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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第四十章 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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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为防盗章

    路上碰到了好几个下了工的社员。

    孔嫣来这儿不久, 不算多熟悉, 不过大家伙都认识她, 还特别热情的打招呼, 不知道是因为她是大队长家的儿媳妇还是她本人太出名了?

    反正她都面带微笑一副好脾气的模样回复人。

    这套她玩的炉火纯青, 究根溯源还是跟她妈学的, 在家里母老虎凶巴巴的,在外面立马换了一副面孔,怎么温柔怎么来。

    每次别人夸她爸有福气, 她爸都是有苦说不出。

    孔嫣在心里得意着, 与前面走来的两个人迎面相碰。

    走近了, 看到是一老一少。

    两人身上穿着的衣服不算多好,打着补丁,年纪大的跟宋妈差不多,也是齐耳短发,不过神色有些憔悴, 眉眼间思虑比较重。

    年纪小一点的有些眼熟, 半天才想起来, 这不是那个传说中的女主林杏吗?

    虽然只打过一次照面印象并不是很深,但她的眼神真是想忘都忘不了, 黑黢黢的,看着人不善,或者说是看着她不善。

    原本有说有笑的人看到她, 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 沉默平静的看着她。

    让人心里发颤!

    孔嫣自然知道这是为何, 对她来说这是穿到一本书中,不管如何相处,也猜到自己恐怕回不去了,但有时候总是不自觉把他们当成书中的角色来看,忍不住放松警惕。

    可在女主林杏眼中,自己则是上辈子针对过她的仇人,如果不是“孔嫣”,她上辈子可能不会那么惨,将她的丑事曝光,害得她在队里丢光了脸面不说,父母更是受尽委屈,后来不得不跟随唐文杰进城遭遇抛弃无家可归,最终堕落成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

    虽然也知道自己有不对的地方,贪慕虚荣、不知道珍惜,可是别人也有错,丈夫上辈子只知道训练,一年到头都在军营里,两人几乎没有什么交流,家里婆婆嫂嫂弟妹也不好相与,还有唐文杰的引诱,这些都促使着她走上歧路。

    重生一世就是老天爷对她的宽容,早就后悔的她肯定不会重复上辈子的老路,而且也明白赵卫国才是真正的好丈夫,刚直正义,保家卫国,忠贞不二,这样的男人在后世已经很少见了,只是那时候太小不懂事而已,这辈子当然要好好珍惜不能犯错。

    但也不可能什么都当做没发生。

    孔嫣很能理解林杏的心情,弥补过去所犯过的错很重要,但对于前世的仇人自然也不能就这么简单的原谅。

    如果换做是她心里肯定也会有疙瘩。

    但这是个悖论,因为林杏是个重生人,于理现在一切都没发生,像她和唐文杰也根本没像上辈子那样对待过她,没有理由为自己没做过的事承担后果。

    但于情,在林杏看来自己是真真切切被他们伤害过,心里的恨到底难平!

    尤其林杏两次看到她都是用一种深不可测的眼神,孔嫣就觉得这个女人并不想简单的放过自己。

    可是没办法现在的“孔嫣”是穿过来的她,她既然以着“孔嫣”的身份过活,就要行驶着“孔嫣”这个角色的责任,也承受着女主林杏的恨。

    哪怕觉得委屈也知道这是没办法的事!

    她和她的立场在她重生醒来后就是对立的,林杏选择情,认为上辈子的苦不能白吃;孔嫣则站在理的角度,觉得现在的林杏没有理由报复自己,对她来说是不公平的。

    谁都有理,只是角度不同罢了。

    赵妈看到孔嫣,立马笑着打招呼,“是三根媳妇啊,上次远远看到就觉得俊,没想到近看更俊,还是宋嫂子会挑儿媳妇!”

    孔嫣收起思绪,乖乖巧巧一笑:“赵婶子可别抬举我了,我妈还说您会挑媳妇呢,一个个的都是干活的能手,大队里谁不知赵家越过越有味道!”

    当初宋妈指给她看过,知道她就是男主的妈,所以记得特别深。

    赵妈没想到孔嫣竟然认识自己,有些惊喜,笑着摆摆手,“你妈这是谦虚呢,我就觉得你和你嫂子才是真正的能干!”

    孔嫣赶紧摇摇头笑道:“婶子别磕碜我了,我大嫂的确能干,我可就不行了,反倒是婶婶家,个个有本事,我来大队没多久就听闻我们队里有个军人,后来一打听才知道是婶婶家的,多光荣啊!”

