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总有好几个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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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缜本来侧坐在书桌前,撑着下巴笑吟吟地看她在那里翻箱倒柜,看着看着,突然就笑不出来了。
因为他看见李清凰从箱子底下翻出一套旧衣,她看了两眼,就嫌弃地把这些衣服抽了出来,直接扔到一旁。
“这衣服都很旧了吧,你又不会穿了,还留着做什么啊?”
他手指虚握成拳,抵住下巴:“……这也没破。”
“是没破,可是你根本也就没穿过了吧?难道还要留着时不时翻出来看一看?”她招来林缜从林老夫人那里讨来的大丫鬟予书,让她把这些没用的东西都拿去扔了。绿翠有问题,她也没这份闲心时时刻刻都去找她麻烦,但是予书却很听话乖巧,她一点都不客气地用上了。
林缜撑着头看了一页书,找了个理由走开了一会儿。他叫来随身伺候的小厮,让他去截住予书,把她要扔的东西截回来。小厮虽然有点不明白,但还是没多问,径直把予书拦在回廊上:“予书妹妹,少爷刚想起里面有些东西还有别的用处,让我再来捋一捋。回头我帮你把没用的那些一道扔了。”
予书手上捧着的就是林缜那套旧衣,从外袍到中衣到亵衣一应俱全。她抿了抿嘴角,笑道:“当真是少爷说这里面还是有些有用的东西?”
小厮摸了摸额头,肯定地回答:“那当然了。”
予书便把手上的衣服全给了小厮。其实少夫人让她去扔东西的时候,她也检查过了,都是些旧衣,看样子也是许久没穿过了,扔掉也没什么,或许是少爷脸皮薄,不想要丫鬟碰他的贴身衣物。
小厮截回了那些衣服,又去书房拿给林缜。
林缜伸手接过,又放回了书房里备用的衣箱里面。
他更是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少爷,你这衣服难道还要穿吗?”
林缜没回答,又脸色严肃地把这些衣服压倒了箱子最底下。他还特别叮嘱了一句:“不准告诉少夫人。”
“……”他真是很不懂少爷到底在想什么了。不过他这么年轻就官至一品,大概就连想法都跟他们这些普通人完全不同吧?
五年前的林缜上长安赶考,春闱上考中进士,又在接下去的殿试上被点中状元。那时他还是位寒门出身的穷书生,后来有了官职,他先是在龙图阁当修撰,又到刑部当一个小小的侍中,薪俸微薄,也没多少余钱去结交权贵。像长安这种地方,遍地都是高官,遍地都是世家子弟,大家总会先敬罗衫再敬人,他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华服不能让他觉得底气十足,棉布衣裳也不会让他觉得就是低人一等。
他唯一做过的就是连自己都不能理解的一件事,就是拿自己新制好的衣服拿来给被雨淋得湿透的安定公主替换,她只穿过一回,洗了好几遍,还是错觉那亵衣上沾着些许体温和香气,最后被他压在箱底。
他竟是一直都没舍得把它们扔掉。李清凰这一天可累坏了,明日还要再去应付这具身体的亲生父亲和继母,就觉得头皮发麻。她从前就不耐烦打理这些婆婆妈妈的事情,结果现在不但要理,还得理得好,把林容娘背后的事情给理出一条头绪来。
昨晚林缜是在书房过得夜,据说他从前也时常在书房过夜,她也没去打扰他念书。
翌日一早,她先给林老夫人请了安,和公婆道了别,就和林缜一道回娘家去了。
林举人名叫林思淼,从前考中过举人,他的同窗出过许多能人,还有一位好友现在正是越麓书院的院长。当初林思淼在平远城里内的书院走了一遭,一眼就看中了林缜,觉得他将来必定颇有前途,就为他写了一封推荐信,举荐他去越麓书院读书。在越麓书院里读书的学生好些都是出身颇为清贵的书香门第,偶尔还会有出身门阀世家的。
