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故地重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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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一场雨,让整座城市都清新了不少。
因为是周末,虽然有些晚了,但小区门口的早点摊,人还是不少。这家早点摊味道很不错,只不过江漫这两年工作太忙碌,周末又懒得早起出门,已经很少坐在路边慢慢享受这种人间烟火的味道。
她找了个空位坐下,要了一碗豆腐脑,两个烧饼。豆腐脑是咸口,撒上虾米、榨菜、豆豉、葱花,再加一勺香辣红油,看似简单,味道却是说不上来的鲜香可口,配上芝麻薄皮糖烧饼,晨风徐徐吹过,昨晚桃源居的大餐,也不过如此。
江漫吃了没几口,小桌对面坐下一个人。没抬眼,已经有熟悉感扑面而来。
她抬头,果然是程骞北。
这人已经洗过澡,穿着一件休闲衬衣,整个人都透着股清爽的味道,比起正装打扮,又年轻了少许。只是身上仍旧带着股骄矜的气质,与这人间烟火的路边摊总还是有些违和。
他看了眼江漫的早餐,朝老板挥挥手道:“一碗豆腐脑,两个烧饼。”
“好嘞!”
江漫笑眯眯看着他,揶揄道:“来这种地方吃早餐,好像有点不太符合程总的身份和风格啊!”
程骞北挑挑眉没说话,等老板将早餐端上桌,他拿起一次性勺子轻轻搅了搅豆腐脑,才不紧不慢开口:“我小时候家里也是开早点店的,跟这里差不多。”
江漫微微一愣,她只大概知道他的身世,并不知道细节,他也从来没在自她面前提过,现下听到他忽然说起,不免有些意外。
程骞北抬眼看她,笑道:“怎么?很惊讶吗?”
江漫耸耸肩,不置可否。
程骞北轻笑了笑,低头尝了一口豆腐脑,又道:“这味道和我妈的手艺比起来还是差了点。”
因为他身世的问题,江漫一直觉得母亲这个词对他来说应该是讳莫如深的,他从来没在她面前提过,她当然也不可能好奇去问,毕竟两人的关系并不适合打探彼此的隐私。
江漫不动声色看了看他,发觉他脸上带着点少见的柔和笑意,仿佛就只是提起生活中一件再平常不过的小事,还隐隐掺杂着对美好往事的怀念。
看来也不像她想象中的所谓什么不可说的名门秘辛。
她笑了笑,用词稳妥道:“那阿姨肯定是个心灵手巧的女人。”
程骞北点头:“当然。”说着又看了眼她,像是随口说起,“可惜她离开得太早,不然我可以带你去尝尝她的手艺,一定比你吃过得所有名店大厨都要好。”
江漫轻笑:“那是挺遗憾的。”
她一直以为这人就是个唯利是图的赚钱机器,为了利益连爷爷都算计,没想到还有如此温情的一面,看来那确实是一个好母亲了。
一顿饭吃得很通体舒坦,这种路边小摊,江漫也不用担心被谁看到她和程骞北一起,更不用害怕两人那点隐秘的关系被人知晓。
此时的他们和旁边的食客没有任何区别,不过是一对来吃早点的寻常男女罢了。
她先吃完,拿了手机一块付了账,正要跟还坐在桌上的程骞北说声再见,忽然看到手机里跳出来的推送消息,打开一看,上面的标题让她嘴角弯了弯,笑着将手机放在他眼前,小声道:“程总现在是越来越有名了,都上热搜了!”
