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4.154.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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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为防盗章  顾婉进秦志军房里的时候, 秦志军正把之前买的巧克力和水果硬糖用袋子分装了, 她没有走得很近, 而是在离他房里那张小桌一米远的地方站住了。

    除了第一次她自己来的,这是她第二次进秦志军房间, 秦志军想着她腼腆的性子, 会抱着那只杯子在厅里再纠结一会儿的, 倒比他预想的要快几分。

    也不预把她吓着,指了桌上的两个袋子道:“我昨天还给你买了些糖果和巧克力, 大的那袋你带回去吃, 平时也记得随身要带几颗, 免得在外面犯了低血糖没有甜食补充。”

    顾婉抬眸看他, 心下意外,他都往家里送两回糖了,还给她买这么多糖做什么?

    昨天那衣服和糖果不用说, 肯定不便宜, 就是他说的巧克力,她听也没听过是什么,大概也是不便宜的,心里开始心疼他到底花了多少钱。

    她看向他,小声劝说:“你别乱花钱,你上次给的糖还有很多的。”

    还很想告诉他, 她压根儿没有什么低血糖的, 用不着那么精贵的糖果, 还那么多。

    秦志军见她开始担心自己的钱袋子了, 忍不住笑了起来,笑声低沉却愉悦。

    “似乎没见你带那糖出来,我怕你不喜欢奶糖,这次换了其他糖,你看喜欢哪种告诉我,以后挑你喜欢的给你买。”

    顾婉一颗心像忽然掉进了蜜窝里被浸泡住了一样,被一种又甜又软的甜蜜裹住,明明没有靠近他犯那种奇怪的病,偏她这时就觉得身和心都软软的像是滚进了一团棉花云里一样无一处可着力。

    从来没有人会注意她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心里又甜又酸又软,似有什么一下一下又急又快的冲撞着心口,她下意识就去捂住心口,试图止住它一忽儿狂跳一忽儿紧缩的癫狂。

    秦志军见她睁大眼睛看着自己,杏眼中的眸子像浸了水色的星子一般,脸上的神情很好解读,那种感动感恩的情绪几乎都要溢出来了。

    只是这么一点微末的好,怎么就感动成了这样。

    他笑道:“这些都不值当什么,俩家说定亲事以后,我们也一直没有好好谈过,今天你正好过来了,我想听听你的想法。”

    “啊?”顾婉愣住,有些不解。

    秦志军指了指自己的右腿,道:“以后,我这条腿应该是跛的无疑了,你真的不介意嫁给一个瘸子吗?”

    秦志军问这话,面上很是坦然,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在紧张,他怕听到不好的那个答案。

    顾婉才明白他所谓的听听自己的想法是什么意思,连忙摇头。

    “不介意。”

    没有一丝犹豫的回答,能嫁给他多好呀,不用担心会妖变,他还对她特别特别好,当然,以后她也会对他特别特别好的。

    这似乎是秦志军第二次提到他的腿,顾婉觉得他的心理负担太重了些,她垂着眼想了一会儿,轻声说道:“秦大哥,我力气很大,而且我打猎还不错的,今天的山鸡是我早上从山里打的,所以我们往后的日子肯定能好的,经常吃肉,我往山上走勤些应该也是可以的。”

    秦志军有些瞠目,这丫头的意思是,她能养他?她是不是误会了什么。

    腿会跛是他早就知道也从容接受了的结果,可近来他仍是介意了起来,男人在自己喜欢的女人面前,大抵都希望自己是完美优秀且强大的。跛足这样的残缺,到底让他在面对顾婉时失去了一些底气。

    话问出了口,他是紧张的,只是他没想到顾婉会是这样的反应,女孩看他愣着,接着道:“不止是山鸡,今早还打到一只兔子了,偶尔还可以换些口味的。”

    软软的,娇娇的一个人,却无比认真的在计划着今后要怎么养好他。秦志军忽然就很想把这傻丫头抱进怀里,狠狠揉一揉她的脑袋,再把她整个人都揉进身体里,嵌进骨血里,牢牢锁在自己胸膛那处离心脏最近的地方。

    他压下心里重重悸动,拎了理智站在前方,问顾婉道:“你说,你进山打猎?那山鸡是你进山打的?”

    他昨天不在,所以秦晓妹昨天在家里宣传的顾婉猎山鸡的绝技他根本不知道。

    “嗯!”顾婉一双眸子亮晶晶的看着他,眼里有隐隐的期待,像是,求表扬?