西唐当时甄选人才一般有两条路,一条是世家举荐当官,一条则是科举。
对于寒门子弟来说,他们能够入朝为官的道路就仅仅剩下科举一途。
林缜也没让他失望,他这一路考上去,简直就称得上是顺风顺水,几乎所有的考官都对他印象不错。
林思淼知道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再往上考了,但是林缜不同,他那时候才刚满十六岁,就算第一回春闱失利,他也完全耽搁得起。他当时是想,若林缜当真能考上,等他喜登科衣锦返乡的那一日,他就跟他提出要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
那个时候,长女容娘已经跟她的继母闹得不可开交,甚至还跟人私奔,最后虽然私奔不成,但名声已经彻底坏了。他其实是想把小女儿林碧玉许配给林缜的。
他只是跟继弦陈氏随口说了一句,谁知道陈氏就把这件事记在心底。陈氏并不觉得林缜能够考上什么名次,若是运气好,也就是考了几回最后考个进士罢了,难道还要让她的碧玉和一个前途不明的寒门子弟订婚,一直一直守着他?退一万步说,林缜当真考中了,就算留在长安当官,也是个七品小官,在长安这种遍地权贵的地方,能有什么前途?于是陈氏趁着林思淼出门访友的当头,给林缜塞了林容娘。
等这件事尘埃落定,林思淼就是知道也无计可施了。
林思淼当时知道这件事,简直唉声叹气,恨不得把陈氏骂个狗血喷头,什么叫妇人愚见短视?这就叫愚见短视!原本好好的一桩师生之谊,一桩举荐良才的美事,竟被陈氏弄成了挟恩求报。若是林缜一辈子不出头还好,若是他将来出人头地,想到曾被人塞了这样一件不光彩的婚事,他会怎么想?
结果林缜去了长安赶考,消息很快传了回来,他一举高中状元。
林思淼本想主动提出解除这桩婚约,却没想到林缜还是要坚持履行婚约。反倒是陈氏气得差点仰倒,这本来该是她的女儿碧玉的如意郎君,竟是被林容娘这样的人抢了去,实在是太可恨。
陈氏还要当一位贤惠的继母,也不能苛待她,可是心里又过不去那道槛,别提有多难受。幸亏林容娘跟人私奔,德行有亏,满平远城的百姓都觉得她嫁给林缜,简直就是鲜花插在牛粪上,好白菜都被猪拱了——没错,林容娘就成了那一坨牛粪和拱白菜的猪。这让陈氏觉得,勉强也算是心意平吧。
尔后,林缜拒婚安定公主,又在短短的几年中不断升迁,一跃成为朝中新贵,这一连串的消息让她睡也睡不好,吃也吃不下。林缜借着丁忧的名头回乡后,按照当地的规矩,若是家中有丧事,必须在三个月内成婚,要不然就要在三年后再成婚。林缜当机立断,把林容娘娶进门。
这段故事听起来挺新奇的,但是仔细一想,又挺辛酸。
所有的人,都只注意林缜娶了谁,他娶的妻子是不是足够同他相配。可是谁又想过林容娘的感受?她想要嫁给他吗?她就愿意去当众人口中那个德行败坏、拱走了一颗好白菜的陪衬吗?
李清凰知道人云亦云的可怕之处,也懂得流言如利刃的残忍。她逆行倒施惯了,也不觉得私奔就是一件多么严重的事,林容娘除了没有安排好后续的接应,又或者是有眼无珠看错了一个男人,别的也真是没什么错。
而整件事里,林缜也无辜,她那时候因为被林缜拒婚而名扬天下也很无辜啊!
林缜就靠在马车边上,手上拿着一卷书,看了一会儿又抬起头看她,笑问道:“你在想什么,怎么还皱着眉?”
李清凰道:“你有没有觉得老天待你不薄,你就娶了一个妻子,然后这妻子前后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就跟娶了平妻一样。”
林缜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又低头继续看书:“不觉得。我不娶平妻,也不会纳妾。”
“不就是开开玩笑嘛。”她伸出手,抓住他手上的书册,“你不是就这样开不起玩笑吧?”