程骞北抬眼在她手机屏幕扫了下,是一条八卦消息——饮料大王千金结新欢,与神秘英俊男共进晚餐。
这位饮料大王千金叫俞欢,一个高调的富二代名媛,上热搜的频率比明星还高。这条消息没出来多久,就又有八卦号扒出神秘男是柒基金的创始人程骞北。
于是程骞北作为俞欢的“新欢”上了今天的热搜。
不过,大概谁也没料到,热搜上的这位高富帅,这会儿正坐在路边摊吃早餐。
程骞北收回目光,慢条斯理将最后一口烧饼吃光,抬眼瞥了下一脸看好戏的江漫,笑了一声,漫不经心道:“媒体还挺会脑补编故事的。你要在意,我让人给撤了。”
江漫愣了下,有些好笑道:“我在意什么?别说我知道你跟这个千金肯定没关系,就算有,也跟我无关啊。你只要告诉我一声,咱们好聚好散就行。”
她对他的生活虽然不算太了解,但关于私生活这方面还是很清楚,比她想象得更加简单,用他自己的话说,忙得连交/配的时间都没有,哪里有工夫去乱搞男女关系。
也正是因为这样,她才放心地开始了这段失控的关系。毕竟她没有与人共用女性用品的爱好。
程骞北神色莫辨地看了她一眼,眉头不着痕迹地蹙了下,不甚在意地耸耸肩。
江漫收回手机:“行了,你自己忙着,我和室友约了一起喝咖啡。我刚培训回来,估计得忙一阵子,等有空了再联系你。”
程骞北点点头,看着她走到路边去取车驱车离开,想了想,拿出手机拨了个号码。
“把今天热搜撤下来。以后但凡有这种事,都及时处理好,我不希望看到我的名字跟任何女人或者绯闻绑在一起。”
*
短暂的周末时光一晃而过,再上班,江漫果然迎来了非人般的苦逼日子。电视台工作压力本来就大,加上他们又是一周三期,还得紧跟时事,每天做选题,收集资料,写文本,还得联系嘉宾提前沟通,连喘气的功夫都没有。
大部分电视人没有朝九晚五打卡一说,表面上是弹性工作时间,但实际上他们一年到头就没几天弹性的。
江漫倒并不觉得苦,她喜欢这份工作,如今也是老王重点培养的接班人,工作带给她的满足和成就感,让她终于不再像少女时代那样,所有的憧憬不过是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天真得以为这世界上最重要的就是爱情。
这大概就是是成长吧。
程骞北那期节目播出后,反响很好,他和黎洛的名字,一度成为网络上热门,只不过相对于各种八卦绯闻满天飞,只差连底裤都被扒出来的黎洛,程骞北在网上流传的信息少之又少,连之前被拍到和俞欢一起,也只被八卦号简单提到过,说两人不过是有合作往来,并没有私人关系,至于其他的个人信息,更是寥寥无几,甚至连家世都没有被人挖掘出来。
当然,江漫也没关注这些,只是听热衷于搜集各路消息的章笑笑好奇地说过。
离上次与程骞北见面转眼又过了十来天,她几乎每天加班,常常超过十点才能回到家,连周末都没能幸免,倒头就睡的生活,别说有心思去想啥他妈的爱情不爱情,根本连交/配的欲望都没有。
好在程骞北和她一样,都将分寸两个字处理得很好,她说了忙完联系他,他也就不会突然出现来打扰。当然,他本来也是个大忙人,成天天南地北地到处飞,比她最忙碌的时候也有过之无不及。
但无论如何,这种恰到好处的距离感,大概也正是江漫决定将这种关系持续下去的最重要原因。
*
月底恰逢江大经管院六十年院庆,他们作为知名财经节目,自然也受到了邀请。除了文大主播是受邀上台发言的重要嘉宾,节目组还有好几张嘉宾券。江漫是校友,自然被老王派去当代表。
院庆晚会晚上八点开始,因为节目组几位老大要提前和院领导见面,下午难得早早收工直接奔赴江大。不过这个见面是大佬们的事,跟江漫这种看晚会的普通工作人员没什么关系,到了学校后,她就找了个想逛逛母校的借口,暂时脱了队。
