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第四十九章 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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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为防盗章 外面雾茫茫、灰白白的一片,昨晚又下雪了, 厚厚的雪已经没到小腿, 一步一个深印。
紧赶慢赶,前后簸箕里挑满了萝卜白菜。
就在他埋头往前走的时候, 前面有个模糊影子也朝这边走来。
眯了眯眼, 睫毛上冻了一层凝珠, 冰凉凉的扎眼。
缓下脚步, 呼吸不经意急促下来,喷出一团雾气。
前面的人走近了。
稍微看清了一些,是个穿着灰黑色棉袄的女子, 头和脸用大红色的围巾包裹的严严实实, 五官不甚清楚, 但那双眼却黑黝黝的过于冰冷,带着一种看透世事的傲气与苍凉。
他看不太懂,只觉得让人有点不太舒服。
路不宽,挪了挪担子,给人让了点地方,准备直接绕过去。
哪知对面的人直接停在他面前伸手拦他, 将篮子换到另一边的胳膊, 然后用空出来的手拨了拨围巾露出半张脸。
林杏知道他是通过嘴型明白别人说话的内容,便故意慢了些说话,道:
“先别走, 我找你有事。”
宋清风侧过头看她, 一开始觉得有些眼熟, 打量了一番,好半天才认出来是赵卫国的媳妇,也就是林家那个女儿。
他虽然没见过几次,但还是有些印象。
赵卫国结婚的时候他没去,是宋妈回来跟他说的,语气中不乏酸意,说什么没想到曾经那么穷的一大家子越过越好,全都靠了赵卫国,年纪大了又怎样,照样娶个年轻漂亮的,当初要不是……
当初要不是他没聋,那个名额就是他的了。
这话就是说给他听的,除了惋惜,还有就是想让他早点结婚成家。
他比赵卫国小三岁,但他从小就会念书,每次都考第一,乡下的孩子差个一两岁也能玩到一块去,他是家里最小的,也没人陪他玩,便早早就送去读书了,就和赵卫国一个班,两人还经常一起回家,可惜他只能念一年。
当初招兵的时候应该轮不到赵家的,赵家往上数成分有些不好,是他看在曾经同学的份上帮了人,这事连赵卫国自己都不知道。
他一直都清楚家里人都觉得愧对了他,那时候刚好是农忙,都累,没注意到他的状况,烧了一夜,命是救过来了,但也聋了。
尤其是近些年宋妈一直念念叨叨,村里谁结婚谁家添了小孩总得说上一两句。
所以当初给他张罗婚事的时候,哪怕心里不愿意也没多说什么。
比起人家自愿,总比强迫别人女孩子好。
而且,他现在觉得孔嫣也挺好的,就是思想有些问题,慢慢教就是了。
宋清风停住脚步看着站在路中间的林杏。
将担子换了个肩膀,目光有些不解。
他和她好像并不熟悉。
林杏看着宋清风的神色略微复杂,这还是她重生回来后第一次看到他。
这个人她永远都不会忘记,在那个冰冷彻骨的冬季街头,他穿着一身破旧的衣服,面色憔悴不堪,手里还紧紧裹住一个孩子,父子俩如同闯入人群中的小鹿,惶惶不安。
认出是她,好心带她吃了一碗热腾腾的馄饨,临走了还留下十块钱。
佝偻着背,凄凉落寞,带着孩子渐渐消失在风雪中。
十块钱不多,却救了她的命,也让她在绝望中感受到了一丝温暖。
他和她都是苦命人!
哪怕后来听说他混的不错,也不能掩盖孔嫣曾经对他的伤害。
宋清风被林杏看得心里发毛,觉得这人莫名其妙,面上没什么表情,心里却有些防备,不明白她眼里的怀念与同情是从何而来?