林缜握紧了手上的书册,没让她把书抽走,他认真地回答:“不是玩笑。”
李清凰侧过头探究地看他。
林缜又道:“言必行,行必果,我不喜欢开玩笑。”
她正要说话,就感觉到马车一震,她本来就坐得不稳,就势往前一扑。林缜下意识地将她接了个满怀。李清凰又抬手在他身上撑了一下,维持住平衡。
林缜闷哼一声,面上微起薄红。他张了张唇,却又欲言又止,他原来就长了一张冷淡的脸,可现在微微发红,看上去倒是很不一样。李清凰愣了一下,这才注意到她居然碰到了很微妙的地方,她也是随意找了个支撑,竟刚好摸到了他的下腹。她收回手,斟酌了片刻,问道:“你——没事吧?”
林缜拿起散落在一旁的书册,遮挡住他的下半张脸,同时也隔绝了她的视线。
若是她的副将,她大概还能笑着调戏对方几句,但是面对林缜,这些话她可是一句都说不出来。
“少爷——”林家的车夫在车外道,“外面有个人骑着马晕倒了,这怎么办?”
林缜没说话,反而是李清凰撩开车帘往外看了一眼。只是一眼,她就惊呆了,撩起裙摆直接从马车上跳下了下去,动作又利落又干净。她刚下了车,就听见一声长长的马嘶,一匹浑身如乌云般漆黑的骏马冲到了她的身边,亲昵地在她的脸上蹭了起来,它蹭了两下还觉得不够,又伸出舌头把她的脸舔了个遍。
李清凰抱住漆黑骏马的脖子,大笑道:“红烧肉!”
她的红烧肉,陪伴她从军五载,载着她从锦缎遍地的长安走向风沙荒凉的平海关,甚至还有一回,它在腹部被撕咬了一道口子的情况下,驮着重伤的她从狼群的口中突围。
她紧紧抱着自己的红烧肉,梳理着它颈上的背毛,她在这一刻方才觉得自己真正还活着,她的红烧肉,她的朋友,原来它还活着!
林缜挂起车帘,沉默地看着她和红烧头抱在一起。
车夫也被眼前的场景惊得目瞪口呆:“少爷……”
林缜抬起手,制止了车夫接下去要说的话,他缓缓地下了马车,走到她身边,提醒道:“你喜欢这匹马?”
“……”李清凰这才意识到她的举动在外人眼里得是多么不正常,林容娘这样的大家闺秀根本就很少出门,更不会抱着一匹马的脖子又笑又跳。她立刻松开了红烧肉,咳嗽一声:“嗯,我跟它一见如故。所以挺高兴。”
可她一松手,红烧肉就不高兴了,伸长了脖子去拱她的手,想要她再摸摸它。
它直接咬住了她的衣袖,不停地把她的手臂往上甩。李清凰又噗得笑了出来,眸子亮晶晶的:“我们把它带回家养好不好?”
林缜被她看得有点心神不属,下意识地嗯了一声,然后才反应过来:“可是这马是有主人的吧?”
李清凰这才想起之前车夫说,看到有人骑着马晕倒了,她低下头看着不远处那个团人影。看上去那人得好久不换衣服了,就算隔了一小段距离,她都还能闻到那人身上的味道。她先是以为这人是马贩子,她当时战死在平海关外,她战死的时候,她手底下的士兵已经阵亡了一大半,最后也不知有几个人能活下来,红烧肉很可能就落到了马贩子手上。
待她走近了,伸足在那人背上一踢,硬是把人翻了个身,露出一张眉目干净的面容:“……”
那人突然被人踢了一下,原本迷离的神志有一瞬间的清醒,目光如电般扫过她的脸上。他看见的是一张模模糊糊看不清五官的女子面孔,他睁开了的眼睛又控制不住地合上,一只手抓住了她的长裙下摆:“……殿下,殿……下……我,末将……”
李清凰盯着他的脸,一动不动,她的耳边仿佛响起了那些飞沙走石的动静,擦过身边的呼啸北风,她对自己最信任的、最可靠的副将陶沉机说:“如果你能活下,就把我的骨灰,一半带回给陛下,一半就留在平海关。”“我要你活下来,为战死的弟兄们报仇!”