    赵妈听了她这话,笑的脸上的褶子都快堆不下了,手在身上搓了搓,激动道:“我儿子别的本事没有,就一身子力气,听说最近又立功升官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

    说着抬头看了看天,“行了,天不早了,婶子要回家做饭去,哪天有空再去窜门,就先走了啊!”

    孔嫣笑着点头,“婶子慢走!”

    “哎!”赵妈高兴的应了一声,挥挥手带着林杏离开了,走远了才忍不住嘀咕道:“多好的一个丫头,漂漂亮亮的,还是城里来的知青呢!怎么就挑上了宋家三根那孩子呢?”

    早知道,还不如说给她卫国,她儿子多有出息!不仅长得高高大大,现在都当官了呢!

    就该配这样大大方方好孩子。

    林杏听了心里不舒服,有些不屑道:“大概是看上大队长家里的日子好过吧,再说三根也挺好的,知青也没什么了不起。”

    她很不喜欢孔嫣!

    刚重生回来太高兴了,一激动忘了很多事,只想着好好过日子别重蹈覆辙,等她听到宋三根和孔嫣结婚时想阻止也来不及了,明明记得上辈子两人结婚没这么早。

    不过也没事,看在三根上辈子那份善心上,她也不会允许孔嫣还像上辈子那样欺负人!

    更不会允许像孔嫣和唐文杰那样的恶人过得舒坦!

    赵妈听了她的话,忍不住撇嘴,说人家知青不好,说人家看上大队长家的好日子,也不看看自己,结婚彩礼开口就是八百,听说还在家里闹得要死要活不想嫁到他们家来!

    要不是张四妹突然悔婚,一气之下也不会选中她!

    多大的脸?

    早知道当初就该厚着脸皮去说媒三根媳妇了,多好看啊,还是城里人,说出去也体面!

    另一边的孔嫣越走越慢,最后停了下来,想到刚才林杏看着自己阴沉沉的目光,越发心里没底。

    原本还没当回事的,反正她有剧透,不跟她来往就算了。

    可是转念一想,她不跟林杏来往,但并不代表林杏就不找她麻烦!

    书中林杏在宋清风面前一点点揭露“孔嫣”的丑陋面目,以离婚收场,最后“孔嫣”自作自受走上悲剧。

    可如果她不作死,反而越过越好,林杏还会放过她吗?

    那还真不一定!

    摇摇头,吐了口气,决定还是走一步算一步。

    孔嫣跟宋清风是一同到家的,看到他望过来的了然目光。

    忍不住气闷,什么意思啊?

    好像看穿了她的心思似的!

    就你能!

    气的在他进门时快步走到他旁边,屁股一扭,将人猝不及防的拱到了一边。

    宋清风没料到她的动作,整个人没站稳直接硬生生的撞到了门框上。

    头“咚”地磕了一下。

    响亮亮的,孔嫣听到声音,回过头,对上他那张黑下来的面庞,得意忘形的表情一时间没来得及收回去。

    好吧,她又忍不住将这小气鬼给得罪了!

    谁知道他会这么弱,轻轻碰了一下而已,还真撞上去了。

    瞅了一眼他那不大好看的脸色,赶紧灰溜溜的跑了。

    留下站在原地直运气的宋清风!

    孔嫣越相处越觉得宋清风这人心眼小爱记仇。

    她觉得以后这人也算是大佬了,可不能给得罪狠了,要是以后离婚了落井下石可咋办?

    林杏的事还没解决呢。

    可别又多了一个仇人!

    于是中午吃完饭回到房间时,看到宋清风在练字便十分乖巧的坐到一边。

    宋清风忌惮的看了她一眼。

    孔嫣赶紧甜甜一笑,伸长脖子,露出自己最好看的侧颜。

    哪知宋清风鸟都不鸟她,直接低下头写自己的字。

    孔嫣咬了咬唇,哀怨的看了他一眼,坐直身体,脖子缩了回来。

    没眼光!

    不过歇了一会儿又凑近他,这次没有做出什么讨人嫌的模样,反而一脸惊叹的看着他。

    嘴巴张得老大,眼睛瞪圆,双手一会儿捂嘴一会儿放进嘴里,满脸不可思议。

    “怎么这么好看?”

    “厉害!”

    “牛逼!”