当然,也不算是单纯的借口。自从毕业后,她就再没回过学校,哪怕偶尔开车路过,也没有下来停留。
掐指一算,已经三年。
其实她的大学生活很快乐,只是爱情占了太大的分量,哪怕所谓的爱情大部分不过是自己的独角戏,但也确实是她那几年青春的主色调。以至于后来以失败收场,她就不太有勇气故地重游。
害怕重温自己当年的幼稚和可笑,也担心再次体会至今还未完全摆脱的挫败感。
不过,让她有些意外的是,当时隔三年,终于再次踏进熟悉的校园时,那些曾经预想过的感觉并没有如期而至,更多得是一些零碎但真实的美好片段扑面而来,比如喜欢的匡威鞋,食堂里的酸辣粉,和室友去操场看挥汗如雨的帅哥……
原来青春的色调,并不是她想象中那么单调,不是只有那段失败的感情,还有其他很多很多。
意识到这一点,江漫的心情忽然就变得不错,整个人放松下来,漫无目的地徜徉在校道上,擦身而过的都是青春飞扬的大学生,是她曾经的样子。
不知不觉走到学校的临湖路,此时暮色降临,旁边已经亮起淡淡的路灯。清风拂过的湖边校园,除了路过学生的低低笑语,以及风吹树叶的嗖嗖声,没人任何城市的喧嚣,有种让人心情平静的安宁。
湖边小道边种着一排柳树,已经几十年的树龄,长的又高又粗,这个季节正是葱葱郁郁的时候。
江漫走了一会儿,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在其中一棵柳树旁停下来。
这棵树树干上被学生们刻着很多小字,大部分都是各种表白的情话。有些还很新,看得很清楚,有些时间久远的,则已经在风吹日晒中,变得模糊,就像是一去不复返的青春。
江漫靠近树干,手指覆在上面轻轻摸索,循着记忆去找自己曾经在这里留下的只言片语。
本以为过了快七年,那些字迹早就在四季变换中消失得无影无踪,但是没想到,竟然让她在粗糙的树皮上,隐约找到了一个熟悉的“行”字。但也只有这一个字。
行,许慎行。
这是她在这棵树上曾经留下的三个字,也是她青春里最重要的名字。
只是,现在看到那孤零零不甚清楚的“行”字,她才发觉曾经那段失败的感情,真得已经没那么重要了。
那个自己从十五岁开始喜欢的人,终于彻彻底底停留在那段逝去的青春里,成为了一个符号。不会再让她痛,也不会再让她爱了。
她收回手,靠在树干上,闭上眼睛,感受着微风拂面,心情忽然有种久违的放松和愉悦。
时间和成长,真是个好东西。
昨晚一场雨,让整座城市都清新了不少。
因为是周末,虽然有些晚了,但小区门口的早点摊,人还是不少。这家早点摊味道很不错,只不过江漫这两年工作太忙碌,周末又懒得早起出门,已经很少坐在路边慢慢享受这种人间烟火的味道。
她找了个空位坐下,要了一碗豆腐脑,两个烧饼。豆腐脑是咸口,撒上虾米、榨菜、豆豉、葱花,再加一勺香辣红油,看似简单,味道却是说不上来的鲜香可口,配上芝麻薄皮糖烧饼,晨风徐徐吹过,昨晚桃源居的大餐,也不过如此。
江漫吃了没几口,小桌对面坐下一个人。没抬眼,已经有熟悉感扑面而来。
她抬头,果然是程骞北。
这人已经洗过澡,穿着一件休闲衬衣,整个人都透着股清爽的味道,比起正装打扮,又年轻了少许。只是身上仍旧带着股骄矜的气质,与这人间烟火的路边摊总还是有些违和。
他看了眼江漫的早餐,朝老板挥挥手道:“一碗豆腐脑,两个烧饼。”
“好嘞!”
江漫笑眯眯看着他,揶揄道:“来这种地方吃早餐,好像有点不太符合程总的身份和风格啊!”
程骞北挑挑眉没说话,等老板将早餐端上桌,他拿起一次性勺子轻轻搅了搅豆腐脑,才不紧不慢开口:“我小时候家里也是开早点店的,跟这里差不多。”
江漫微微一愣,她只大概知道他的身世,并不知道细节,他也从来没在自她面前提过,现下听到他忽然说起,不免有些意外。
程骞北抬眼看她,笑道:“怎么?很惊讶吗?”