现在已是春日融融,又到一年好春时。
可是那在凛冽寒风的见证下,飞沙走石的陪伴下的话语,言犹在耳。
------题外话------
这章是送给Piabibiu酱的加更,感谢美人的追文和支持。
然后今天又到了要上pk的日子了笑哭。上一篇我后面每天都达到了日更万字,有时候更多,就是最后旧文修改得实在太多了导致我这篇新文存稿不太够,这篇新文开头也很悲催地写了n多遍,设定全部都换过一茬,虽然努力赶工还掉了很多头发,目前就还只有四十多万字存稿。于是这一回,上架前要拖拉一下,等存够了稿子就行。
还是那句话,pk过不过,我都还是要写完的,也不存在弃坑什么的。我也在学习如何把文写得更好看一些,但愿持续的努力能有成果,感谢所有来看文的读者。
林缜本来侧坐在书桌前,撑着下巴笑吟吟地看她在那里翻箱倒柜,看着看着,突然就笑不出来了。
因为他看见李清凰从箱子底下翻出一套旧衣,她看了两眼,就嫌弃地把这些衣服抽了出来,直接扔到一旁。
“这衣服都很旧了吧,你又不会穿了,还留着做什么啊?”
他手指虚握成拳,抵住下巴:“……这也没破。”
“是没破,可是你根本也就没穿过了吧?难道还要留着时不时翻出来看一看?”她招来林缜从林老夫人那里讨来的大丫鬟予书,让她把这些没用的东西都拿去扔了。绿翠有问题,她也没这份闲心时时刻刻都去找她麻烦,但是予书却很听话乖巧,她一点都不客气地用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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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厮摸了摸额头,肯定地回答:“那当然了。”
予书便把手上的衣服全给了小厮。其实少夫人让她去扔东西的时候,她也检查过了,都是些旧衣,看样子也是许久没穿过了,扔掉也没什么,或许是少爷脸皮薄,不想要丫鬟碰他的贴身衣物。
小厮截回了那些衣服,又去书房拿给林缜。
林缜伸手接过,又放回了书房里备用的衣箱里面。
他更是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少爷,你这衣服难道还要穿吗?”
林缜没回答,又脸色严肃地把这些衣服压倒了箱子最底下。他还特别叮嘱了一句:“不准告诉少夫人。”
“……”他真是很不懂少爷到底在想什么了。不过他这么年轻就官至一品,大概就连想法都跟他们这些普通人完全不同吧?