脚不自觉的往后退了退。
林杏有些为难,不知道该如何说起,也不好耽误他功夫,便直接开门见山道:“我知道城里有一种设备只要戴在耳朵上就能听到声音,很多人和你一样都听不见,但买了它后就能和正常人一样交流沟通。”
说完觑了他一眼,见他并没多大的反应,眉头一皱,“我说的是真的,你只要凑够了钱就可以买它,然后跟其他人一样听见声音了。”
见他还是没什么反应,心里忍不住纳闷,按理说宋清风一个聋了很多年的人,听到这个消息应该会很振奋才对,怎么会什么表情都没有?
又忍不住强调一遍,“我真没骗你!”
宋清风看了她一眼,抿了抿嘴,然后准备直接走人。
林杏一急,直接伸手去拉他。
宋清风察觉到她的触碰,赶紧一甩胳膊,侧过头看她,眼神不善。
林杏忍不住生气,“你怎么这样?我还没说完,我并不是歧视你的意思,我是想找你合作。”
说着往四周看了一眼,见没人,便凑近了一点小声道:“我知道县城里有个黑市,如今快过年了,本来冬天物资紧缺,城里人日子更不好过,我们弄着东西去卖,肯定能挣不少……”
宋清风听得眉头死死皱紧,脸上的神色越发难看。
林杏见他脸色不对,知道这种事对他们还没经历过未来的人来说可能有些难以接受,便赶紧开口解释,“你没必要觉得这不合规矩,这种事做的人不少,小心一点不会被逮住的。”
“而且,照着国家这个发展趋势,过不了几年就会开放市场,相信我,这是真的,我们只不过提前一点而已。”
宋清风淡淡扫了她一眼,直接将肩上的担子一侧,两个簸箕突然横了过来,将林杏逼退好几步,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
林杏气急,狠狠跺了一下脚,怎么都没想到宋三根这么油盐不进!
上辈子的他明明很好的,怎么会这样?
她是想带着宋三根一起发大财的,一方面是感激上辈子的事,报答她的恩情;另一方面她毕竟是个女人,不好总是出门,再加上宋三根是大队长家的儿子,路子总得宽广些。
忍不住憋闷,没好气的看了一眼宋清风的背影,不管如何,她都不能眼睁睁看着他走上一辈子的老路。
宋清风一路挑着担子往回走,脑子却忍不住回想起刚才林杏说的话,不可否认是有些道理,甚至他也想到了这点,但却忍不住犹豫,毕竟代价太大,以如今的形式,一个不好就是拖家带口受到牵连。
至于她说的那个设备,应该就是昨日孔嫣跟他提到的什么助听器。
大概是觉得说出来的话触犯了他,所以跟他说了这个,甚至为了弥补,要将私房钱拿出来给他。
毋庸置疑他是心动了,甚至一晚上都没睡,但他不会要,他要自己凑钱去买,既然有这个东西,他就一定要买到。
但对于林杏,却忍不住疑惑,她一个乡下的女孩,几乎都没怎么出过队里,怎么会知道这些?赵家和林家更没几个是有见识的。
或许赵卫国从哪儿知道,但以他的性子不可能会多话写信说这些,最多是哪次放假回来直接来找他当面提一句。
而且她说话的语气神态总给人一种不太对劲的感觉。
不过可以确定的是,孔嫣没骗他,是有这么个东西可以让他重新听得见。
内心忍不住一片火热。
……
孔嫣下午喂完猪又去了一趟供销店,这几天好不容易有些缓和的冻疮又犯了,准备再去买点蛤蜊油。
冻疮这东西她以前从没长过,不过同学有,红通通的,肿的跟红萝卜似的,听人说很痒,当时还好奇自己怎么不长,如今却恨不得剁了自己的手。
虽不似肿的红萝卜那般严重,但也是活受罪了。
出了门,发现天更黑了。
“孔知青下次再来啊,有好货我都给你留着点。”牛老头对她挥挥手,眼睛笑眯眯道。