江漫耸耸肩,不置可否。
程骞北轻笑了笑,低头尝了一口豆腐脑,又道:“这味道和我妈的手艺比起来还是差了点。”
因为他身世的问题,江漫一直觉得母亲这个词对他来说应该是讳莫如深的,他从来没在她面前提过,她当然也不可能好奇去问,毕竟两人的关系并不适合打探彼此的隐私。
江漫不动声色看了看他,发觉他脸上带着点少见的柔和笑意,仿佛就只是提起生活中一件再平常不过的小事,还隐隐掺杂着对美好往事的怀念。
看来也不像她想象中的所谓什么不可说的名门秘辛。
她笑了笑,用词稳妥道:“那阿姨肯定是个心灵手巧的女人。”
程骞北点头:“当然。”说着又看了眼她,像是随口说起,“可惜她离开得太早,不然我可以带你去尝尝她的手艺,一定比你吃过得所有名店大厨都要好。”
江漫轻笑:“那是挺遗憾的。”
她一直以为这人就是个唯利是图的赚钱机器,为了利益连爷爷都算计,没想到还有如此温情的一面,看来那确实是一个好母亲了。
一顿饭吃得很通体舒坦,这种路边小摊,江漫也不用担心被谁看到她和程骞北一起,更不用害怕两人那点隐秘的关系被人知晓。
此时的他们和旁边的食客没有任何区别,不过是一对来吃早点的寻常男女罢了。
她先吃完,拿了手机一块付了账,正要跟还坐在桌上的程骞北说声再见,忽然看到手机里跳出来的推送消息,打开一看,上面的标题让她嘴角弯了弯,笑着将手机放在他眼前,小声道:“程总现在是越来越有名了,都上热搜了!”
程骞北抬眼在她手机屏幕扫了下,是一条八卦消息——饮料大王千金结新欢,与神秘英俊男共进晚餐。
这位饮料大王千金叫俞欢,一个高调的富二代名媛,上热搜的频率比明星还高。这条消息没出来多久,就又有八卦号扒出神秘男是柒基金的创始人程骞北。
于是程骞北作为俞欢的“新欢”上了今天的热搜。
不过,大概谁也没料到,热搜上的这位高富帅,这会儿正坐在路边摊吃早餐。
程骞北收回目光,慢条斯理将最后一口烧饼吃光,抬眼瞥了下一脸看好戏的江漫,笑了一声,漫不经心道:“媒体还挺会脑补编故事的。你要在意,我让人给撤了。”
江漫愣了下,有些好笑道:“我在意什么?别说我知道你跟这个千金肯定没关系,就算有,也跟我无关啊。你只要告诉我一声,咱们好聚好散就行。”
她对他的生活虽然不算太了解,但关于私生活这方面还是很清楚,比她想象得更加简单,用他自己的话说,忙得连交/配的时间都没有,哪里有工夫去乱搞男女关系。
也正是因为这样,她才放心地开始了这段失控的关系。毕竟她没有与人共用女性用品的爱好。
程骞北神色莫辨地看了她一眼,眉头不着痕迹地蹙了下,不甚在意地耸耸肩。
江漫收回手机:“行了,你自己忙着,我和室友约了一起喝咖啡。我刚培训回来,估计得忙一阵子,等有空了再联系你。”
程骞北点点头,看着她走到路边去取车驱车离开,想了想,拿出手机拨了个号码。
“把今天热搜撤下来。以后但凡有这种事,都及时处理好,我不希望看到我的名字跟任何女人或者绯闻绑在一起。”
*
短暂的周末时光一晃而过,再上班,江漫果然迎来了非人般的苦逼日子。电视台工作压力本来就大,加上他们又是一周三期,还得紧跟时事,每天做选题,收集资料,写文本,还得联系嘉宾提前沟通,连喘气的功夫都没有。
大部分电视人没有朝九晚五打卡一说,表面上是弹性工作时间,但实际上他们一年到头就没几天弹性的。
江漫倒并不觉得苦,她喜欢这份工作,如今也是老王重点培养的接班人,工作带给她的满足和成就感,让她终于不再像少女时代那样,所有的憧憬不过是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天真得以为这世界上最重要的就是爱情。
这大概就是是成长吧。