    秦志军觉得自己快要被胸臆间充斥的甜软酸愁折磨死了,看着羞怯中带着点儿小骄傲等着自己表扬的顾婉,那许多纷乱的情绪最终都化作一道长长的叹息,无奈的说:“你怎么就这么大的胆儿?出点什么事怎么办?”

    顾婉不知为什么,叫他这一声叹息说得红了耳根,她垂下眼睫,眼睛在足尖游移,轻声喃了一句:“没进深山的,不会有什么危险。”

    空气就那么暧昧了起来,秦志军视线掠过她垂在身侧的手,玉白的手在黑色裤子的衬托下白得像在发光,他喉咙莫名有些干。

    不自在的清了清嗓子,无奈的说道:“忘了你有低血糖了?在山上犯了怎么办?”

    顾婉啊了一声,愣了一下,脸红了起来。

    哪有什么低血糖。

    “乖,以后不往山上去了,好不好?”他几步走到顾婉身侧,低头看着她,认真的道:“我腿就是跛了,也是能养得起你的,吃肉吃糖都没问题,别叫我担心,嗯?”

    顾婉腿又软了,脸也烧了起来,那一声嗯好像会拐弯儿似的直钻进了她耳中,痒到了心里,酥到了脚底。

    秦志军脸上扬起了极大的笑,他大抵爱死了顾婉这样羞涩的模样了,小丫头像是紧张得不行,呼吸都急促了起来。

    他的眼睛弯了起来,见她这样,他脑子一热坏心的凑得更近,顾婉忙连退了几步,直到抵在了身后的墙上再无可退。

    他一手抵在墙上,将她困在他两臂锁住的小小一方空间。

    顾婉说话都磕巴了,嘴微微翕张着,却半晌说不出完整的话来。

    秦志军看着那张红润的唇,眼神变得深邃起来,抵在墙上的右手紧握成拳。

    祝凤仙正端了菜往桌子上摆,见她气喘吁吁战战兢兢的样子,没好气的道:“你不是捡柴去了吗?捡了这一上午,柴呢?从山上下来你跑什么劲,后面有狗撵你啊。”

    柴?

    顾婉懵了一下才想起来,她拿捡柴做的借口。本来打算回来先往山上绕一圈捡点柴回来,叫秦志军给吓得忘了。

    她一张脸憋得通红,磕磕巴巴的道:“柴,忘……忘山上了。”

    “你怎么没把你自个儿忘在山上。”祝凤仙没好气的斥了一句,拿起腰间围裙擦了擦手就又往灶间去了。

    到了晚间,顾婉端了盆水到自己房间擦澡时,解开束了一天的布条,也不知是不是错觉,胸口的狐狸胎记颜色似乎又更深了一些。

    一连好几天,顾婉连自家的院门都不肯再出一步,秦晓妹见她不来自己家玩了,就带着没做好的鞋垫半成品到顾家做活,倒也不耽误什么事,日子照常的过。

    转眼七八天过去,这天秦晓妹快要回家时无意间提到说他大哥这趟回来探亲,她妈已经给相好了对象,明天一个早就回部队去了。

    又拉拉杂杂说了不少他大哥对象的事,顾婉就都没听进去了,她一门心思就惦记着自己要解放了。

    以往除了绣绣鞋垫,大部分时候都往山上去,摘点野菜拾点柴,河里再捡点螺蛳捞点鱼,乡下的姑娘哪哪儿都能找着活。

    她虽是个好静的,可因为那样的原因七八天不敢出门,也着实闷坏了,俩人说好了第二天一起到山上捡柴。

    晚上吃饭的时候,顾婉大嫂王水英就笑着打趣她:“小婉你这些天哪里都不去,天天坐在家里绣鞋垫,是不是妈打算给你说对象了呀。”

    乡下姑娘出嫁,绣花鞋垫通常是送男方家人的,所以顾大嫂才有了这么一说。

    顾婉哪里经得起这样的玩笑,脸轰一下就红了,也不知道怎么去接话,脑袋都快要埋进碗里去了。

    倒是祝凤仙眼里有了笑意,道:“十八岁了,也差不多是要边准备嫁妆了,没什么好害臊的。”

    她这一说,倒叫一桌子除了她老伴顾金盛和两岁的孙子牛牛没反应,另三个都睁大一双眼看着她。

    “不是,妈,你真给小婉看对象啦?”顾超一口咽下嘴里的饭菜,惊讶的问他妈,这一点声儿都没听到啊。

    王水英和顾婉也都睁大了眼看着祝凤英,祝凤英想着这亲事要议的话也快了,跟自家人说了也没什么。

    “你小妹的亲事,早些年咱家就给她说好了的,就咱隔壁老秦家。”

