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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又到了分别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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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傲谈到第三点,一直显得很豪爽的令狐冲,竟是第一次腼腆了起来。他讪讪的笑了笑,没有承认但是也没有否认沈傲的这番话。

    瞧着令狐冲这摸样,沈傲心中亦是不甚唏嘘。其实不管是东方妹子还是任盈盈,在令狐冲心中,他最爱的始终还是那个小师妹啊。

    然而感情这种事情,有时候往往是最让人无可奈何的。就譬如你拥有无敌的武功,海量的财富,最好的身世。但不爱你的人若是不爱你,你其他方面再优秀也是没用。

    在沈傲的眼里,只要能避免岳灵珊的悲剧,其实她最后嫁给令狐冲也是个不错的选择。毕竟,从方方面面来讲,令狐冲还是要比林平之那个家伙好太多了。至于沈傲本身,他或许对岳灵珊有点意思,但那仅仅只是出于男人的占有欲亦或是猎艳心奇?

    基于这样一层原因,倘若岳灵珊最终会选择令狐冲,沈傲也不会去多强求什么。打心眼里而言,在沈傲心中还是有着自己坚持的一份底线存在的。

    对待东方姑娘,沈傲耍了点小手段,那是因为他觉得令狐冲不值得教主去爱。但是岳灵珊与令狐冲之间,沈傲却是完完全全的一个第三者。若是在对待岳灵珊的态度上,自己依旧用些阴谋诡计的话,那就太下作了。

    唏嘘了一番之际,这时天边绽放出一朵烟火。东方白寻着烟火的方向望去,神情微微一黯。

    “沈兄,看来今天我们又要在这里分别了呢。”东方白苦笑着看了沈傲一眼,开口说道。

    沈傲心中亦是微微有些不舍,是啊,看来又到了要分别的时候了呢。

    “无妨,你若有要事,就先去忙吧。反正这次我是要去衡山,相信还会有机会再见面的。”沈傲尽量让自己看起来,神情显得平淡一点。但目光,却依旧恋恋不舍的盯着教主妹子。

    东方白又何尝不是?若非教中还有要事,她当然想陪着沈傲一起去衡山。

    “那么,衡山见吧。我先走一步了。”东方白说完这话后,纵身一跃,身影化作一道飘逸的影子,消失在沈傲的眼帘。

    眼见着东方白离去,令狐冲啧啧称奇道“这位东方兄弟的轻功好厉害啊!沈兄,昨晚光顾着陪你们喝酒了,倒是忘了问一问,这位东方兄弟的名字叫什么。”

    “她呀,叫东方白。是我喜欢的人。”沈傲直接坦言道。反正我就这么说了,日后看你令狐冲还敢不敢动她的歪点子。

    “不是吧?原来沈兄你才是那个…那个…。”这一刻,令狐冲的表情变得万分的古怪。

    沈傲猛翻了翻白眼,无语道“想什么呢?令狐兄,难道昨晚一晚上,你还没有看出她是在女扮男装?”

    “女的?噢,我记起来了。上次在似水年华那会,你也是跟她在一块。这么说起来,东方姑娘不是似水年华里的花魁?”令狐冲恍然大悟。

    “以我们家东方妹子的武功,对付你只需要三招。你见过哪家青楼的花魁,有她这样的身手?”这一刻,沈傲已经开始用我们家这三个字来称呼东方不败了。

    不过对此,令狐冲倒是没有察觉到半点猫腻,而是邀请道“沈兄,你也是去衡山参加刘正风师叔的金盆洗手典礼吗?若是如此,那我们倒是可以一块同行了。”

    “我没问题,只要你能跟得上。”说完,沈傲朝着远处吹了声哨子,很快一匹黑色的大马奔跑而来。

    “了不得,了不得!沈兄既然还有一匹如此通灵的马儿。”令狐冲啧啧称奇道。

    反观此时,沈傲却是率先骑在了那匹黑马上。

    “令狐兄,我可是听说你们华山派的轻功一绝啊!敢不敢赌一把,究竟是你的轻功厉害,还是我的马儿厉害?”和令狐冲这么个大老爷们一起骑一匹马,沈傲是打死都不会干的。为了免去令狐冲的尴尬,于是他提出了这样一个建议。

    “好啊,虽然沈兄这马不错,但我令狐冲却也自信轻功绝不会输给它。”说完,令狐冲仰头喝了一口酒,随即纵身朝前赶去。

    “驾!”沈傲一甩绳鞭,黑马便一起绝尘,朝着衡山派的方向奔驰而起。

    衡山派,作为五岳剑派核心势力之一的门派,在江湖上亦是屈指可数的传世门派。衡山,几乎也算得上是江湖中著名的武学圣地之一。而在衡山脚下的附近一代,聚集的人口可谓众多,集市里热闹非凡。

    在一家酒楼的上方,悬挂着一块牌匾。牌匾上面雕刻着三个字,可谓是龙飞凤舞,棱角分明。

    回雁楼是衡山脚下,有名的一家酒楼。这家酒楼的装饰称得上富丽堂皇,奢华大气。作为衡山城里面规模最大,名气最响的高档酒楼,这里从来都是门庭若市,经常客满订不到位置。

    酒楼分为上下两层,下层为大堂,普通间,众多江湖中人便经常聚集在此喝酒谈天,畅谈江湖八卦,小道消息。第二层则为雅间,上面的房间窗明几净,环境优雅舒适,只有小有名气的江湖侠客才有资格上去。

    经历了大半日的赶路后,如今沈傲和令狐冲,已经抵达了衡山城。如今酒虫被勾起来的令狐冲,正打算约沈傲一起去酒楼里喝一杯。

    正好,沈傲也想在酒楼里,打探一下刘正风金盆洗手的详细情报,于是也便就答应了。

    两人走到门前,这时,店小二正在驱赶一个看起来像是乞丐的男子。

    “臭要饭的,快闪一边,到别的地方要饭去,别挡在我们酒楼门口,妨碍我们做生意。”

    “哎,你这小二怎么说话的,你们开酒楼不就是做生意么,我为什么就不能进去?”中年男子有些不悦的看了看那店小二,不满地说道。

    “我们回雁楼可是衡山城最高档的酒楼,这里不是一般人能进去的。你这头发乱糟糟,一身臭烘烘的,分明就是一个乞丐,付得起酒钱么?”店小二一脸轻蔑的问道。

    回雁楼的店小二虽然身份不高,但傲气却是不小。再加上这店小二口齿伶俐,观察力还算敏锐,是个非常机灵的伙计。在回雁楼当值的这些年,替酒楼拦下过众多想混进去,混吃混喝的落魄乞丐。久而久之,也便养成了一副以貌取人的做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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