程骞北那期节目播出后,反响很好,他和黎洛的名字,一度成为网络上热门,只不过相对于各种八卦绯闻满天飞,只差连底裤都被扒出来的黎洛,程骞北在网上流传的信息少之又少,连之前被拍到和俞欢一起,也只被八卦号简单提到过,说两人不过是有合作往来,并没有私人关系,至于其他的个人信息,更是寥寥无几,甚至连家世都没有被人挖掘出来。
当然,江漫也没关注这些,只是听热衷于搜集各路消息的章笑笑好奇地说过。
离上次与程骞北见面转眼又过了十来天,她几乎每天加班,常常超过十点才能回到家,连周末都没能幸免,倒头就睡的生活,别说有心思去想啥他妈的爱情不爱情,根本连交/配的欲望都没有。
好在程骞北和她一样,都将分寸两个字处理得很好,她说了忙完联系他,他也就不会突然出现来打扰。当然,他本来也是个大忙人,成天天南地北地到处飞,比她最忙碌的时候也有过之无不及。
但无论如何,这种恰到好处的距离感,大概也正是江漫决定将这种关系持续下去的最重要原因。
*
月底恰逢江大经管院六十年院庆,他们作为知名财经节目,自然也受到了邀请。除了文大主播是受邀上台发言的重要嘉宾,节目组还有好几张嘉宾券。江漫是校友,自然被老王派去当代表。
院庆晚会晚上八点开始,因为节目组几位老大要提前和院领导见面,下午难得早早收工直接奔赴江大。不过这个见面是大佬们的事,跟江漫这种看晚会的普通工作人员没什么关系,到了学校后,她就找了个想逛逛母校的借口,暂时脱了队。
当然,也不算是单纯的借口。自从毕业后,她就再没回过学校,哪怕偶尔开车路过,也没有下来停留。
掐指一算,已经三年。
其实她的大学生活很快乐,只是爱情占了太大的分量,哪怕所谓的爱情大部分不过是自己的独角戏,但也确实是她那几年青春的主色调。以至于后来以失败收场,她就不太有勇气故地重游。
害怕重温自己当年的幼稚和可笑,也担心再次体会至今还未完全摆脱的挫败感。
不过,让她有些意外的是,当时隔三年,终于再次踏进熟悉的校园时,那些曾经预想过的感觉并没有如期而至,更多得是一些零碎但真实的美好片段扑面而来,比如喜欢的匡威鞋,食堂里的酸辣粉,和室友去操场看挥汗如雨的帅哥……
原来青春的色调,并不是她想象中那么单调,不是只有那段失败的感情,还有其他很多很多。
意识到这一点,江漫的心情忽然就变得不错,整个人放松下来,漫无目的地徜徉在校道上,擦身而过的都是青春飞扬的大学生,是她曾经的样子。
不知不觉走到学校的临湖路,此时暮色降临,旁边已经亮起淡淡的路灯。清风拂过的湖边校园,除了路过学生的低低笑语,以及风吹树叶的嗖嗖声,没人任何城市的喧嚣,有种让人心情平静的安宁。
湖边小道边种着一排柳树,已经几十年的树龄,长的又高又粗,这个季节正是葱葱郁郁的时候。
江漫走了一会儿,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在其中一棵柳树旁停下来。
这棵树树干上被学生们刻着很多小字,大部分都是各种表白的情话。有些还很新,看得很清楚,有些时间久远的,则已经在风吹日晒中,变得模糊,就像是一去不复返的青春。
江漫靠近树干,手指覆在上面轻轻摸索,循着记忆去找自己曾经在这里留下的只言片语。
本以为过了快七年,那些字迹早就在四季变换中消失得无影无踪,但是没想到,竟然让她在粗糙的树皮上,隐约找到了一个熟悉的“行”字。但也只有这一个字。
行,许慎行。
这是她在这棵树上曾经留下的三个字,也是她青春里最重要的名字。
只是,现在看到那孤零零不甚清楚的“行”字,她才发觉曾经那段失败的感情,真得已经没那么重要了。
那个自己从十五岁开始喜欢的人,终于彻彻底底停留在那段逝去的青春里,成为了一个符号。不会再让她痛,也不会再让她爱了。
她收回手,靠在树干上,闭上眼睛,感受着微风拂面,心情忽然有种久违的放松和愉悦。
时间和成长,真是个好东西。