孔嫣揣紧兜里的蛤蜊油和雪花膏,心疼的直抽抽,突然好想念现代的日子,护肤品化妆品她从来不用操心,都是她妈买好了寄过来,现在想想当初可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一路怀念一路快步往家走。
晚上的路是最不好走的,被下工的社员踩得泥泞不堪,现在的鞋子都是棉鞋,布做的,一走路就湿脚。
天色已经大黑了。
孔嫣心急,往边上脚印不多的地方走去。
突然,脚下一空,“扑通”一声,还没等她反应过来,整个人就刺啦一下滑进旁边的沟里,右脚猛的硌到一块石头。
“啊”
雪太厚覆盖住了草,误以为是路,竟没想到踩空了。
孔嫣吓得哇哇大叫,手紧紧趴着地。
动了动,右脚一痛,好像扭到了,赶紧抬起腿。
好在沟不深,只到她胸口。
心怦怦直跳,好半天才缓过神,随即想了起来,赶紧摸了摸口袋。
还好,蛤蜊油和雪花膏还在。
环顾一圈,这边还是田地,距离队里还有点距离。
认清自己的现状,挪了挪,倒抽一口冷气,脚更痛了。
忍不住红了眼,用手背擦了擦,努力静下心,赶紧伸出手摸了摸旁边,有一些干草,但一拽就掉了,有的还长了刺,会扎手,没办法借力上去。
主要是右脚不能动,这里对她来说又太高了。
孔嫣不敢大喊,万一招来了小流氓就惨了,队里有些流氓混混就喜欢在外面乱逛,什么缺德事都敢干。
虽然心里想着自己不回去,宋家人一定会来找她,但还是害怕。
吐了几口气,撅着屁股努力往上爬,也不知过了多久,就在她快要放弃的时候,突然听到了脚踩在雪上发出“嚓嚓”的声音。
声音不大,但在这安静的夜色中格外显眼。
心口一突,既期待又害怕。
忍不住握紧拳头。
想了想,还是曲膝趴下去躲在坑里,只露出半个脑袋在上面,借着昏暗暗的光亮去看。
脚步声近了。
人渐渐有个模糊的影子,虽然看不清晰,但孔嫣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的身形。
是宋三根!
等宋清风洗好后倒了水准备睡觉时,就发现平时恨不得卷走所有被子的家伙今天居然还知道给他留了一半。
此为防盗章 外面雾茫茫、灰白白的一片,昨晚又下雪了, 厚厚的雪已经没到小腿, 一步一个深印。
紧赶慢赶,前后簸箕里挑满了萝卜白菜。
就在他埋头往前走的时候, 前面有个模糊影子也朝这边走来。
眯了眯眼, 睫毛上冻了一层凝珠, 冰凉凉的扎眼。
缓下脚步, 呼吸不经意急促下来,喷出一团雾气。
前面的人走近了。
稍微看清了一些,是个穿着灰黑色棉袄的女子, 头和脸用大红色的围巾包裹的严严实实, 五官不甚清楚, 但那双眼却黑黝黝的过于冰冷,带着一种看透世事的傲气与苍凉。
他看不太懂,只觉得让人有点不太舒服。
路不宽,挪了挪担子,给人让了点地方,准备直接绕过去。
哪知对面的人直接停在他面前伸手拦他, 将篮子换到另一边的胳膊, 然后用空出来的手拨了拨围巾露出半张脸。
林杏知道他是通过嘴型明白别人说话的内容,便故意慢了些说话,道:
“先别走, 我找你有事。”
宋清风侧过头看她, 一开始觉得有些眼熟, 打量了一番,好半天才认出来是赵卫国的媳妇,也就是林家那个女儿。
他虽然没见过几次,但还是有些印象。
赵卫国结婚的时候他没去,是宋妈回来跟他说的,语气中不乏酸意,说什么没想到曾经那么穷的一大家子越过越好,全都靠了赵卫国,年纪大了又怎样,照样娶个年轻漂亮的,当初要不是……
当初要不是他没聋,那个名额就是他的了。