    “书法界的今日之星非你莫属!”

    “快看看我嘴型,在夸你呢!”

    竖起大拇指在他眼前晃了晃。

    宋清风烦不胜烦。

    最后忍无可忍,气的一拍桌子,皱紧眉头一脸不爽的侧过头看着她。

    孔嫣吓了一跳,颇为委屈,这人怎么这么难伺候?

    “行了行了,我错了还不成吗?”赶紧很有眼色的服软。

    宋清风憋着气又重新拿起笔。

    孔嫣坐了一会儿,想了想,起身走到柳条箱旁。

    回过头见他没注意到这边,赶紧偷偷摸摸从箱子里拿出两块核桃酥出来。

    然后又坐到宋清风旁边。

    也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感觉她一坐下,他的呼吸都重了。

    应该不是气的吧?

    孔嫣厚着脸皮来到原先的位子,吃了一口,脸上故意露出一副十分享受的表情,销魂的“嗯”了一声。

    还夸张的舔了一下唇角,摇摇头感叹道:“真好吃!”

    然后故作大方的将另一块递给他,“呐,给你吃!”

    “……”宋清风头都没抬一下。

    孔嫣以为他拉不下面子,手再往前递了递,伸到他眼皮子底下,“吃吧,别客气,很好吃的。”

    “……”

    这次终于有反应了,不过却是毫不犹豫的推开。

    他这是不接受她的贿赂?

    孔嫣尴尬的哈哈一笑,快速收了回来,为了找回面子,故意贱兮兮的道:“差点上当了吧?我才不给你吃呢!”

    随即低下头,脸色一垮,自己一个人默默的将两块核桃酥给吃完了。

    好可惜,本来可以吃两天的呢!

    难得她这么大方!

    没口福!

    孔嫣心里存了气,低头看着自己油乎乎满是粉屑的爪子,现在的核桃酥也不知怎么做的,这么多油!

    原本准备伸到嘴里舔一舔的,余光瞥到一旁纹丝不动的人,忍不住眉毛挑了挑。

    眼睛咕噜一转,轻轻挪起臀部,左脚将凳子往后推了推。

    看到旁边的人依旧没有察觉,垂头认真写字。

    不假思索,油乎乎的爪子快速的往他脸上衣服上糊去。

    在他反应过来之前一个箭步冲了出去。

    转眼间就不见了人影。

    顺便留下两声猖狂的大笑。

    宋清风僵硬的坐在位子上,额角青筋暴起,双手紧握成拳,阴森森的看着门口,狠狠吸了一口气。

    这个女人……

    孔嫣回来后晒了衣服,然后跑到房间拿出蛤蜊油仔仔细细抹了手,最后放到炕上暖着。

    这还是她结婚时宋妈买给她的。

    其实她自己的家境也不差,原书中没怎么写,但她来之后就有了记忆。

    “孔嫣”父母都是老工人,待遇都不错,上面还有两个哥哥,都在厂里工作,下面还有一个正在读书的小弟,因为是家里唯一的女孩子,长得还一等一的漂亮,所以从小就被捧在手心里疼着。

    高中毕业后偷偷谈的对象劈腿找了个副厂长的女儿,失恋的她换了好几份工作都不满意,被二嫂一刺激,脑子发昏跑去下乡插队了。

    当初从家里来时带了不少钱和票子,可惜日子太苦了,一朝换成了她,而她又不是个精打细算的人,缺什么买什么,当初上大学时她都是用完了钱就问她爸要,所以不到一个月的功夫就花的七七八八。

    结婚时候全都是宋家出的钱。

    孔嫣也给孔家写了信过去,不过现在恐怕还没到。

    等手暖和了,才将家里收收捡捡。

    她可不是个勤快的人,但谁叫她现在人在屋檐下呢!

    说多了都是泪!

    家里也没个东西看时间,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觉得差不多了,就去厨房开始准备午饭。

    刚把菜放到锅里蒸上,宋妈和宋大嫂就先回来了。

    “饭烧好了没?”宋妈一进院子就扯着嗓子问。

    孔嫣赶紧回她,“好了好了。”

    宋大嫂走进来,从口袋里掏出两根细长的红薯递给孔嫣,笑道:“帮我放到火里烤烤,两个孩子嘴馋。”

    孔嫣看了一眼,点点头,“好。”

    伸手接过来,下意识地吞了吞口水,这个她以前在学校门口买过,又香又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