不舍和思念的情绪,实在让锦西惊讶。

    俩孩子窝在锦西怀里闷了很久,才渐渐被沿途的风景吸引。

    “妈妈!妈妈!舅舅!舅舅!外边有大马!”小芝麻看着马车激动地喊。

    锦西连忙嘘了声:“宝宝,有别人在的时候我们要小声说话,不能吵到别人。”

    小芝麻似懂非懂,却在锦西的要求下捂着小嘴巴,之后俩人安静地看着恐龙书,一路睡到了申城。

    锦西因为带着孩子,有很多行李,好在方锦南经常干农活,一个人轻轻松松拎了好几袋,俩人几番周折,俩人终于来到了医院边上,锦西原打算先找间招待所住下来,再慢慢找房子,谁知牵着俩个孩子正要去找住处,就听小芝麻忽然嚷嚷道:

    “妈妈,有东西!”小芝麻指着地上某东西叫道。

    锦西微怔,却见地上躺着一块金表,奇怪的是,周围人流涌动,这块表也极其显眼,却没有一个人注意到。

    这块手表表盘简约大方,配以黑色的高档表带,设计十分经典,哪怕以后世的眼光来看,这样的表也称得上精品了。

    锦西捡起表,盯着那表盘中间的英文字母,对方锦南说:

    “哥,捡到一块表,我们在这等等失主吧?”

    方锦南点头道:“你们去那边椅子上坐会,我站在这等。”

    冷风飕过,锦西怕孩子冷把孩子抱在怀里,俩人等了半个多小时,眼看天要黑了,忽而来了一个年轻女人,她穿了件白色的毛绒外衣,一条黑色皮裤,脚上蹬着高跟鞋,妆容精致。这年代很多人化妆手法不到家,粉脸跟粉墙似的,喜欢把粉涂得又白又厚,眉笔口红也涂抹得不合时宜,但是这个女生的粉底十分贴合,衬得她皮肤细腻白皙,口红也擦得恰到好处,很有质感。

    她的打扮明显比这个年代的其他人要高档许多,这样的装扮哪怕放在后世也不算过时。

    她在周围找了几圈,才道:“请问你们有没有看到一块手表?”

    “什么样的?”

    对方顿了顿,才道:“不是什么值钱的牌子,就是一块仿表,不值什么钱,但我挺喜欢的。”

    锦西勾了勾唇,眼里带着了然的笑意:“是吗?那抱歉我们不能把表给你,因为我捡到的是一块名牌表,显然不是你嘴里所说的不值钱的仿表。”

    那女人显然惊讶了片刻,她打量锦西和方锦南的穿着,问:“你捡到的是什么牌子的?”

    锦西说了这块表的英文,那女人更为惊讶,良久伸出手道:

    “我叫祁静。”

    “方锦西。”

    俩人握了手,祁静很不自然地说:

    “抱歉刚才我撒谎了,我丢的是一块百达翡丽的手表,金色表盘,黑色的皮质表带,表盘上没有任何数字,设计简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