这话就是说给他听的,除了惋惜,还有就是想让他早点结婚成家。
他比赵卫国小三岁,但他从小就会念书,每次都考第一,乡下的孩子差个一两岁也能玩到一块去,他是家里最小的,也没人陪他玩,便早早就送去读书了,就和赵卫国一个班,两人还经常一起回家,可惜他只能念一年。
当初招兵的时候应该轮不到赵家的,赵家往上数成分有些不好,是他看在曾经同学的份上帮了人,这事连赵卫国自己都不知道。
他一直都清楚家里人都觉得愧对了他,那时候刚好是农忙,都累,没注意到他的状况,烧了一夜,命是救过来了,但也聋了。
尤其是近些年宋妈一直念念叨叨,村里谁结婚谁家添了小孩总得说上一两句。
所以当初给他张罗婚事的时候,哪怕心里不愿意也没多说什么。
比起人家自愿,总比强迫别人女孩子好。
而且,他现在觉得孔嫣也挺好的,就是思想有些问题,慢慢教就是了。
宋清风停住脚步看着站在路中间的林杏。
将担子换了个肩膀,目光有些不解。
他和她好像并不熟悉。
林杏看着宋清风的神色略微复杂,这还是她重生回来后第一次看到他。
这个人她永远都不会忘记,在那个冰冷彻骨的冬季街头,他穿着一身破旧的衣服,面色憔悴不堪,手里还紧紧裹住一个孩子,父子俩如同闯入人群中的小鹿,惶惶不安。
认出是她,好心带她吃了一碗热腾腾的馄饨,临走了还留下十块钱。
佝偻着背,凄凉落寞,带着孩子渐渐消失在风雪中。
十块钱不多,却救了她的命,也让她在绝望中感受到了一丝温暖。
他和她都是苦命人!
哪怕后来听说他混的不错,也不能掩盖孔嫣曾经对他的伤害。
宋清风被林杏看得心里发毛,觉得这人莫名其妙,面上没什么表情,心里却有些防备,不明白她眼里的怀念与同情是从何而来?
脚不自觉的往后退了退。
林杏有些为难,不知道该如何说起,也不好耽误他功夫,便直接开门见山道:“我知道城里有一种设备只要戴在耳朵上就能听到声音,很多人和你一样都听不见,但买了它后就能和正常人一样交流沟通。”
说完觑了他一眼,见他并没多大的反应,眉头一皱,“我说的是真的,你只要凑够了钱就可以买它,然后跟其他人一样听见声音了。”
见他还是没什么反应,心里忍不住纳闷,按理说宋清风一个聋了很多年的人,听到这个消息应该会很振奋才对,怎么会什么表情都没有?
又忍不住强调一遍,“我真没骗你!”
宋清风看了她一眼,抿了抿嘴,然后准备直接走人。
林杏一急,直接伸手去拉他。
宋清风察觉到她的触碰,赶紧一甩胳膊,侧过头看她,眼神不善。
林杏忍不住生气,“你怎么这样?我还没说完,我并不是歧视你的意思,我是想找你合作。”
说着往四周看了一眼,见没人,便凑近了一点小声道:“我知道县城里有个黑市,如今快过年了,本来冬天物资紧缺,城里人日子更不好过,我们弄着东西去卖,肯定能挣不少……”
宋清风听得眉头死死皱紧,脸上的神色越发难看。
林杏见他脸色不对,知道这种事对他们还没经历过未来的人来说可能有些难以接受,便赶紧开口解释,“你没必要觉得这不合规矩,这种事做的人不少,小心一点不会被逮住的。”
“而且,照着国家这个发展趋势,过不了几年就会开放市场,相信我,这是真的,我们只不过提前一点而已。”
宋清风淡淡扫了她一眼,直接将肩上的担子一侧,两个簸箕突然横了过来,将林杏逼退好几步,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
林杏气急,狠狠跺了一下脚,怎么都没想到宋三根这么油盐不进!
上辈子的他明明很好的,怎么会这样?