    “啥!”顾超夫妻同时惊呼出声,就是顾婉,一双不算太大的眼睛也瞪得老大。

    “秦家当兵的秦志军?”顾超声音猛地拔高了一点,顾婉听到秦志军三个字,激凌凌就是一颤。

    “嗨,瞎说什么呢!”祝凤仙拿筷子头朝顾超脑袋上敲去,道:“我跟你爸能那么不靠谱吗?志军比婉婉大八岁呢,这都快大一轮了,是志华。”

    “秦志华啊,那还差不多,他比咱小婉大两岁吧,不过妈,秦家这亲怎么定的呢,老大老二还没结婚呢,给老三那么老早把亲定了,还有,这么些年了,您跟我爸嘴怎么那么严实呢。”

    祝凤仙横自己儿子一眼,“你就知道人老大老二亲事还没着落?老秦家几个儿子可比你出息。”

    想想自家儿子娶媳妇可费了老大劲儿,祝凤仙瞧着老秦家这一下子功夫,三个儿子的亲事都有着落了,能不眼谗嘛,又看儿媳妇就坐在边上,到底没多说什么。

    接着道:“秦家老二自个儿处上对象了,这不是急着结婚嘛,没有说老大单着老二先娶的道理,你春华婶子这不才急着拍了电报把志军喊了回来嘛,听说前天已经相看好了三家湾的一个姑娘,等回部队打个报告就回来把婚结了,这么着志刚也能娶媳妇了。”

    祝凤仙话头岔得快,王水英也听出来了,知道婆婆是说当年她爹娘因为聘礼的事拖着不肯让她出门子,面上就有些讪讪。

    三家湾她知道,离她娘家不远,忙带了话题道:“不知道三家湾哪个姑娘有那福气,我原先听春华婶子说他家大儿子在部队可都已经是营长了,那姑娘嫁过去可就是官太太了。”

    “咳咳……”

    顾超大声的清了清嗓子,媳妇儿当着他面羡慕别的女人,夸秦志军好,这他不爱听。

    王水英只当没看到,祝凤仙也看不得儿媳妇眼谗别人,有意道:“那闺女家条件好,听说还是高中生,还是印刷厂的女工,嫁妆肯定也丰厚,也配得上志军了。”

    高中生,还是个工人,王水英咂咂舌,顾超听到这顿时觉得自己腰杆子直了一些了。

    这年头的高中生可吃香,尤其女孩子能读到高中的不多,像王水英就只读完了小学,识了几个字便算完。

    祝凤仙敲打完儿媳妇,又对自家闺女道:“六九年的时候,咱家太难了,小超那时候出水痘,偏偏小婉也染上了,俩个人都烧得厉害,我和你们爹想送你们上医院去,可那时候家里是真穷啊,你奶奶把着钱不肯给,你们兄妹俩个高烧了两天差点就没养活,是老秦家厚道,借了一大笔钱让我和你爸送了你们住院,这才捡了命回来。”

    这事顾超记得,就是顾婉也模模糊糊有点印象。

    祝凤仙接着道:“咱家没什么能回报秦家的,当时我跟你们爸就跟你大有伯和春华婶说,往后把咱家小婉嫁到他们老秦家去,算是报答他们活命的恩情。”

    祝凤仙又道:“这话当时你大有伯和春华婶都笑着应了,不过后边也没提起,就昨天碰着你春华婶,她跟我说起他们家志军志刚的婚事时,许是想到志华了,又跟我提了提这事,咱们当年承了人的恩情,说出的话自然是作数的,小婉,往后嫁到秦家,你得勤快些,尤其要孝顺公婆,知道吗?”

    祝凤英讲了这半天,却见自家闺女木呆呆的,一脸遭了雷劈的样子。

    “不是,小婉,我跟你说话你听见没。”

    顾婉懵懵的,完全不知道她妈在说什么了,满脑子想的都是她要嫁给秦志华,那,秦志军岂不就成了她大伯哥,这一定会出大事的吧。

    一张脸都吓白了。

    祝凤仙看顾婉神色不对,眉毛就立了起来。

    “不是你个臭丫头,能嫁进秦家你就得偷笑了,你还不满意怎么的?”

    顾婉见她妈神色不善,终于醒过了神,可不敢说不嫁秦志华的话,捧着碗摇头道:“没,没不满意。”

    祝凤仙心说算这死妮子还识相。

    就她这么个三棍子打不出个屁的泥人性子,嫁得远了再碰到厉害的婆家能叫人给吃喽,就嫁到自家家门口有她和老伴照应着,再有林春华也不是那性子差的,她才放心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