五年前的林缜上长安赶考,春闱上考中进士,又在接下去的殿试上被点中状元。那时他还是位寒门出身的穷书生,后来有了官职,他先是在龙图阁当修撰,又到刑部当一个小小的侍中,薪俸微薄,也没多少余钱去结交权贵。像长安这种地方,遍地都是高官,遍地都是世家子弟,大家总会先敬罗衫再敬人,他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华服不能让他觉得底气十足,棉布衣裳也不会让他觉得就是低人一等。
他唯一做过的就是连自己都不能理解的一件事,就是拿自己新制好的衣服拿来给被雨淋得湿透的安定公主替换,她只穿过一回,洗了好几遍,还是错觉那亵衣上沾着些许体温和香气,最后被他压在箱底。
他竟是一直都没舍得把它们扔掉。李清凰这一天可累坏了,明日还要再去应付这具身体的亲生父亲和继母,就觉得头皮发麻。她从前就不耐烦打理这些婆婆妈妈的事情,结果现在不但要理,还得理得好,把林容娘背后的事情给理出一条头绪来。
昨晚林缜是在书房过得夜,据说他从前也时常在书房过夜,她也没去打扰他念书。
翌日一早,她先给林老夫人请了安,和公婆道了别,就和林缜一道回娘家去了。
林举人名叫林思淼,从前考中过举人,他的同窗出过许多能人,还有一位好友现在正是越麓书院的院长。当初林思淼在平远城里内的书院走了一遭,一眼就看中了林缜,觉得他将来必定颇有前途,就为他写了一封推荐信,举荐他去越麓书院读书。在越麓书院里读书的学生好些都是出身颇为清贵的书香门第,偶尔还会有出身门阀世家的。
西唐当时甄选人才一般有两条路,一条是世家举荐当官,一条则是科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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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缜也没让他失望,他这一路考上去,简直就称得上是顺风顺水,几乎所有的考官都对他印象不错。
林思淼知道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再往上考了,但是林缜不同,他那时候才刚满十六岁,就算第一回春闱失利,他也完全耽搁得起。他当时是想,若林缜当真能考上,等他喜登科衣锦返乡的那一日,他就跟他提出要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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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这件事尘埃落定,林思淼就是知道也无计可施了。
林思淼当时知道这件事,简直唉声叹气,恨不得把陈氏骂个狗血喷头,什么叫妇人愚见短视?这就叫愚见短视!原本好好的一桩师生之谊,一桩举荐良才的美事,竟被陈氏弄成了挟恩求报。若是林缜一辈子不出头还好,若是他将来出人头地,想到曾被人塞了这样一件不光彩的婚事,他会怎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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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氏还要当一位贤惠的继母,也不能苛待她,可是心里又过不去那道槛,别提有多难受。幸亏林容娘跟人私奔,德行有亏,满平远城的百姓都觉得她嫁给林缜,简直就是鲜花插在牛粪上,好白菜都被猪拱了——没错,林容娘就成了那一坨牛粪和拱白菜的猪。这让陈氏觉得,勉强也算是心意平吧。
尔后,林缜拒婚安定公主,又在短短的几年中不断升迁,一跃成为朝中新贵,这一连串的消息让她睡也睡不好,吃也吃不下。林缜借着丁忧的名头回乡后,按照当地的规矩,若是家中有丧事,必须在三个月内成婚,要不然就要在三年后再成婚。林缜当机立断,把林容娘娶进门。
这段故事听起来挺新奇的,但是仔细一想,又挺辛酸。
所有的人,都只注意林缜娶了谁,他娶的妻子是不是足够同他相配。可是谁又想过林容娘的感受?她想要嫁给他吗?她就愿意去当众人口中那个德行败坏、拱走了一颗好白菜的陪衬吗?
李清凰知道人云亦云的可怕之处,也懂得流言如利刃的残忍。她逆行倒施惯了,也不觉得私奔就是一件多么严重的事,林容娘除了没有安排好后续的接应,又或者是有眼无珠看错了一个男人,别的也真是没什么错。
而整件事里,林缜也无辜,她那时候因为被林缜拒婚而名扬天下也很无辜啊!
林缜就靠在马车边上,手上拿着一卷书,看了一会儿又抬起头看她,笑问道:“你在想什么,怎么还皱着眉?”
李清凰道:“你有没有觉得老天待你不薄,你就娶了一个妻子,然后这妻子前后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就跟娶了平妻一样。”
林缜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又低头继续看书:“不觉得。我不娶平妻,也不会纳妾。”
“不就是开开玩笑嘛。”她伸出手,抓住他手上的书册,“你不是就这样开不起玩笑吧?”
林缜握紧了手上的书册,没让她把书抽走,他认真地回答:“不是玩笑。”
李清凰侧过头探究地看他。
林缜又道:“言必行,行必果,我不喜欢开玩笑。”
她正要说话,就感觉到马车一震,她本来就坐得不稳,就势往前一扑。林缜下意识地将她接了个满怀。李清凰又抬手在他身上撑了一下,维持住平衡。
林缜闷哼一声,面上微起薄红。他张了张唇,却又欲言又止,他原来就长了一张冷淡的脸,可现在微微发红,看上去倒是很不一样。李清凰愣了一下,这才注意到她居然碰到了很微妙的地方,她也是随意找了个支撑,竟刚好摸到了他的下腹。她收回手,斟酌了片刻,问道:“你——没事吧?”