她是想带着宋三根一起发大财的,一方面是感激上辈子的事,报答她的恩情;另一方面她毕竟是个女人,不好总是出门,再加上宋三根是大队长家的儿子,路子总得宽广些。
忍不住憋闷,没好气的看了一眼宋清风的背影,不管如何,她都不能眼睁睁看着他走上一辈子的老路。
宋清风一路挑着担子往回走,脑子却忍不住回想起刚才林杏说的话,不可否认是有些道理,甚至他也想到了这点,但却忍不住犹豫,毕竟代价太大,以如今的形式,一个不好就是拖家带口受到牵连。
至于她说的那个设备,应该就是昨日孔嫣跟他提到的什么助听器。
大概是觉得说出来的话触犯了他,所以跟他说了这个,甚至为了弥补,要将私房钱拿出来给他。
毋庸置疑他是心动了,甚至一晚上都没睡,但他不会要,他要自己凑钱去买,既然有这个东西,他就一定要买到。
但对于林杏,却忍不住疑惑,她一个乡下的女孩,几乎都没怎么出过队里,怎么会知道这些?赵家和林家更没几个是有见识的。
或许赵卫国从哪儿知道,但以他的性子不可能会多话写信说这些,最多是哪次放假回来直接来找他当面提一句。
而且她说话的语气神态总给人一种不太对劲的感觉。
不过可以确定的是,孔嫣没骗他,是有这么个东西可以让他重新听得见。
内心忍不住一片火热。
……
孔嫣下午喂完猪又去了一趟供销店,这几天好不容易有些缓和的冻疮又犯了,准备再去买点蛤蜊油。
冻疮这东西她以前从没长过,不过同学有,红通通的,肿的跟红萝卜似的,听人说很痒,当时还好奇自己怎么不长,如今却恨不得剁了自己的手。
虽不似肿的红萝卜那般严重,但也是活受罪了。
出了门,发现天更黑了。
“孔知青下次再来啊,有好货我都给你留着点。”牛老头对她挥挥手,眼睛笑眯眯道。
孔嫣揣紧兜里的蛤蜊油和雪花膏,心疼的直抽抽,突然好想念现代的日子,护肤品化妆品她从来不用操心,都是她妈买好了寄过来,现在想想当初可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一路怀念一路快步往家走。
晚上的路是最不好走的,被下工的社员踩得泥泞不堪,现在的鞋子都是棉鞋,布做的,一走路就湿脚。
天色已经大黑了。
孔嫣心急,往边上脚印不多的地方走去。
突然,脚下一空,“扑通”一声,还没等她反应过来,整个人就刺啦一下滑进旁边的沟里,右脚猛的硌到一块石头。
“啊”
雪太厚覆盖住了草,误以为是路,竟没想到踩空了。
孔嫣吓得哇哇大叫,手紧紧趴着地。
动了动,右脚一痛,好像扭到了,赶紧抬起腿。
好在沟不深,只到她胸口。
心怦怦直跳,好半天才缓过神,随即想了起来,赶紧摸了摸口袋。
还好,蛤蜊油和雪花膏还在。
环顾一圈,这边还是田地,距离队里还有点距离。
认清自己的现状,挪了挪,倒抽一口冷气,脚更痛了。
忍不住红了眼,用手背擦了擦,努力静下心,赶紧伸出手摸了摸旁边,有一些干草,但一拽就掉了,有的还长了刺,会扎手,没办法借力上去。
主要是右脚不能动,这里对她来说又太高了。
孔嫣不敢大喊,万一招来了小流氓就惨了,队里有些流氓混混就喜欢在外面乱逛,什么缺德事都敢干。
虽然心里想着自己不回去,宋家人一定会来找她,但还是害怕。
吐了几口气,撅着屁股努力往上爬,也不知过了多久,就在她快要放弃的时候,突然听到了脚踩在雪上发出“嚓嚓”的声音。
声音不大,但在这安静的夜色中格外显眼。
心口一突,既期待又害怕。
忍不住握紧拳头。
想了想,还是曲膝趴下去躲在坑里,只露出半个脑袋在上面,借着昏暗暗的光亮去看。
脚步声近了。
人渐渐有个模糊的影子,虽然看不清晰,但孔嫣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的身形。
是宋三根!
等宋清风洗好后倒了水准备睡觉时,就发现平时恨不得卷走所有被子的家伙今天居然还知道给他留了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