林缜拿起散落在一旁的书册,遮挡住他的下半张脸,同时也隔绝了她的视线。
若是她的副将,她大概还能笑着调戏对方几句,但是面对林缜,这些话她可是一句都说不出来。
“少爷——”林家的车夫在车外道,“外面有个人骑着马晕倒了,这怎么办?”
林缜没说话,反而是李清凰撩开车帘往外看了一眼。只是一眼,她就惊呆了,撩起裙摆直接从马车上跳下了下去,动作又利落又干净。她刚下了车,就听见一声长长的马嘶,一匹浑身如乌云般漆黑的骏马冲到了她的身边,亲昵地在她的脸上蹭了起来,它蹭了两下还觉得不够,又伸出舌头把她的脸舔了个遍。
李清凰抱住漆黑骏马的脖子,大笑道:“红烧肉!”
她的红烧肉,陪伴她从军五载,载着她从锦缎遍地的长安走向风沙荒凉的平海关,甚至还有一回,它在腹部被撕咬了一道口子的情况下,驮着重伤的她从狼群的口中突围。
她紧紧抱着自己的红烧肉,梳理着它颈上的背毛,她在这一刻方才觉得自己真正还活着,她的红烧肉,她的朋友,原来它还活着!
林缜挂起车帘,沉默地看着她和红烧头抱在一起。
车夫也被眼前的场景惊得目瞪口呆:“少爷……”
林缜抬起手,制止了车夫接下去要说的话,他缓缓地下了马车,走到她身边,提醒道:“你喜欢这匹马?”
“……”李清凰这才意识到她的举动在外人眼里得是多么不正常,林容娘这样的大家闺秀根本就很少出门,更不会抱着一匹马的脖子又笑又跳。她立刻松开了红烧肉,咳嗽一声:“嗯,我跟它一见如故。所以挺高兴。”
可她一松手,红烧肉就不高兴了,伸长了脖子去拱她的手,想要她再摸摸它。
它直接咬住了她的衣袖,不停地把她的手臂往上甩。李清凰又噗得笑了出来,眸子亮晶晶的:“我们把它带回家养好不好?”
林缜被她看得有点心神不属,下意识地嗯了一声,然后才反应过来:“可是这马是有主人的吧?”
李清凰这才想起之前车夫说,看到有人骑着马晕倒了,她低下头看着不远处那个团人影。看上去那人得好久不换衣服了,就算隔了一小段距离,她都还能闻到那人身上的味道。她先是以为这人是马贩子,她当时战死在平海关外,她战死的时候,她手底下的士兵已经阵亡了一大半,最后也不知有几个人能活下来,红烧肉很可能就落到了马贩子手上。
待她走近了,伸足在那人背上一踢,硬是把人翻了个身,露出一张眉目干净的面容:“……”
那人突然被人踢了一下,原本迷离的神志有一瞬间的清醒,目光如电般扫过她的脸上。他看见的是一张模模糊糊看不清五官的女子面孔,他睁开了的眼睛又控制不住地合上,一只手抓住了她的长裙下摆:“……殿下,殿……下……我,末将……”
李清凰盯着他的脸,一动不动,她的耳边仿佛响起了那些飞沙走石的动静,擦过身边的呼啸北风,她对自己最信任的、最可靠的副将陶沉机说:“如果你能活下,就把我的骨灰,一半带回给陛下,一半就留在平海关。”“我要你活下来,为战死的弟兄们报仇!”
现在已是春日融融,又到一年好春时。
可是那在凛冽寒风的见证下,飞沙走石的陪伴下的话语,言犹在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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